2011-10-26 21:31:37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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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頭條新聞

第一則 頭版頭條

大學情侶 棄屍校園
衣不蔽體 死因迷離

【本報消息】昨日清晨,XX大學一名校工在該校後山一棵大樹下發現一具全裸女屍,馬上通知校方報警。警方到場調查,在女死者伏屍處不足20米外一草叢中發現一具男屍,經初步了解兩名死者為情侶關係。

警方發言人表示,女死者張家敏,19歲,初步研判因重物擊中頭部而死,身上衣物皆被脫去,背上被利刀劃下一道傷痕,至於死者有否遭受性侵犯,有待進一步檢驗。男死者邵銘恩,20歲,身上有多處傷痕,可能曾遭虐打,致命原因是被割斷大動脈,死者下體血肉模糊,其性器官曾被硬物多次撞擊,狀甚恐怖。警方把案件列為兇殺案處理。

據認識兩名死者的學生表示,兩人為情侶關係,向來表現恩愛,張家敏為家中獨女,家境富裕,活躍於校內不同團體。邵銘恩是校內高材生,辯論隊成員,自中學時代即獲政府及多個不同機構頒發獎學金,由於學習勤奮,系內教師均對其寄望甚大,邵銘恩亦多次表示畢業後將出國深造,走上學者之途。

由於事件發生在校園,該校師生同感震驚。學生之間更透過互聯網傳出多種流言,有人認為該校出現變態色魔,有人則認為是感情糾紛所致。警方呼籲目擊該案的人士盡快與警方聯繫,以便及早破案。

第一張照片:全身赤裸的女死者伏屍在草叢中,蒼白的玉背上有一道由上至下,自右至左的刀痕,圓渾的臀部裸裎,蒼白之中,卻有深深的腥紅。

第二張照片:女死者的生活照,她在學校的社團活動中積極工作,笑容燦爛。

第三張照片:司警人員圍著男死者的屍體搜集證據,研究案情。男死者的屍體已蓋著白布。

第二則 A6版右下角
先姦後殺又一宗
夜場女宿舍慘死

【本報消息】一名夜總會女公關,昨日被發現在新口岸國x中心的宿舍內被殺,頸骨折斷,有瘀痕,衣衫不整,警方表示,不排除死者死前曾遭侵犯。女死者姓鄭,福建人,19歲,任職新口岸一間夜總會。

這則新聞由警方提供資料,但沒有刊登任何照片。

編輯把報紙攤開,用紅筆在兩則新聞上各打一個圓圈。他把報紙遞給實習記者,示意要細心閱讀,然後輕輕地說:“19歲,真可惜!”

“一種新聞,兩種際遇。”實習記者冷靜地說:“其實報館這樣處理女學生的裸照,會不會太過份?”她是新聞傳播學系三年班學生,也是這一屆實習生中採訪能力最高和最敢表達意見的一位,她的一頭短髮,以及冷艷逼人的劍眉星目,總予人一種無形的壓力。

“如果不這樣處理,這則新聞就失去了頭條的價值和吸引力了。”

“這是你的主意嗎?受害的女生是我學妹啊!”

“妳為何不早點告訴我?”編輯憤憤不平地說:“你們這些大學生,真是越來越麻煩了,昨日到妳學校訪問的手足都說,如今的大學生真的太不像話了。他們一點都不合作,面對記者的提問,他們每一個人都像白痴一般只懂傻笑。可惜昨日妳放假,否則我們派妳去就方便很多了。”

“學校出了命案,現在連警方都不知道案發原因,你覺得他們如何能跟你合作呢?”實習記者笑著說:“你們老一輩總是討厭年輕人笑,我們之所以要笑,是以笑遮羞,難道要像你們這般一臉認真,同時又一無所知嗎?”

