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師教學技巧訓練班-招生簡章-政府補助好課程
講師教學技巧訓練班-招生簡章-政府補助好課程
聯絡電話:07-2236191 0922-196111 聯絡人:王湑晴
傳真:07-2236191 電子郵件:egrace888@yahoo.com.tw
103年上半年度勞工團體辦理勞工在職進修計畫招訓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 高雄縣美姿禮儀造型職業工會 |
課程名稱 | 美容授課人員訓練班 |
上課地點 |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8樓 |
報名方式 |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臺灣就業通: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加入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
訓練目標 | 因市場競爭及產業結構持續調整,市場需求也隨之提昇,依本會宗旨及任務是為本會會員及在職勞工朋 友舉辦職業教育,讓在職勞工擁有講師的職能增加競爭優勢,滿足個人生涯規劃。 |
課程內容大綱 | 1.講師角色與功能 2.優秀講師應具備素質及常面臨的簡報情境 3.如何克服面對舞台的恐懼感 4.生動有吸引力的舞臺表達技巧 5.簡報的方式及內容設計編寫 6.如何蒐集資料與彙編整合教材 7.讓文字溝通:簡報製作技巧及流程 8.簡報製作技巧從企劃案到ppt 9.授課人員如何排解課堂狀況與問題處理 10.塑造簡報風格:善用肢體語言或自我優勢 11.掌握成人學習心理實戰操作及技巧 12.掌握體驗教學技巧-教學遊戲及活動設計 13.講師的授課技巧與學員自我評量 14.講師如何掌控現場氛圍要領及技巧 各3小時,共計42小時 |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 1.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2.學 歷:不限 3.工作、業務上有需求者,或是對此課程有興趣者。 |
遴選學員標準及作業程序 | 一、 須符合招訓對象及資格條件。 二、 依據報名完成先後順序(含線上報名及資料繳交完成)為錄取標準。 |
招訓人數 | 22人 |
報名起迄日期 | 103年2月16日至103年3月16日 |
預定上課時間 | 103年3月19日(星期三)至 |
課程目標 | 基層人員較拙於溝通和簡報技巧,因此有必要提昇及加強此方面能力,以有效地做好對內(同儕和主管)和對外(客戶)之溝通,具說服力的簡報是決定職場成敗關鍵的因素之ㄧ。 如何讓個人的簡報更有吸引力?就需要在簡報內容、邏輯組織及表達技巧上加上有意圖的溝通,表達是可以學習,可以透過放開和不斷的練習來提升的,一份極具特點的簡報就會贏得職場大半的成功,課程訓練包含了說話的原則、傾聽的要訣、清晰的表達、肢體的表達技巧,除了教導如何做好簡報贏取認同外,並教導口才自我訓練、如何去除緊張及加強說服力的專業技巧,讓簡報增添魅力,為自已和工作加分! |
費用 | 實際參訓費用$5,75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4,60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15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
退費辦法 | 依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第三十點、三十一點制訂 1.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本會得酌收訓練費用的百分之五為手續費。 2.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則退回百分之五十的訓練費用。 3. 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4. 以上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5. 若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因本會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本會將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
說明事項 |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一,且取得結訓證書者,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 |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 聯絡電話:07-2236191 0922-196111 聯絡人:王湑晴 傳真:07-2236191 電子郵件:egrace888@yahoo.com.tw |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南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7-8210171#2803-2805,2808 http://www.svtc.gov.tw 電子郵件:080@svtc.gov.tw 傳真:07-8212100 |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