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9 08:57:52歐麥佳

封存亦或刪除 -S

不曾或不再主動打招呼的您,請將我從您的生活裡刪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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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寫下這條新的nickname後,回想MSN裡或是生活裡的朋友們,
彼此到底是怎樣的關係啊!竟讓不曾或不再交談的兩人,仍執意保留著對方?忘記刪除?以備未來的不時之需?還是純屬雞肋罷?


起起伏伏的情緒大概在一周後,就被時間漸漸沖淡了,繼續不太忙碌的工作、朋友的支持、少少睡眠,加上去東部走過一趟,胸口的難受也似乎快消失。

看著惡女版的女人或女生描述如何處理分手後的關係時,心裡是很震驚的,原來對一個不再相愛的異性,是可以極盡可能砍殺殆盡地:刪了電話、重新註冊一個ID、燒或丟掉對方的物品、即時通/MS/NE-MAIL封鎖並砍掉,終結所有可聯絡的方式和途徑,分手後就什麼都不是了。

車上有你留下的相聲CD,上次說要還你,你說沒差,反正自己已留著DVD了;擱在書架上的達文西密碼,你也說知道還放在我這,反正已看完拿不拿無所謂;你還有什麼東西在我身邊呢?送我的專屬印章?新兵訓時為你們做的通訊錄?你的好脾氣和溫暖?

我也不知道該做些什麼斷絕的動作,才稱得上是結束,雖然我真的認真想過,只是真要實際去執行時又不免優柔寡斷了起來。

E-mail嗎?你說不喜歡收到雜七雜八的信件,所以你的E-mail從來就不曾存在我的通訊錄裡,所以刪不刪好像也沒差別。

還是手機門號呢?你遠傳和台哥大的手機門號,同時存在我的遠傳和台哥大手機裡,本來就難得通上電話聊聊天,你曾說過你怕得腦瘤,所以討厭用手機聊天,以致老是只繳月租費,其實我一直記得,所以也很少耍賴要你常撥電話來,真要刪了,那手機裡可有更多值得我砍掉的傢伙。

就放著什麼都不做好了。
反正不是那麼重要的事或彼此心裡有共識時,就是這樣了,事情就擱著吧!讓比較勇敢的人做結束,才不會繼續牽牽托托,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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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ver 2007-04-05 20:04:56

有時我也有醬的疑惑:
既然沒什麼交集 那又何必再留著彼此的msn or e-mail address
總是會在那天發神經之際,一口氣地清理了一些根本無關緊要的東西........整理完後總是會有總&quot爽&quot的感覺 (笑)

不再有交集的彼此
就離開彼此的生活吧
我認同妳醬的想法唷^^

版主回應
一口氣啊!

最有力的一口氣是:
電腦當到不能再當、或是中毒到無法修復,甚至連備份的分隔槽也要合併後重新分割,因此只好重灌電腦,所有東西清得一乾二淨,當下雖然很幹,但過二天就能重新適應。

最有力的一口氣是:
丟掉手機、或不小心清光手機裡所有的通訊錄,後者我幹過,而且當時眼角還應景地掉了幾滴眼淚,不過這也是過二天就好了。

感恩您的光臨。
2007-04-06 00: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