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8 06:18:12解影
第七章第五節 學生會與校園民主的崩壞
第五節 學生會與校園民主的崩壞
人間/台研放棄參與學生會選舉
不管最後實踐的結果如何,「學生政府」的成立是80年代台灣學生運動的重要成果之一。學生透過成立三權分立形式的學生政府,表達了對理想大學的追求。並以此對抗校園行政官僚的特別權力關係,父權式的傳統師生倫理,爭取校內言論自由空間,捍衛學生權益,進行校園批判意識的啟蒙等。「學生政府」反映了80年代學生運動追求「校園民主」的成果,但其實踐上的問題,也反映了當時學生運動「校園民主」論述的侷限。
如同第五章所描述的,東海的學生政府--東海學生會,幾乎在成立的同時就在運作上出現嚴重的瓶頸。事實上對當初訴求成立學生會的東潮等學運團體來說,東海學生會的制憲成立過程,本身就是有問題的。但是不管學生會的出身再怎麼污穢,學校行政單位如何矮化,學生會畢竟代表全體學生,並握有制度、人力、經費的龐大資源可以運用。從學生運動在校園實踐的角度來看,東海學生會不啻為一個重要的「戰略制高點」,可以進行「工具性利用」。
因此從學生會成立之初,縱使不斷的在社團刊物上對其行抨擊,但異議性社團仍然積極鼓勵社員或友好同學,投入學生議會各系議員的選舉中。而在1991年第三屆學生會,人間、大度山社,都分別推派人選參與學生會會長選舉。此後各次學生會、學生議會選舉,人間/台研、大度山社等都分別有推派人選參與,甚至因此發生許多衝突。
但在持續性的參與學生會選舉的過程中,學生會本身的侷限性也逐漸顯露,甚至變成社團在運作上很大的負擔。人間/台研於第七屆學生會選舉時,幸運的同時拿下學生會長、學生議會議長的位置時,社團內部也發生對於是否要繼續參與學生會選舉,發生激烈的爭執。
就反對的一方來看,社團參與學生會選舉、運作是弊多於利的。首先是由於學生對校園公共事務的參與不夠,造成學生會、學生議會在運作上的困難(例如流會問題),社團的角色看起來到像是在「支撐」學生會的運作,消耗了社團的人力和時間。
其次如果這些消耗的精力,如果是用在基進的改變校園現狀倒也無妨。但學生會的運作大半是在處理社團活動、舞會等日常行政事務。而對一般學生來說,學生會把耶誕舞會辦好,遠比突破校園言論禁忌、捍衛學生權益來得重要,這不免讓很多異議性社團幹部感到氣結。
而在80年代學生運動中,學運團體極為強調「反體制」的理念或者說態度。但隨著社團介入學生會運作越深,不免就會有人對此提出質疑:社團似乎已經開始遠離了這樣的堅持。這聽起來似乎有點可笑,因為學生政府的成立就是當年東潮反體制運動的成果之一。這裡反映的是雖然校方行政單位把學生會矮化成一個「社團」,但它依然是一個「超大型服務性社團」。運作這個「超大型」的社團過程,會為異議性社團內部帶來許多協調、溝通上的困難,擴大內部的衝突。如果再加上實踐中面對外界反應的挫折感。在人間/台研內部會出現質疑的聲音其實並不意外。
但就社團內支持繼續參與學生會的成員來說,除了前述「戰略制高點」的考量外。由於學生會、學生議會議長可以出行政會議,可以接此獲得關於學校決策的第一手資訊。同時在參與學生會選舉的過程中,社團必須主動接觸各系學會、班代乃至各系所的意見領袖、「樁腳」等,這對一個強調社會運動理念的社團來說,具有拉近社團成員和一般學生群眾關係的作用,因此不能僅以表面的成果來論列。
決定這場爭執最後結果的關鍵,並非兩方中有一方在論證或實力上壓倒了另一方,而是自1995年以來社團人數明顯減少的狀況。在這樣的危機底下分出人力去參與學生會選舉,當然更是分散社團的力量。因此人間/台研並未派員參與第8屆學生會長選舉,甚至連議員都沒有。此後雖然社團人數有增有減,但是內部未再有人重提參與學生會選舉一事。
