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1-創業學堂-文化創意產業輔導陪伴計畫輔導需求申請表-詹翔霖教授
104年度文化創意產業輔導陪伴計畫
輔導需求申請表
一、基本資料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檔案編號: ________________
1.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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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負責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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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1)男 □(2)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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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記類型 |
□(1)申請登記中(獨立工作者) □(2)商號 □(3)公司 □(4)立案之私法人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4.主要產品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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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統一編號/立案編號/身份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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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產業類別 |
□(1)視覺藝術產業 □(2)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 □(3)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 □(4)廣播電視產業 □(5)視覺傳達設計產業 □(6)創意生活產業 □(7)數位內容產業 □(8)建築設計產業 □(9)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 □(10)工藝產業 □( 11)產品設計產業 □(12)電影產業 □(13)出版產業 □(14)廣告產業 □(15)設計品牌時尚產業 □(1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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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日期成立 |
民國 年 月 日 |
8.員工人數 |
人(不含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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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登記資本額 |
新台幣 元 |
10.最近一年營業額 |
新台幣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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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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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聯絡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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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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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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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電話 |
( ) |
15.傳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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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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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公司網址/F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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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服務/製造 |
□委外製造 □自行生產製造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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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銷售方式 |
(1)自有店面 處 (2)網路銷售 處 (3)寄銷實體通路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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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是否曾/準備 本部相關補助 |
曾申 請過 |
預計 申請 |
未曾 申請 |
補助計畫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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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人才類 |
A1輔導藝文產業創新育成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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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經管 資金類 |
B1文創產業創業圓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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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文化創意產業補助 : □研發生產組與品牌行銷組 □市場拓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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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文創跨界行銷暨原創加值補助 : □一源多用 □跨界創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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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空間類 |
C1輔導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進駐文化創意聚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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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創意事業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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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通路類 |
D1獎助參與文化創意類國際性展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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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文創產業國際拓展參展與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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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其他 |
E1公有文化創意素材加值應用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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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是否曾/準備 本部投融資 |
曾申 請過 |
預計 申請 |
未曾 申請 |
投融資計畫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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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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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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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介紹 :塡寫企業目前狀況讓顧問更了解貴公司
面向 |
企業現況與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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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團隊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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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敘述 |
(我公司最強的能力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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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面 |
(未來1年財務預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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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面 |
產品 |
(我的產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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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 |
(產品價格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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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路 |
(我的產品在那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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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 |
(我的促銷手法有那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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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面 |
顧客定位 |
(我的主要顧客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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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評估 |
(我對產品市場之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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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來源 |
(我是否能掌握產品技術或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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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補充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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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輔導需求 :需求排序,縮短認知
申請輔導項目 |
問題屬性分類 (若有多項需求,請填寫優先1.2.3順序勾選) |
□1.企業體質健檢 |
□由財務面檢視經營體質 |
□2.補助貸款計畫書 |
□(1)申請程序諮詢 □(2)計劃書撰寫 □(3)財務規劃 □(4)經費核銷作業 |
□3.創意啟發 |
□(1)文創設計思考 □(2)商品文化脈絡建立□(3)商品實作 □(4)初步品牌塑造 |
□4.經營管理 |
□(1)公司營運策略 □(2)品牌經營 □(3)品牌規劃 □(4)顧客定位 □(5)商品組合 □(6)人力規劃 |
□5.市場行銷與拓展 |
□(1)行銷策略 □(2)通路盤點及規劃 □(3)媒體行銷 □(4)產品展售及通路開發 □(5)電子商務 □(6)網站/頁規劃 □(7)國際行銷 |
□6.資金與財務規劃 |
□(1)資金管理 □(2)會計帳務及稅務問題 □(3)融資資金需求 □(4)投資資金需求 |
□7.法規與智財 |
□(1)商標註冊 □(2)文創法規問題 □(3)專利佈局 □(4)智慧財產權問題 □(5)法律事務 □(6)其他: |
□8.橋接資源 |
(1)研發面 : □A.技術研發 □B.產品研發 □C.其他: (2)異業合作: □A.商品設計 □B.工藝設計 □C.資訊服務 □D.傳統產業合作 |
9.問題綜合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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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02-23660812傳真:02-2363-2208
張小姐(分機172)sherry_chang@nasme.org.tw、陳小姐(分機177)ester_chen@nasme.org.tw
104年度文化創意產業輔導陪伴計畫
廠商同意書
一、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以下簡稱總會)執行文化部(以下簡稱主辦單位) 文化創意產業輔導陪伴計畫,由聘任顧問提供當年度至多3次(6-9小時)之免費輔導資源,協助解決事業主經營上之相關問題。
二、 立切結書人願接受總會安排顧問,並瞭解顧問不得藉輔導之名義收取任何費用,若本人與顧問有任何私下協議或業務往來,致生任何損害、糾紛或賠償之事項,本人願意負全責與主辦單位及總會無涉。
三、 同意接受總會所提供之媒體曝光服務,並瞭解所提供之服務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意總會將所採訪之內容(包含文字、照片、影片)無條件提供予總會做為計畫宣傳與服務推廣,並無異議。
四、 同意總會以本人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身份並進行連繫,並同意總會提供本人總會及各縣市中小企業協會或合作夥伴之相關服務及資訊,其隱私權皆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
五、 為了方便爾後繼續提供相關訊息及服務,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妥善保存本人個人資料並存放於總會資料庫管理系統。
六、 本人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向本會請求個人資料:(一)查閱或刪除(二)索取複製本(三)補充或更正(四)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七、 本人同意總會每年將不定期企業進行電話訪問及問卷調查,以利追蹤企業狀況並提供適當協助或轉介與其他單位,請務必配合。
八、 如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總會e-mail: sherry_chang@nasme.org.tw、ester_chen@nasme.org.tw
立同意書人:
日 期:民國10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