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1 17:02:07長慧法律事務所
新聞案例~通姦罪
小三做完愛 傳簡訊嗆元配
【孫英哲╱彰化報導】彰化縣和美鎮一名小三去年與一名已婚男子交往,但她非但不怕醜事曝光,還在雙方發生性關係後,傳內容為「你的老公跟我做愛的時候都說愛我」等的簡訊向元配嗆聲,造成元配多次割腕並提告。彰化地院昨審結,依通姦罪判刑四個月。
害對方割腕自殘
判決指出,被告吳文芬(二十九歲)去年六月結識已婚的邵姓男子,多次在住處與邵男發生性關係,有次竟還在完事後,傳送挑釁簡訊「你的老公跟我做愛的時候都說愛我,這種男子你還睡得下去,我佩服你,大家都在笑你和你老公,哈哈,你真是悲哀啊。」給邵妻。
邵妻收到簡訊後青天霹靂,因而多次割腕自殘,被送醫急救。去年七月,吳女與邵男及邵妻面對面談判,之後吳女就未與邵男聯絡,然而被妻子沒收手機的邵男卻仍利用公用電話聯絡吳女,多次與吳女發生性關係。邵妻得知丈夫與吳女又藕斷絲連後,傷心欲絕提告。
通姦罪遭判4月
法官審理認為,吳女與邵男通姦犯行明確,惟吳女部分犯行是因為邵男持續追求所致,非吳女對邵男死纏爛打,犯罪情節較輕,依通姦罪判刑四個月。
轉載蘋果日報電子新聞: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74003/IssueID/20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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