除了人間/台研之外的其他異議性社團,如女研社向來對參與學生會選舉的意願不高,甚至有點接近排斥。在第8屆學生會選舉時,女研社內還有人計畫以「廢除學生會」為訴求,推派人選參與學生會長選舉。但是大度山社則一直未放棄參與學生會選舉,並在1997年5月由社員陳成詮當選第九屆東海學生會會長。
東海學生會四二公聽會衝突事件
東海學生會的運作,由於大學法修訂後,校方不再於註冊學費四聯單中代收學生會會費,使得學生會頓失支持其運作的物質基礎,這對學生會的運作是一大打擊(東行,民87.6.17)。但如果學生會獲得學生支持,仍可透過學生主動繳納會費,而獲得運作的物質基礎。因此問題是出在:學生會在學生心中的合法性、正當性已逐漸削弱的問題。這是個從第一屆學生議會的頻頻流會,就可以看得出來的老問題。但筆者認為在第九屆學生會時發生的「四二衝突事件」,卻是真正的給予學生會運作的合法性、正當性乃至合理性重大打擊的關鍵因素。
「四二公聽會衝突事件」的起因,源自陳成詮當選第九屆學生會長後的強勢作風。對陳成詮不滿的學生議會議員,在探詢學生社團資料後,接下自1994年後久未運作的濁水溪社。並以濁水溪社名義印行文宣、張貼海報,對學生會的施政進行批判。
事件的導火線出在3月19日學生議會期初大會上,議會認為學生會的上學期的決算以及本學期的預算帳目不清,經討論後全數退回,要求學生會重編。但學生會認為議會退回結算、預算的理由太過牽強,無法接受。學生會和議會(濁水溪社)兩方遂不斷透過文宣、海報等方式相互攻訐,越演越烈。到後來學生會長陳成詮指責濁水溪社以不實文宣進行人身攻擊,雙方衝突更形劇烈,學生會的年度預算審查遂就此停擺。
預算審查停擺的結果,是使得校內大型活動無法舉行。特別是已經行之有年,在中部地區頗負盛名的「東海表演藝術月」,還包括第十屆學生會會長、議員的選舉也無法舉行。這使得學務處不得不出面,於4月2日於校內舉行公聽會,尋求解決辦法。
然而4月2日公聽會的舉行,反而造成學生會和濁水溪社兩方直接的衝突。兩方除在公聽會上相互叫罵外,並在公聽會結束後於場外發生肢體衝突。其後學生議會及濁水溪社指責學生會幹部使用暴力,要求學校對施暴學生予以校規處置(東行,民87.4.15)。但學生會方面則指責濁水溪社及少數議員,散發不實文宣,事後也不出面解釋及對質,盼學務處譴責此種言論暴力(東行,民87.5.6)。
兩方的爭執延燒到行政會議中,學生會及議會都要求學校出面解決,處分違反校規學生,但校長和學務處只能要求雙方尊重,顧全大局,心平氣和,以理性協商方式解決(東行,民87.4.15/民87.5.6)
行政權和立法權的爭執,使得預算審查停擺,甚至在議會討論時上演全武行,這樣的戲碼不只是在東海校園內,即使是在台灣的中央和地方民意機關,類似的事例都經常在發生。不過行政院和立法院的爭執,尚可以透過大法官會議釋憲來調解。當東海的學生政府發生府會衝突時,依據學生會組織章程尋求代表司法權的「評議委員會」進行調解時,卻發現評議委員根本自第3屆學生會以後即未改選。第3屆學生會的評議委員此時大多已畢業離校,只剩當時是碩士班學生,九屆是社研所博士班學生的侯念祖一人,根本不能依法召開評議委員會。這件事情才充分凸顯了東海學生政府運作的荒謬性與侷限性。