“一無所知?對,你們年輕人都以為自己真的走在潮流尖端,真的什麼都知道了。就以這兩則新聞來說,妳剛才說是一種新聞,兩種際遇,似乎已經認定了兩件事是同一種類型了,還質疑起我們報館處理新聞的方針來,小朋友,妳在我們這裡只是實習了兩個月,要學的事情還多呢!我首先要告訴妳的是做記者切忌武斷,在妳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之前,最好可以謙虛一點,認真思考新聞的要點,不可以憑感覺行事。”

“是這樣嗎?親愛的編輯先生,你以為你的讀者都是像你一樣事事推理,事事考慮新聞價值和吸引力嗎?其實讀者是最喜歡憑感覺行事的,今日的頭條新聞的確很轟動,社會上也為那位女生有沒有被侵犯而議論紛紛。但是,大部份人對這則新聞的處理手法是很反感的,刊登女死者裸露的照片根本也是一種冒犯,而且是強逼全城的讀者一起用眼睛非禮這位可憐的死者,難道這是一份報紙應該帶給讀者的訊息嗎?假設當事人是你的妹妹,或者是你的女兒,你會樂意見到她遇害之後仍要面對整個城市的侵犯嗎?發生了這樣的事後,假如你是死者的朋友,你還有可能感覺良好嗎?”

“不對,不是這樣的,妳這種想法太主觀。大部份讀者都會關心女學生遇害的情況,這是罕見的事,事件充滿了戲劇性,同時我們亦要提醒其他學生小心防備,天知道會不會有一個變態殺手躲在校園內專向學生施暴!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我們的位置上,也會毫不猶疑地選擇用這則新聞做頭條的。”編輯取出其他報紙來對照,並且馬上得出結論:“今日有五份報紙選擇用這條新聞作頭條,證明這是大勢所趨。”

“即使如此也難以令我認同,”實習記者再也不能冷靜了。她翻開了其他報紙關於夜總會女公關被殺的報導,確定了處理手法大同小異之後,才說:“真正被姦殺的得不到關注,大學生被殺則渲染成大新聞,這樣的做法公平嗎?正常嗎?這個來自福建的女孩子是來澳門出賣肉體的,現在她客死異鄉,難道你們不知道這些女孩子賺的是什麼錢?難道你們不了解她們對這個地方作出的犧牲和貢獻?每天晚上有多少個異鄉女子在這小城賣笑賣身,天知道會不會有一個妓女屠夫在向這些無助的女子虎視眈眈!還有,你有沒有留意到她是在宿舍被殺的,兇手登堂入室的殺人,似乎比校園內的殺手更恐怖吧!我明白你們這種道貌岸然的文人總是對性工作者有偏見,你們大概認為她們反正都是出賣肉體,即使遇到侵犯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如果不幸客死異鄉,也是她們自甘墮落的結果,是不是這樣呢?但是,如果你們的社會責任真的夠強,似乎更應該趁著風塵女子慘被姦殺的消息引領讀者了解那些異鄉女子在澳門賺皮肉錢的殘酷現實,同時提醒大家這樣的悲慘故事其實一直存在於我們這個自以清高清白的城市,這樣的新聞不是更轟動,更有社會意義嗎?”

“小朋友,”編輯打斷了實習記者:“妳認為有趣的事情,早已是老生常談,況且,即使我們選了夜總會女公關被殺的消息做頭條新聞,資料呢?細節呢?背景呢?你在報館裡隨便說說當然容易,昨日我們的同事面對那些大學生也問得一頭霧水,對於那對苦命鴛鴦的日常生活還是問得不夠仔細,如果我們要到夜總會的女公關宿舍去了解案情,你以為我們的同事可以安全離開那間龍蛇混雜的大廈嗎?我知道妳的出發點是好的,可是太天真了,妳根本不明白那些風塵女子跟我們是活在不同的世界中,我們已經習慣了跟他們過河水不犯井水的生活,一旦我們加大力度報導這類新聞,讀者會怪我們有傷風化的。”

