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傳的內容與作法
一、個人基本資料 包括姓名、出生時間、出生地區、性別、住址等。這個部份,可以分別標示於本文之前,以避免「我姓*,名叫**」的陳腔老調。
二、家世略述 包括父系、母系兩方面的家族概況,如居住地的遷徒、行業的變化、傑出人物、特殊事蹟等。尤其可以將祖先的生活或成 就,用來顯示家風,作為自己人格、品格的保證。
三、家庭狀況 包括目前家庭成員的年齡、學歷、經歷、存歿,以及家庭經濟情況、生活相處情況等。
四、求學過程 以倒序方式,由最高學歷開始,列出個人教育經歷。包括求學階段的學校名稱(也可以只寫最高學歷)、取得的學位與主修專長、肄業起訖、在校感人事蹟、印象深刻的師長、社團活動經歷、擔任職務、獲得的獎項與榮譽、學習心得等。如果曾通過資格考試或專業訓練、工讀經驗,也可以一併寫出,對甫由校園畢業而尚無工作經驗者,可以此部分取代之。
五、就職經驗 將個人過去工作的具體成績詳實列出,包括公司機關名稱、擔任職業、工作內容及具體績效、進修項目等。必要時,可以介紹曾經服務公司機關的特殊性、工作期間的感人故事、對於工作過程的反省,以及離職的原因。
六、人際關係 對於自己與他人相處的心態與交往情形,包括與自己較為親近的親人、師長、同學、朋友、同事與長官等。
七、自我評價 以平實、中肯、客觀、誠懇的態度,對自己的能力、個性、專長、嗜好、消遣、優點與缺點及人生觀(包括宗教信仰)等,做一綜合性的評價,也可以用他人對自己的評語、或日常生活的概況來做敘述。
八、對應徵單位的興趣及期望 將個人對應徵單位的興趣及期望,與自己對未來的計畫及展望,作一大膽的表白,甚至可對應徵單位予以適度讚揚,並表達個人戮力學習、積極加入的決心,使對方可以獲知自己對這項工作的深刻了解、能提供的貢獻與發展的淺力,從而建立錄用的信心。
九、其他事項 可以敘述對個人影響最大的特殊際遇,以及難忘和感恩的人、事、物,作為動機方面的補充,或其他自己覺得需要加以說明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