法理上的仲裁機構既然無法運作,學生會的內部衝突只好在持續性的府會鬧劇中輪迴。學校的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雖然負有輔導之責,但又不敢介入太深,以免惹來「干預學生自治」之名,只能不斷在行政會議中聽取府會兩方的訴「怨」!「四二公聽會衝突事件」就變成一場不斷拖棚的爛戲,到下一屆學生會長改選才中止。然而第十屆學生議會議長選舉時,又發生了選舉爭議,同樣也因為評議委員會無法運作,變成不能解決的懸案,再度影響到學生會預算的審查。
不斷頻繁發生的內部爭議,最終會引起學生對「學生政府」運作的合法性和正當性更深刻的質疑。在1998年6月10日行政會議上,蔡琪芳議員表示:
東海的學生自治將要邁入第10年,但我們所看到的卻是一年不如一年,同學的參與度越來越低,學生會會的得票率也越來越低,甚至不到一成,可是每年學生會卻可以動用至少二百五十萬以上的款項,而且有些系的議員,已連續好幾年無人參選,當一個產品已不再受歡迎時,不是需要再改良就是要被淘汰,而今學生自治已一年不如一年,病入膏肓,學校是否應該要重視這個問題,不要再讓民意基礎薄弱的學生代表,代表同學參與各項會議,動用大筆的代收會費,否則這個學生政府很容易會產生衝突(東行,民87.6.10)
1994年5月,第5屆學生議會提案「建請學校繼續代收會費案」,行政會議決議應由83學年度新任議員半數必上連署同意,並由83學年度新任會長於6月底前按正式程序提出申請辦理(東行,民83.5.25)。
1997年8月4日,行政會議同意83學年度學生會會費宜學校代辦(收)。為學生會應正式提出申請,並經學生議會附署同意,夜間部自治會會費比照辦理。
1998年6月17日,行政會議決議,自87學年度下學期之後,本校不再代收學生會、學生自治會會費。
為什麼學生政府會失敗?
東海學生會、學生議會幾乎是在一開始運作後,就發生了困難。為了解決議會運作不彰的問題,學生議會甚至提案建議暫時停辦「師生座談會」,以免因師生座談會和學生議會的功能多有重複,造成了議員職責的萎縮(東行,民79.1.22)。
不過東風社等校內的異議性社團,在學生會成立之初,就已指出整個東海學生政府的問題是出自其由上而下的成立歷史過程中所造成的結構性問題,而不是單純的選區劃分、師生座談會等技術性的問題。如同第六章第三節所提到的,人間、大度山社認為「學生會位階太低」是主要問題,東風社則認為制度設計和日常生活的配當性沒有仔細探討,以及沒有在學生生活促生許多草根性的議題小團體是兩個重要的原因。當學生會運作已超過十年之際,這些意見是否有正確的掌握到實質的問題呢?
首先就位階不夠的問題來說,在1999年5月,第一屆東海學生會會長,也是學生會制度設計者的公行所校友郭達鴻,在接受校解社的訪問時表示,在學生會創立時,位階就是個引起很多討論的問題:
有人說就算你提升到跟課外活動組是同樣的位階!可是基本上上面還是有一個管你的單位,這個也是學生會的一個盲點,因為學生裡面你不可能直屬學校,不可能直屬校長,那事實上是不是以機會變成說假設學校最富〔高〕領導者是校長,那學生會的最高領導者是學生會會長的話,是不是校長跟會長的權力是一樣大的,這是我們當時在談的問題…。
(郭達鴻口述,陳信宏、陳葆光、陳彥伯訪問,1999)
從郭達鴻的話來看,「位階問題」確實是學生會制度設計上的一個盲點,造成其運作上的困境,但是從學生會成立的歷史來看,在學生會制憲時,東海學生參與的意願就十分低落,更不用說後來大度山社還退出制憲過程了。從這個角度來看,雖然「位階問題」確實是學生會運作的盲點,但並不是學生對於參與意願低落的主因。