之後,辦公室裡一片死寂,編輯和實習記者對峙的氣氛,在靜默之中不斷擴大,讓在場的其他記者都感受到這兩個人的怒氣。

“刊登女學生的裸照,難道不是有傷風化嗎?”實習記者狠狠地把刊登了女生裸照的報紙扔在編輯的桌子上。

緊張的氣氛達到了頂點,辦公室內,人人都在等待著編輯的反應,大家都覺得一場罵戰會隨時展開。

“算了吧!”編輯冷靜地把桌子上的報紙收起來:“再辯論下去也沒有意思了。剛才我把報紙給妳看,只是恰巧發現兩名死者都只有19歲,如此而已!”

“你是編輯,也是我的導師,其實我應該聽你的意見。”實習記者迅速擠出可愛的笑臉:“可是,我總覺得有些新聞我們可以挖掘得更深,處理得更好。”

愛需要
從前從前,張家敏相信,畢業是離開困境的唯一出路。

她最希望離開的,就是她的家,雖然這個“家”,澳門人會稱為“豪宅”,住在裡面的人,都讓人羨慕,但張家敏深信這不過是,一所地獄。

“地獄”永遠黑暗,充滿痛苦,父母是地獄主人,在外人面前,維持表面的和平,回到家裡,彼此變得很坦誠,彼此變得惡毒。爸爸有很多錢,也有很多女人,公開的,不公開的,花錢買的,不花錢買的,很多很多,無處不在。媽媽是購物狂,為了報復,她不肯離婚,為了報復,她揮金如土,為了報復,她晚晚花錢招呼一班閒人在某會館唱粵曲,為了報復,閒人陪她唱粵曲,也陪她上床。

在這個家中,父母從來沒有停止過爭吵。張家敏知道,自己的存在絕對是錯誤。在無數次爭吵中,來自地獄的父母總會說,自己所做的一切,是為了這個家,是為了家敏。張家敏相信,只有離開,家便可以解體,三個人都可以獲得自由。

中學畢業的前夕,張家敏以為,幸福生活快要開始。他跟爸爸,悄悄商量,無論如何,要去美國讀書,美其名為認識世界,真正目的是遠離地獄。爸爸心中另有盤算,女兒一走,馬上離婚,他要苦惱的是應該跟早有私情的女秘書同居,抑或跟最近在香港包養的超級模特兒公開關係。

張家敏沒有任何求學的抱負,她只希望逃走。

媽媽確認她要走,沒有阻止,沒有責罵,只是冷靜地,自殺。

張家敏永遠記得,媽媽問她要到什麼地方唸書。她說,美國,三藩市。媽媽再確認,已經決定了。她說,決定了。媽媽再問,爸爸同意嗎。她說,爸爸十分支持。

之後,媽媽無語。

媽媽慢慢步向廚房,取出最鋒利的刀,在張家敏面前,割脈。

媽媽的血,流滿一地,媽媽很激動,陷入歇斯底里。妳要走,媽媽就要死。妳要走,就是殺了媽媽。沒有妳,媽媽就會一無所有。張家敏忙著報警,忙著為媽媽止血,她當然知道,媽媽做的一切瘋狂行為,也是為了報復。

這件事令張家敏不敢再有無謂的幻想,送媽媽到醫院,陪她療傷,以後不提離開澳門的事。

回家的路上,她跟媽媽說,我不離開了,但妳要給我自由。媽媽摟著她,不斷哭。她知道,這也是報復的手段。

媽媽奸計得逞,爸爸好生失望。她決定留在澳門唸大學的同一個星期,香港一份周刊刊出她爸爸跟一位超級名模在一間酒店開房的消息,周刊報導的重點是那位名模既整過容,也隆過胸。

