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火攻篇 —詹翔霖
敘述火攻種類、條件、實施方法和要領。
同時再次強調慎戰思想,以及贏得戰爭勝利後,應該做好保持有利戰果的作為。
重點在「利動」。
火攻是一種速戰速決的代表性戰法,而且有著劇烈的攻擊力,由於它有毀滅人力、物力、
財力的致命弱點,所以對於
將不可以慍而致戰」的慎戰思想。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譯文】孫子說﹕總括來說,火攻可分為五種﹕
一是焚燒敵軍的人馬﹔
二是焚燒敵軍的糧秣﹔
三是焚燒敵軍的輜重﹔
四是焚燒敵軍的倉庫﹔
五是焚燒敵軍運輸糧草等物資的設施。
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
發火有時,起火有日。
時者,天之燥也。
日者,月在萁、壁、翼、軫也。
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譯文】在進行火攻時,要具備一定條件,這些條件必須平時就有所準備。
進行火攻還要掌握有利的時間,選準有利的天時,起火要選準日期。
所謂有利的時間是指天氣乾燥﹔所謂有利的天時,
是指月亮從┌箕┘┌壁┘┌翼┘┌珍┘這四星宿的位置經過。
凡是月亮運行到這四個星宿的位置時,往往是起風的日子。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
火發于內,則早應之于外。
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
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
火可發于外,無待于內,以時發之。
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
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譯文】運用火攻的作戰方式,必須根據這五種火攻而引起的敵情變化,
派遣兵力加以策應。火是從敵營內燒起,就要及時組織兵力從外面配合進行策應。
如果火勢已起而敵軍仍然保持安靜不亂的,就應等待觀察,不可立即進攻,
等到火勢最猛時,再根據情況可以進攻就進攻,不能進攻就停止。
如果可以從敵營外面點火,那就不要等待內應,只要時機和條件具備,隨時可以放火。
如果火從上風的地方燒起,就不要迎下風的地方頂火進攻。
白天刮風時間長,到夜晚風就可能停止。
大體上說,軍隊打仗必須了解這五種火攻方法,並根據各種條件,加以實施。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譯文】以火攻輔助士卒的進攻,火勢熾烈,效果明顯﹔用水攻來輔助兵力,其攻勢強大。
水攻雖可分割、阻斷敵軍的糧道和救援,但不能像火攻那樣燒毀敵兵及儲備的物資器械。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
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
【譯文】克敵制勝,奪取了敵人的城池土地,而不能鞏固勝利,是不吉利的,這就叫┌費留┘。
所以說﹕
如果不是有利於國家,就不要採取軍事行動,沒有獲勝把握,就不要動用軍隊,不到危急時刻,
就不要輕易開戰。
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
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
故
【譯文】總之,符合國家利益的就行動,不符合國家利益的就停止。
惱怒之後可以重新轉為歡喜,怨恨之後也可以重新轉為快樂,但國家滅亡了就不能再存,士卒
戰死了就不能再生。
所以,
這是關係到安定國家並保全軍隊的根本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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