那麼為什麼人間、大度山社極為強調「位階問題」的重要性呢?在這裡比較重要的可能是爭取解決位階問題時,造成的對校方的權力位置的挑戰,透過位階問題引發的衝突、爭議,以引發校園師生對公共事務的注意,提升參與公共事務的參與意願。事實上從學生會運作的歷史來看,當異議性社團介入學生會選舉時,例如第三屆、第五屆、第六屆,往往也是選舉投票率最高的時候,而其一但執政,往往會引發議會乃至校內持反對意見的社團(如:濁水溪社)的出現,而使得校內輿論出現更多樣的聲音。
而從制度設計和學生日常生活的配合來看,郭達鴻指出他擔任學生會長時發現的一個問題:
這個剛剛我講學生會會長基本上他是要辦修〔休〕學的,他要做全職的,所謂全職是說他跟全校同學作息是不一樣的…所以質詢時我說我不幹我不要做了可以吧!我沒有被約束的地方,可是當你換成一個全職的學生會會長的時候那就不一樣了喔!你是有領獎學金的,獎學金是說你這一年的生活費學校養你了嘛,…就變成一個例行性工作所以在我們到史丹福大學去的時候,他們學生會的主席團有四位,四位有一個是全職要修(休)學的,一個是半修〔休〕學的,半修〔休〕學是他一半工作是上課另一半是在學生會….(郭達鴻口述,陳信宏、陳葆光、陳彥伯訪問,1999)
鄧丕雲指出80年代末期透過學生運動爭取成立的各校「學生政府」,都依照西方民主政府三權分立的原則,來改革既有的學生代表性組織(鄧丕雲:241)但只從郭達鴻指出的學生會長應否是全職的問題,就可以看出把一個用於國家的政府體制套用在大學校園中,其實存在著許多扞格不入的地方。如果除了舉辦大型活動之外,學生會和活動中心不同之處在於它還負起保衛學生權益的作用,那麼是否可以從「學生工會」的角度,而非「學生政府」來思考學生會的制度設計?
這種制度上的單一想像,表現了80年代台灣學運對於民主的單一化、形式化的想像,普選、制衡確實是民主制度運作中的重要成分,但其運作的保證在於具有主動參與、進行對話討論能力的公民。民主制度應是為了生活在特定的歷史情境下的公民,能夠實現民主的價值而設計,而非一廂情願套用國家運作的機制。在80年代末期各校沸沸揚揚的爭取成立學生政府的同時,幾乎沒有人思考到,將用於管理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原封不動的搬到大學校園中來是否適當?
這裡馬上衍生出一個問題,在80年代末期乃至現在的大學校園中,存在著做為民主實踐主體的公民嗎?這牽涉到東風社當時提出的「促生許多草根性的議題小團體,讓同學能在團隊工作中逐漸把『政治參與的無力感情結』轉化成『維護自由、尊嚴與權益的公民意願』」的主張。從公共領域的角度來看,這個主張其實就是透過成立許多草根的社團,連結成一個具批判性的公共領域,建立民主政治的基石。這小團體一方面對外進行相互對話討論的作用,同時對內進行公民意識的養成。
確實從1990到2000年間,東海校園內存在著不少具批判性與行動力的社團,但必須注意到的是這些社團的人數往往相當稀少,不足以形成一個由多元、豐富的社會關係構成的公共領域。而且在第六章中也指出,至少在「相思林時期」這個公共領域仍帶著強烈的二元對立性,無法產生學習和轉化的作用。而在2000年之後,這些有組織的社團的數量還大幅減少。缺乏堅強的公共領域支持的學生政府,自然無法在學生日常生活中生產出支撐其運作的「合法性」,做為東海校園民主表徵的東海學生會,就無可避免的要走向衰微。
如果學生政府在學生心中早已失卻了合法性,那麼有學生代表參與的校園規劃制度,要如何能說代表同學的聲音?這也是使得校園空間運動不斷發生的一個制度性的原因。
而當校園民主已經被宣告死亡,當人間/台研苦於無法讓校內師生理解何謂「使用者參與」的同時,校園內另一群也關心東海的未來的人,正試著開啟另一種形式的實踐…。