爸爸媽媽因為家醜外傳吵得最激烈的時候,她剛開始上大學。

上學第三天,張家敏遇上人生第一個追求者,一個真心對她好的人。她的第一個“男朋友”,名叫李可欣,是的,那是一個女孩子。

如今,張家敏無所謂相信,也無所謂不相信。她只知道,無微不至的李可欣,成績極好的李可欣,見多識廣的李可欣,交遊廣闊的李可欣,兼職是跆拳道教練的李可欣,如今已經視她為“女朋友”。當然,在澳門,女孩子之間的這種關係是無需確認,也無需公開的。

張家敏最需要的,只是愛。

性需要
鄭秋月來到澳門後,只有性。

家鄉太窮,女孩子沒有出路,稍有姿色的女孩會跑去珠海或深圳“打工”,然後寄一大筆錢回來,同鄉當然知道是什麼一回事,也不好揭穿,反正這情況很普遍,見得多了,也就沒有什麼好奇怪了。

鄭秋月不只稍有姿色,她的樣貌身材,比明星更像明星。因此,十六歲那年,她就被後父強姦了。媽媽為了生活,只當沒事發生。鄭秋月即自暴自棄,不肯上學,離家出走,結交流氓,過著放蕩的生活,偶爾因為缺錢,她會跑到城裡陪單身的遊客睡覺,睡一次就夠一班朋友吃喝玩樂好幾天。

十八歲那年,鄭秋月的一伙朋友,因為偷竊和傷人被公安圍捕,其時她身在城內接客,跟一個台灣來的老淫蟲幹了兩次,開開心心的賺了五百元人民幣。回到朋友的家,發現所有人都不在,才知道快樂的日子一去不返,除了她之外,他們整個“集團”都被送去勞改了。鄭秋月一個人,面對好大的孤獨,突然覺得日子不可以這樣過下去。

於是她找村裡去過珠海“打工”的表姐,了解到外地賺錢的詳情。表姐見她亭亭玉立,身材出眾,純情之中又有一點野性,而且過了兩年流氓的生活,應付壞人也有豐富經驗,建議她應該更有大志,不要到珠海,最好去澳門。

表姐的理論很簡單:“在珠海,陪人睡覺只得三百元,陪的都是港澳來的粗人,花不起錢的窮鬼。在澳門,一個人到夜總會花費最少會花二千元,妳跟他們做愛,每次可以收一千元,有些客人贏了錢,心情好,還會給妳幾百元打賞。以妳的條件,不在澳門的夜總會當公關,絕對是浪費。”

澳門如此美好,鄭秋月豈能不來。抵達澳門之後,即要跟介紹人簽合約,她要先賺夠五萬元介紹費才可以賺自己的錢。

開始工作之前,經理要他付錢買了一套表面上是行政套裝,實際上設計極為淫蕩的衣服,並且告訴她:“這就是制服,我們今個月是OL之夜,妳接客的時候要讓他們覺得妳是在辦公室的上班女郎,任他們隨意輕薄。我會不停帶妳們去見不同的客人,客人通常會選二至三個小組陪坐,陪坐的小姐有十五分鐘時間取悅客人,妳可以主動挑逗他,妳可以讓他非禮,妳的目的是在這十五分鐘之內讓客人選擇跟妳做愛,他們一般只會選一位小姐,選不上的,就要繼續到別的房間取悅其他客人。”

那些客人果然都對鄭秋月及其制服深深著迷,他們喜歡伸手進入她的裙子內摸撫她的陰戶,她們也喜歡在大庭廣眾之下把她的奶子掏出來任意把玩。因為樣子跟某位張姓電影明星十分相似,各路嫖客爭相傳頌她的芳名,忘了告訴大家,工作的時候,她叫做嘉嘉。

嘉嘉每日要跟五個客人做愛,這已是夜總會公關的極限。按照工作規章,她要依次序為客人洗澡、口交、按摩、做愛,遇到有特殊癖好的傢伙她甚至要吻客人的肛門,當一個進食的器官連接上一個排泄的器官,生命的荒謬,已經難以形容。除了每個月的經期,嘉嘉從來不會放假,她的生命像被下了魔咒一樣,只有停不了的性,卻沒有愛。

