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1 16:55:26長慧法律事務所

新聞案例~關於公然侮辱罪

罵人靠夭靠北 「不算侮辱」(台語版)

檢方說文解字「吵什麼吵」 不起訴

【郭芷余、王吟芳╱高雄報導】計程車司機王瑞昌和陳益通在火車站前擦撞,陳男以台語「你是在靠夭(哭餓)、靠北(哭爸)」罵王而挨告。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靠夭、靠北用詞雖不文雅,但現今社會使用上已不見得是侮辱,陳男是因氣不過對方喋喋不休才說出此語,意思類似國語的「吵什麼吵!」只是要求對方閉嘴非公然侮辱,昨處分不起訴。

陳益通昨表示:「我真的是一時生氣才這樣罵,是想叫他閉嘴、惦惦(台語,同閉嘴)啦!」王男昨無法聯繫上。

用於表示驚嘆

今年四月間高雄市路竹區大湖火車站前,兩名隸屬不同車行的計程車司機王瑞昌、陳益通(五十四歲),欲前往車站門口排班時,兩車互不相讓導致車輛輕微碰撞,早有嫌隙的兩人下車理論,陳男不滿王男喋喋不休罵他肇事,不耐煩地用台語罵:「你是在靠夭、靠北!」王男錄音後提告。
檢察官受理後,罕見地從文化意涵探討靠夭、靠北兩詞的歷史演進,檢方指出,早期農業社會小孩因肚子餓哭鬧被罵「靠夭」,沿用至今常被拿來形容某人喋喋不休惹人厭,甚至常用於表達驚嘆,例如有些人會以「靠夭,我忘了!」表示猛然想起某事。

雖不雅卻普通

「靠北」原指父親過世而痛哭,轉化用於質疑某人無理取鬧,或者將其加在形容詞之後,例如:「難吃到『靠北』!」用來強化食物難吃程度。
檢察官認為,「靠夭」、「靠北」確實不算文雅用語,但卻是生活上多用途的辭彙,至於有無公然侮辱仍應視出言動機、情境綜合研判,陳男被指故意肇事,才反唇相稽用「靠夭、靠北」表達不滿,相當於用國語「吵什麼吵」、「你在鬼叫什麼」等喝斥之語,僅是要求對方閉嘴並非公然侮辱,處分不起訴。
台北教育大學中國語文系講師盧廣誠解釋,台語「靠夭」意指「肚子很餓嗎?幹嘛一直吵?」「靠北」原意則是指「老爸死了嗎?幹嘛不高興?」通常是發洩情緒,未必是罵人之意。

不要以身試法

律師蘇勝嘉提醒,罵人字眼是否構成公然侮辱,須視具體個案而定,沒有一定標準,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公務員劉小姐表示:「如果在其他羞辱人的話裡加上這兩個詞,才可能是公然侮辱吧。」民眾吳先生則說:「對我而言,這只是發語詞。」

公然侮辱不起訴案例

◎2010/10/11:老翁郭石柱罵鄰居「拖你爛鳥」挨告,檢方認為僅是一時激動脫口而出的口頭禪,處分不起訴
◎2010/06/20:潘姓男子與人口角罵對方「GAY」挨告,檢方認為一般人不會因某人是同志而貶抑或給予負面評價,處分不起訴
◎2010/03/15:杜姓女子怒罵同事「他媽的」挨告,證人作證指杜女飆三字經時並未指名道姓,處分不起訴
◎2008/08/09:外籍男子Ivan不滿計程車繞路,罵運將「FUCK YOU」挨告,檢傳到場警察證稱他英文講太快,聽不懂說什麼,處分不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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