那就是90年代台灣社會最熱門的字眼---社區。
人間/台研放棄參與學生會選舉
不管最後實踐的結果如何,「學生政府」的成立是80年代台灣學生運動的重要成果之一。學生透過成立三權分立形式的學生政府,表達了對理想大學的追求。並以此對抗校園行政官僚的特別權力關係,父權式的傳統師生倫理,爭取校內言論自由空間,捍衛學生權益,進行校園批判意識的啟蒙等。「學生政府」反映了80年代學生運動追求「校園民主」的成果,但其實踐上的問題,也反映了當時學生運動「校園民主」論述的侷限。
如同第五章所描述的,東海的學生政府--東海學生會,幾乎在成立的同時就在運作上出現嚴重的瓶頸。事實上對當初訴求成立學生會的東潮等學運團體來說,東海學生會的制憲成立過程,本身就是有問題的。但是不管學生會的出身再怎麼污穢,學校行政單位如何矮化,學生會畢竟代表全體學生,並握有制度、人力、經費的龐大資源可以運用。從學生運動在校園實踐的角度來看,東海學生會不啻為一個重要的「戰略制高點」,可以進行「工具性利用」。
因此從學生會成立之初,縱使不斷的在社團刊物上對其行抨擊,但異議性社團仍然積極鼓勵社員或友好同學,投入學生議會各系議員的選舉中。而在1991年第三屆學生會,人間、大度山社,都分別推派人選參與學生會會長選舉。此後各次學生會、學生議會選舉,人間/台研、大度山社等都分別有推派人選參與,甚至因此發生許多衝突。
但在持續性的參與學生會選舉的過程中,學生會本身的侷限性也逐漸顯露,甚至變成社團在運作上很大的負擔。人間/台研於第七屆學生會選舉時,幸運的同時拿下學生會長、學生議會議長的位置時,社團內部也發生對於是否要繼續參與學生會選舉,發生激烈的爭執。
就反對的一方來看,社團參與學生會選舉、運作是弊多於利的。首先是由於學生對校園公共事務的參與不夠,造成學生會、學生議會在運作上的困難(例如流會問題),社團的角色看起來到像是在「支撐」學生會的運作,消耗了社團的人力和時間。
其次如果這些消耗的精力,如果是用在基進的改變校園現狀倒也無妨。但學生會的運作大半是在處理社團活動、舞會等日常行政事務。而對一般學生來說,學生會把耶誕舞會辦好,遠比突破校園言論禁忌、捍衛學生權益來得重要,這不免讓很多異議性社團幹部感到氣結。
而在80年代學生運動中,學運團體極為強調「反體制」的理念或者說態度。但隨著社團介入學生會運作越深,不免就會有人對此提出質疑:社團似乎已經開始遠離了這樣的堅持。這聽起來似乎有點可笑,因為學生政府的成立就是當年東潮反體制運動的成果之一。這裡反映的是雖然校方行政單位把學生會矮化成一個「社團」,但它依然是一個「超大型服務性社團」。運作這個「超大型」的社團過程,會為異議性社團內部帶來許多協調、溝通上的困難,擴大內部的衝突。如果再加上實踐中面對外界反應的挫折感。在人間/台研內部會出現質疑的聲音其實並不意外。
但就社團內支持繼續參與學生會的成員來說,除了前述「戰略制高點」的考量外。由於學生會、學生議會議長可以出行政會議,可以接此獲得關於學校決策的第一手資訊。同時在參與學生會選舉的過程中,社團必須主動接觸各系學會、班代乃至各系所的意見領袖、「樁腳」等,這對一個強調社會運動理念的社團來說,具有拉近社團成員和一般學生群眾關係的作用,因此不能僅以表面的成果來論列。
決定這場爭執最後結果的關鍵,並非兩方中有一方在論證或實力上壓倒了另一方,而是自1995年以來社團人數明顯減少的狀況。在這樣的危機底下分出人力去參與學生會選舉,當然更是分散社團的力量。因此人間/台研並未派員參與第8屆學生會長選舉,甚至連議員都沒有。此後雖然社團人數有增有減,但是內部未再有人重提參與學生會選舉一事。