直到她遇上大衛,一位連續嫖了她六次的“好男人”。

愛迷離
李可欣是個勤力的愛人。

她喜歡女生,因為她相信自己的靈魂是一名男生。

張家敏不是她第一位女朋友,在開始交往之後,她已肯定這富家女最需要的只是愛。

為了滿足張家敏需要的愛,李可欣用盡一切可以取悅女生的方法來取悅她。從一開始,她就對張家敏管接管送,形影不離,把自己的所有朋友介紹給她,擴大她的生活圈子,不再讓她感到孤單,令這朵溫室裡的小花知道世界很大,愛情很美,人生很有希望。

當然,她沒有向張家敏明示這就是愛情。

也許,女孩子與女孩子之間的關係,“名份”並不重要,她們追求的,是感覺。

只要跟張家敏在一起,李可欣就會心跳加速,心情興奮,她很享受這種感覺。

雖然此間的風氣尚未開放至讓李可欣坦白承認自己是女同性戀。然而,是否承認並不重要,對李可欣來說,能跟心愛的人在一起就足夠了,只要對方明白自己的心意就足夠了,兩個人可以過些快快樂樂的日子就心滿意足了。

後來,李可欣發現,與其說張家敏需要自己的愛,她自己其實更需要愛張家敏。她無時無刻都會想念張家敏,上課的時候,她會在筆記本上不停地寫張家敏三個字,即使在夢中,她也會不停的跟張家敏手牽手,擁抱,接吻,銷魂。

張家敏十九歲生日,李可欣為她準備了盛大的慶祝活動,整個節目的編排一氣呵成,既浪漫又隆重,既有溫情又有驚喜。當天張家敏彷彿一位小公主,她坦承自己從未試過有這麼多朋友為她慶祝生日,可是,在切蛋糕之前,張家敏要求李可欣為她開啟收音機,電台主持人接入聽眾Ken的電話,Ken說點唱給一位叫家敏的女孩子,祝她生日快樂。

張家敏開心得瘋了,自言自語的連說了幾聲“傻瓜”。

說傻瓜,誰是傻瓜?

這個阿Ken到底是誰?他跟張家敏是什麼關係?

李可欣最不能接受的是,當她自以為對張家敏瞭如指掌時,竟突然發現她對這女子全然陌生。

性迷離
十年前跟交往八年的女友分手,徐大衛再沒有談戀愛。

徐大衛本來是一個滿口仁義道德的人,對愛情專一,對工作忠誠,對未來充滿理想。

但人過三十,一事無成,事業停滯不前,情人捨他而去,雖然很多人都知道他很有才華,可是沒有用,別人的認同解決不了他的寂寞,他恨這個社會,他恨所有人,當然,他最恨他自己。

最容易痛恨自己的時刻,往往在夜深人靜時,他一個人,在家裡,擁抱著自己,在哭,在生氣,在想不開,他一個人,在胡思亂想,在想著離開的女友,在懷念往日情,他一個人,在抱怨,在咆哮,在哀鳴,到最後,他一個人,在自慰。

之後,更大的罪惡感,使他陷入更大的不安。

然後有一天,他到香港公幹,回程的時候,坐在兩個香港男人旁邊,港男A對港男B說:“我們的工作壓力這麼大,又沒有老婆,難道你沒有想過找一個女人,脫光她的衣服,盡情發洩一下嗎?難道你不覺得花錢虐待其他人,比自己為賺錢而被人虐待更快樂嗎?”

港男B說:“這種事跟陌生人做,好像不太好吧!”

港男A說:“我有教你當她們是人嗎?人家是專業的,妳不去操她她們還真不舒服呢!放開你那無聊的道德包袱吧,稍後到了澳門,我安排幾個美少女脫光衣服來挑逗你,且看你還講不講道德,有沒有廉恥!”

