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05 22:57:40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品牌策略

1、品牌

 

名稱或名詞、標識、符號、設計或它們的合併使用,其目的乃藉以區分某依銷售者群銷售的產品或服務,使不致與競爭者之產品或服務發生混淆。

 

2、家族品牌決策

 

製造商決定產品應使用自己的品牌,有四種品牌策略有待選擇:

 

個別品牌策略

 

每項產品均使用不同品牌,鹼公司(如TideBoldDashCheerGainOxydalDuz)和Genesco公司(如JaarmanMademoiselleJohnson Murphyand Cover Girl)。

 

單一家族品牌策略

即公司的所有產品均使用同一家族品牌,Heinz公司和奇異公司均採取此種策略。

 

整個家族品牌

分別用於不同類的產品如Sears公司即採取此種策略(它的家用電器名牌是指楷模Kenmore,女用服飾是Kerry brook品牌,而主要家庭用品則是Homart品牌)。

 

公司名稱加個別產品名稱策略

即每一個個別產品名稱之前一律冠上公司名稱,Kelloggs公司即採取此項策略(如Kelloggs Rice KrispiesKelloggs Raisin Bran)。

 

3.品牌延伸政策

成功的品牌可用之為延伸策略。品牌延伸策略的定義如下:「品牌延伸策略」(brand extension strategy)亦即利用已經成功的品牌推出修正過多的產品或者新增加的產品。

 

 

4.多品牌政策(Multibrand Decision

是指一個特定廠商發展兩個或更多的品牌,它們彼此互相競爭。寶鹼公司開創此策略。緊接著在二次大戰後成功推出汰漬清潔劑的品牌之後,餘1950年又推出另一品牌--快樂。快樂搶走一部份汰漬的銷售量,但是兩者的總銷售量卻比寶鹼公司只推出汰漬要大。寶鹼公司接著又推出其他品牌的清潔劑,每一廠牌多少都有不同的性能。其他肥皂製造商也開始追隨多品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