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2 01:13:24歐麥佳
我們,分手吧?-S
親愛的,我們分手好不好。
再不刺瞎我的眼,
這樣就不用每每看到那些文章,老是坐在螢幕前哭到不行。
或者就乾脆刺穿我的心,
你要什麼都給你,我全都不要了。
就算算命仙說未來十年是我的大運,都無所謂。
我們分手好不好。
可是... 為什麼難過到快死掉了。
續:
講坦白話,我從來沒想過要和你過到頭髮斑白、老老垂矣的年歲!
你要為這想法付上大概六成五的責任,不管你要不要辯駁我都不管。
在94年04月起,約有一年左右的時間..幾乎忘了自己原來還有個叫男朋友的人。不是我故意,而是寫信過去不回、傳訊不太搭理、見面見不到三次啊。
95年01月25日退役。
我們之間的情況更糟了,曾試著想要瞭解到底出了什麼事,還開始抓你的IP位置,你甚至在bbs上很用力的臭罵我一頓;可是親愛的,你知道我有多討厭、多想殺掉當時的自己嗎? 笑~
當然,你是不知道的,就算主動和你傳訊,對話裡太半我也是嘻皮笑臉地說話,真的很氣你,知道嗎?氣到最後,我只好選擇事不關已的嘻笑方式,至少還能多少知道你最近好不好,而我也不會不爭氣的掉眼淚。
但你又老是搞不懂我到底在氣什麼,那我粗略的說說好了,
真的很糟,若你真的愛我喜歡我,為什麼忍心不說一句就丟下我離開?不是死別,那總該有些離別話語啊!就算是:
我最近有些事,但暫時不方便和妳講,可能好些時間沒法和妳見面....
就諸如此類的也好啊!真的就算是如此,也好!
認識你之後,竟慢慢變成一個愛哭的歐巴桑。
猜到一些想法:不想耽誤我;沒有辦法向我保證未來一些虛或實的允諾。
這些事,我就很清楚了,你這薄面皮的臭小子死小孩。
你喜歡我什麼?
說不太出來吧!因為你對太直接感觀問題,很害羞的,,雖然我還是想知道。
我呢!我喜歡你什麼。
我想說說喜歡你什麼,若是不寫下來,或許....就沒機會了。
第一次看到你,是你的文字,是在中山BBS站上的名片檔,
頁面排序很工整,偶爾會用點小小的花俏,說的故事大抵上是生活上的感受及
一些逝去的愛情,文裡的調性是黑或灰色調再不就是滲著些許的湛藍或血紅。
所以第一次看到你的文字,就想認識你,若是有機會想要給你一個大大的擁抱。
於是害羞地傳了招呼,卻被冷冷的回應呼了一個巴掌,結束對話。
於是我不打算再繼續傳訊了。
就這樣又過了半年左右,瀏覽線上人,又不小心看到你的文章,添了幾篇新作,文裡的調性和故事沒有改變太多,但仍然精彩,當時忘了被呼巴掌的痛辣,竟然私自將你的MSN加入名單裡,以為不會被發現,當時真是太天真了 = =a。
扯遠了,
不過這就是為什麼我會主動的原因了,就是因為喜歡你文采,讓我想要也趁機靠近你,再發現更多更多喜歡你的原因和理由。
可是你離開了,什麼都不說就丟下我;
再出現時,只是要我別想太多,因為你站在我面前,已經回來了;
一直要洗掉我很堅持你離開時的狀態,而注意到你回來了。
你會再離開嗎?
誰都不能保證,不是嗎?
至少我已經不能保證,自己不會離開。
續2:是某個老朋友當時對我說的,很鳥又很實在的一段文。
因為掛念妳,才將妳擱在心上,所以面對妳那麼直接的問題時,
對方會左右為難的,是正常的。
要是那天他像個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回答問題時,妳才真的要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