因為這段對話,徐大衛受不住誘惑。

他暗暗跟著那兩個港男,鬼祟進入一家夜總會,遇上嘉嘉,驚為天人,一見鍾情。

穿上OL制服的嘉嘉,既純情又野性,而且可以隨意非禮,任意玩弄,千依百順。
那天以後,徐大衛完全陷入對嘉嘉的迷戀中,連續六個星期六,他都來找嘉嘉,不需談情,直接做愛。做愛的次數多了,漸漸成了習慣,產生感情。第七次找嘉嘉時,她跟他說:“下星期六,是我十九歲生日。你有沒有時間見見我?”

“我來為你慶祝。”

“我不想在這裡跟你見面。十九歲生日,我不做生意。”

“妳到時會請假嗎?”

“嗯,你可以來我的宿舍為我慶祝,就在附近。”

“我一定會來。”

“我喜歡你。”

“我也是。”

“騙人,你只喜歡跟我做愛。”

“我只跟妳一個人做。”

“討厭!”

先有愛,才有性。抑或是,先有性,才有愛。為了這個問題,徐大衛思考了整整一個星期,越想越迷離。

愛濫交
“女孩子就是蠢,越漂亮,身材越好的女孩子,越蠢。”Ken這樣想著時,剛剛掛斷了電話,電台節目主持人正在播放他點唱的情歌,身在生日派對的張家敏正為此而瘋狂。

“不出三分鐘,她就會打電話給我。” Ken冷冷地對他的好友們說:“這類家境富裕的女孩子有時真是傻得可愛。我想她一定是處女。”

一班朋友哈哈大笑,他們常常會在這間酒吧談些無聊的事。話題總離不開女孩子。

果然,不出三分鐘,Ken的電話響起,他馬上換上另一種聲調,開始跟那名叫家敏的女孩子溫柔地談情。

朋友們都知道,Ken是一名雙面人,在師長面前,他品學兼優,文靜勤奮,在女孩子面前,他口甜舌滑,永遠有辦法跟漂亮的女孩子搭上。可是,從來沒有女孩子可以跟他談情超過一個月。

此外,朋友們對於Ken堅持了多年的“處女理論”也佩服得五體投地。

“避孕套是全世界最可怕的發明,它令人與人之間產生隔膜和不信任。我當然也擔心性病傳染,但我從來不用避孕套,我只是嚴格選擇跟處女發生關係。這樣的性生活有品質的保證,也有衛生的保證,同時也是一種自我要求,在這方面,我不斷超越自己。當然,不停發現處女和啟蒙她們享受性生活也是重要的,到了某一天,我發現市面上很多男人的女友的第一次都是獻了給我時,我完全明白自己為何總是充滿自信,高人一等。”幾乎每個跟Ken談及女孩子的人,都會聽過他這套奇怪的“理論”。但真正認識Ken的朋友都知道,他不是隨便說說的,多年來他一直身體力行這件事。

有人說Ken在初中時代被一位年長三歲的女學長玩弄過之後,便無法再專一於愛情。也有人說Ken天生異稟,性能力驚人,幾乎每晚都要跟女孩子親近。有些朋友暗地裡同情Ken的心理變態,有人曾經問過他:“這樣子濫交,難道你不累嗎?”

他總是嘻皮笑臉的說:“這問題很多人問過我,我的回答是:你們這樣子專一,難道不覺得累嗎?”

名叫家敏的女孩當然不知道Ken是濫交狂熱分子,十九歲生日當天,Ken正式把她釣上手,她把一大班為她慶祝的朋友甩掉了,急於把第一次獻給Ken。那天之後Ken對朋友們說:“這樣的貨色可遇而不可求,我有時真以為自己在跟那姓張的電影明星搞上呢,這個家敏值得讓我專一三個星期。”

在這三個星期之內,張家敏用最快的速度投入這段初戀之中,畢竟,一個實實在在的男人,跟代替品李可欣有很大的不同。有了跟Ken交往的經驗,她終於明白什麼是愛情。

性濫交
“生日應該開開心心,哭什麼?”面對切完生日蛋糕即泣不成聲的嘉嘉,徐大衛真的不知所措。

“這十九年來,我未吃過生日蛋糕。”

“這怎麼可能,妳騙我!”

