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2 15:02:44DB

由拒絕陳同佳投案看我們政府的無能

《由拒絕陳同佳投案看我們政府的無能》

        香港政府於2019年10月20日發布有關陳同佳臺灣殺人案的聲明,我國陸委會10月21日回應,港府宣稱陳嫌「自願自首」,港府和陸媒的反應,可輕易看出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刻意矮化臺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臺灣絕對不可能接受。相關報導請參閱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31/4116155


        上述命案是發生在臺灣臺北市大同區紫園旅店的一宗命案。命案受害者潘曉穎與疑犯陳同佳均為香港居民,兩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赴臺旅遊,同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潘曉穎在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臺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其男友陳同佳則於案發後搭機返港並被捕。由於香港與臺灣並無簽訂引渡協議,引發後來的《逃犯條例》修訂風波。對於本事件,我個人認為我們政府太過無能了,理由如下:

一、命案是在臺灣發生的,我們政府如果有本事,命案發生後就應盡速把殺人犯陳同佳逮捕歸案,卻讓陳同佳逃回香港。現在香港政府願意把陳同佳奉送給臺灣,我們竟然還拒絕。

二、針對殺人案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但是在機制還沒建立之前,難道我們的司法就要自願放棄嗎?

三、要求香港政府「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這個要求實在莫名其妙!被害人是死在臺灣,案發後我們警調單位難道都沒有詳細蒐集相關證據嗎?還好意思要求香港政府提供。縱使香港政府有其他證據沒提供給我們,就我們自己手中掌握的證據,難道還不足以證明陳同佳殺人並定他的罪嗎?

四、不要老是疑心疑鬼,凡事都要扯到政治,說:『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刻意矮化臺灣主權。...企圖將臺灣納入所謂的「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臺灣和大陸本來就都是中國,只不過是一國裏有二個政權分治而已。在1949年之前,臺灣和大陸全部由中華民國的中國所管轄;但1949年以後,中華民國的中國管轄臺、澎、金、馬,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管轄大陸地區。這好像現在的南韓/北韓,以前的西德/東德、越南/北越。就算聯合國以及絕大多數的國家不承認中華民國,但是我們實質上仍然還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所有境外的人(包括中國大陸)進入臺、澎、金、馬,還是乖乖要遵守我們的法律。


        本事件顯示我們政府太過無能了,只會打太極拳似的推、拖、拉。公務人員應有所為而不為,難怪國民黨要提告公務人員瀆職。

我要回應(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登入)
愛馬氏 2019-10-26 00:55:22

蔡小英干預了司法個案,也就是指揮司法辦案,這是三權分立所不容

版主回應
愛馬氏早安:
主管機關該做的事不做,
而不該管的總統卻干預,
真是亂!

祝假日愉快!
2019-10-26 07:58:30
緋裳女 2019-10-24 08:12:52

早安!
我回籠覺又睡太多了 !喔喔!

版主回應
緋裳女早安:
在這個有很多睡眠障礙者的世代,
能夠睡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祝平安喜樂!
2019-10-25 07:25:15
姥姥 2019-10-23 13:07:55

都是政客在玩弄
不過手法太低劣
只會製造國際笑話

小英英明??????????????????????

版主回應
姥姥早安:
政客玩弄司法,
恐怕會玩火自焚。

祝平安喜樂!
2019-10-24 07: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