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20法則與市場
公司所產生的收益中,有80%的收入是由公司所生產的產品的20%所產生(所賺得的).即公司的經營可分為兩部分:即80%的固定收入(維持基本的營運生計)和20%的專案收入或其它收入(如:週邊產品乃終端產品等).
如:
(一)市場拓展:
(1)一般公司組織在市場拓展上,大多選擇其它具有的獨特,主要競爭力產品為基礎.
如:一個專門製造生產引擎的公司,較不會進入速食事業即生產速食產品,因為這並不能善用主要競爭力.
(2)一個引擎公司,其所會拓展的市場,大多是其相關產品的市場,如:汽車,機車,曳引機等的終端產品.即在引擎製造的有力競爭基礎上,生產其終端產品以創造其餘20%的收入.
(3)在拓展市場方面,應顧及其有力競爭產品(80%固定收入)及週邊,終端產品(20%專案收入).即生產20%的競爭性產品以產生80%的終端,應用產品以獲得20%的收入,都要兼顧發展.
(二)經營管理;
(1)由80-20 rule ,我們可知其餘的20%收入是在其有力競爭產品基礎上所發展的所以在經營管理時,應要重視產生固定收入(80%收入)的產品,不可本末倒置只著重於終端產品(專案收入)
(2)在經營管理時,必須先界定公司的產品與應用範圍.而由80-20 rule 可知,可將公司分為兩大部分:即生產80%收入的事業單位和產生20%收入的應用事業單位兩部分.每個事業單位各有其所欲服務顧客群,所欲滿足的顧客群以及滿足這些慾望所應有的技術.針對各個事業單位的目標,就可以訂定策略加以經營管理.
(3)由80-20 rule及引擎公司的例子,可告訴我們在生產, 營運成本方面,生產引擎(競爭性產品)的成本包含引擎技術之研發貴用及其他一般之管理費用,這可能就占了所有成本的80%,但只生產出所有產品數量20%.而生產終端應用產品的成本包含大部分的管理,應用費用,這只佔了所有成本的20%,但是占了產品數量的大部分.在考慮事業單位的預算及資源分配時,成本的觀念也須加以衡量考慮的
(三)行銷策略:
(1)由80-20 rule所概略劃分的兩大事業單位中, 為了維持或發展固定收入(80%)的產品,就要進行一連串的行銷策略:如差異化及定位策略,新產品的開發策略等.以引擎公司為例,在決定了產品定位之後,就須對新產品的開發,市場測試產品上市做一系列的工作.而產品上市後,若要維持公司可固定得到80%的收入,就必須對所生產的產品加以分析評估產品所處的週期及在市場上所扮演的角色,並隨時feedback,修正行銷策略.以維持其所有的競爭優勢.甚至,更須開發引擎新技術,增加產品的多樣化及加強功能.
(2)當要發展其餘20%收入時,必須考慮,分析公司競爭性產品的市場環境狀況,一樣如上(1)所提的行銷策略.而不同的是,在產品配銷,上市方面,可以利用公司原己建構好的競爭性產品的配網路.如中引擎公司中,若要發展其終端應用產品,則可參考其公司的引擎代理商或經銷商等的網路通道,並先尋求其合作,慢慢拓展其所生產的應用產品.當應用產品成為公司中的大多數產品時,此時必須更須借助競爭性產品的技術,零件,才能使產品更具功能,更具競爭力,彼此相輔相成,共同為公司創造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