“我為什麼要騙你,我的家太窮,孩子生日根本不是一件值得慶祝的事。”

“不要想這些令你哭的事,想想快樂的事吧!”

“那麼你就是逼我想著你了,你來跟我慶祝生日,我好快樂。”

“妳真的不可以離開這間宿舍嗎?”

“不可以的,今天我騙公司說自己生病才不用上班,我們這些小姐都欠了公司一大筆介紹費,在未賺夠那筆錢之前,我們是沒有自由的。如果在街上遇見公司的主管,他們會向我罰款,那樣我又要白接幾個客人了。”

“妳一共欠他們多少錢?”

“本來只是五萬元介紹費,可是上個月我弟弟在家鄉遇上交通意外,我又向公司借了五萬元,嗯,不要提這些了。”

“如果,如果妳有需要,我可以,我可以幫妳還了這些債務。”

“你別信口開河,你跟我非親非故,我憑什麼要你幫我還債。”

“就憑妳上次說,妳喜歡我。其實,我也很喜歡妳,我是認真的。”

“我不相信你,你跟多少女孩子說過這樣的話。”

“兩個,只有兩個,就是妳和我以前的女朋友。”

“你以前的女朋友,她在哪裡?”

“她走了,我再也不知道她在什麼地方。”

“是她拋棄你的?”

徐大衛點點頭。鄭秋月二話不說把他擁入懷中,他們兩個人,狂熱地擁吻,他們兩個人,脫光了彼此的衣服,他們兩個人,第一次在妓院以外的地方做愛,他們兩個,在這一刻,都不像人,更像野獸。

兩個星期之前,跟鄭秋月住同一間宿舍的女公關小紅帶了一個恩客回宿舍,她說那傢伙嫖了她四次肯定是愛上她,她決定編一個故事騙這個癡情漢子,那傢伙被貌似章姓電影明星的她迷得神魂顚倒,毫不猶豫就奉上八萬現金。小紅說:“吃我們這行飯,光會濫交是沒有用的,找到真愛才是無價。妳計算一下,我們要被多少個賤人操才賺到八萬大元?”

聰明的秋月,馬上明白自己的“身價”,同時開始把握自己的愛情。

愛失控
愛情的限期,只有三星期。

Ken跟任何女孩子分手都只有一個理由,他會跟對方說:“我發現我們是合不來的。”他對張家敏也不會例外。這一晚,他選擇跟張家敏在大學演奏廳聽完一場音樂會之後才提出分手,純粹是因為他近日暗中追求一名時裝店售貨員,預料明日可以跟對方上床了。他正為自己在時間掌握上的恰到好處而沾沾自喜。

一如他所料,張家敏會哭,會說自己可以遷就他,會保證自己可以照他的意思改善。可是他又照例會對對方說:“趁大家還未到討厭對方的地步,為彼此留下一個美好的回憶,不是更好嗎?”當然,張家敏仍然對他苦苦哀求,這也是他見慣了的場面。通常,他會任由對方發洩一段時間,等她冷靜下來再露出生氣的樣子,理直氣壯的把對方趕走。

他只是料不到張家敏會哭哭啼啼追著他,雖然他已經越走越快,不經不覺的來到學校的後山,但他想不到對方不但能追得上他,還會跪在地上抱著他的大腿不讓他離去。

“妳放手吧!這樣做太不理智,讓其他人看到對大家都不好。前面有個人在看著我們,快放手呀!不要這樣好不好?前面那個人走過來了,可能是護衛員啊,妳冷靜點,放手吧!”

前面那個人,手持木棍。Ken根本無法看清楚他的臉,只見對方一步一步逼近,然後迎面打他一棍,可是,這一記令他倒在地上的重擊,只是整晚虐待的開始。

Ken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知道,那個人用棍不停打他,無論他如何努力掙希望爬起來,對方都有辦法把他打下去,他隱約見到張家敏曾經阻止那個人,並且大叫:“欣,停手。不要打了。”可是對方顯然殺得性起,反手一棍就把張家敏打得飛向草叢之外。然後對方集中用木棍打他的生殖器,即使血肉模糊,變成肉醬,也不肯停手。

他當然無法知道這個來歷不明的阿欣將會如何處理早已被一棍打死的張家敏。

性失控
為了報答徐大衛慷慨送出十萬大元,秋月使出渾身解數,當然包括用自己的舌頭吻他的肛門,此舉令徐大衛感激得差點哭出來,她後來告訴他說:“這是只有你可以享受的服務。”徐大衛簡直愛死了她。

他答應到了星期一,馬上到銀行提取十萬元送來給她。她問徐大衛:“你會不會介意我跟很多人有過關係?”

他說:“這是妳的工作,我不會介意。當然,如果妳不想再做,我也一定支持。”

離開的宿舍時候,徐大衛依依不捨的在大門外跟鄭秋月情深擁吻。

突然,徐大衛被人硬生生拉開,推倒在地上,五個彪形大漢不知從什麼地方跑出來。其中一人指著徐大衛說:“走,馬上離開。”

徐大衛站起來,正想跟對方理論,拯救情人秋月,其中一名大漢摑了他一巴掌,道:“這婆媳騙了我們大哥八萬元,還四處向人說我大哥是笨蛋,江湖事江湖了,識趣點馬上給我滾。”

秋月說她沒有騙人,“不是我,那是另一個女孩子,我從來不會向男人要錢。”

那大漢馬上打了她一拳,他說:“大哥說妳像張姓女明星,妳的樣子就是最好記認,我們怎可能認錯!”

之後,大漢把秋月拉入屋中。天知道那些大漢會用什麼手段教訓她!

本來,徐大衛可以阻止那班人,至少他可以報警,可是現在他覺得自己已經清醒過來了,這個世界根本他媽的沒有所謂愛情,當一個女人把所有尊嚴都出賣掉,他媽的這豈能算是一個人呢!

於是,他一個人,黯然離開那個傷心的地方。

新聞背後
下午的報館,實習記者桌子上還放著關於女大學生和夜總會女公關被殺的報紙,昨晚她跟編輯的辯論引起了整個採訪部的注意,連採訪主任也要找她談話。

“小朋友,妳是不是很想追查前日那宗夜總會女公關被殺的案件?”採訪主任問道。

“其實我不是特別想追查這件事,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同類型的案件會用完全不同的手法報導。”

“可能妳也不知道,女學生那則消息是昨晚跟妳的導師徐大衛編輯處理的,昨晚妳下班後我也跟他詳細談過,他說是基於市場的考慮才放大處理那新聞。不知是什麼原因,他好像不太喜歡處理那則女公關被殺案。”採訪主任拿起刊有鄭姓女公關被殺消息的報紙再作研究。

實習記者說:“也許讀者真的會對這類消息反感吧!徐編輯不花太多篇幅報導這種新聞,一定有他的用意。我不希望大學生的新聞被放大,也總有我的理由。我想,即使大家立場不同,其實也是沒有衝突的。”

“李可欣,妳倒會維護妳的師父,我知道妳是跆拳道高手,有沒有膽量跟我一起到那間女公關宿舍看看,在周邊做些採訪,我希望按照妳昨天的想法,寫一篇能引起讀者關注性工作者問題的報導。”

“好,我們馬上出發吧!”

(全文完)

寫於2006年12月一個黑色的忙亂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