除了人間/台研之外的其他異議性社團,如女研社向來對參與學生會選舉的意願不高,甚至有點接近排斥。在第8屆學生會選舉時,女研社內還有人計畫以「廢除學生會」為訴求,推派人選參與學生會長選舉。但是大度山社則一直未放棄參與學生會選舉,並在1997年5月由社員陳成詮當選第九屆東海學生會會長。
東海學生會四二公聽會衝突事件
東海學生會的運作,由於大學法修訂後,校方不再於註冊學費四聯單中代收學生會會費,使得學生會頓失支持其運作的物質基礎,這對學生會的運作是一大打擊(東行,民87.6.17)。但如果學生會獲得學生支持,仍可透過學生主動繳納會費,而獲得運作的物質基礎。因此問題是出在:學生會在學生心中的合法性、正當性已逐漸削弱的問題。這是個從第一屆學生議會的頻頻流會,就可以看得出來的老問題。但筆者認為在第九屆學生會時發生的「四二衝突事件」,卻是真正的給予學生會運作的合法性、正當性乃至合理性重大打擊的關鍵因素。
「四二公聽會衝突事件」的起因,源自陳成詮當選第九屆學生會長後的強勢作風。對陳成詮不滿的學生議會議員,在探詢學生社團資料後,接下自1994年後久未運作的濁水溪社。並以濁水溪社名義印行文宣、張貼海報,對學生會的施政進行批判。
事件的導火線出在3月19日學生議會期初大會上,議會認為學生會的上學期的決算以及本學期的預算帳目不清,經討論後全數退回,要求學生會重編。但學生會認為議會退回結算、預算的理由太過牽強,無法接受。學生會和議會(濁水溪社)兩方遂不斷透過文宣、海報等方式相互攻訐,越演越烈。到後來學生會長陳成詮指責濁水溪社以不實文宣進行人身攻擊,雙方衝突更形劇烈,學生會的年度預算審查遂就此停擺。
預算審查停擺的結果,是使得校內大型活動無法舉行。特別是已經行之有年,在中部地區頗負盛名的「東海表演藝術月」,還包括第十屆學生會會長、議員的選舉也無法舉行。這使得學務處不得不出面,於4月2日於校內舉行公聽會,尋求解決辦法。
然而4月2日公聽會的舉行,反而造成學生會和濁水溪社兩方直接的衝突。兩方除在公聽會上相互叫罵外,並在公聽會結束後於場外發生肢體衝突。其後學生議會及濁水溪社指責學生會幹部使用暴力,要求學校對施暴學生予以校規處置(東行,民87.4.15)。但學生會方面則指責濁水溪社及少數議員,散發不實文宣,事後也不出面解釋及對質,盼學務處譴責此種言論暴力(東行,民87.5.6)。
兩方的爭執延燒到行政會議中,學生會及議會都要求學校出面解決,處分違反校規學生,但校長和學務處只能要求雙方尊重,顧全大局,心平氣和,以理性協商方式解決(東行,民87.4.15/民87.5.6)
行政權和立法權的爭執,使得預算審查停擺,甚至在議會討論時上演全武行,這樣的戲碼不只是在東海校園內,即使是在台灣的中央和地方民意機關,類似的事例都經常在發生。不過行政院和立法院的爭執,尚可以透過大法官會議釋憲來調解。當東海的學生政府發生府會衝突時,依據學生會組織章程尋求代表司法權的「評議委員會」進行調解時,卻發現評議委員根本自第3屆學生會以後即未改選。第3屆學生會的評議委員此時大多已畢業離校,只剩當時是碩士班學生,九屆是社研所博士班學生的侯念祖一人,根本不能依法召開評議委員會。這件事情才充分凸顯了東海學生政府運作的荒謬性與侷限性。
法理上的仲裁機構既然無法運作,學生會的內部衝突只好在持續性的府會鬧劇中輪迴。學校的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雖然負有輔導之責,但又不敢介入太深,以免惹來「干預學生自治」之名,只能不斷在行政會議中聽取府會兩方的訴「怨」!「四二公聽會衝突事件」就變成一場不斷拖棚的爛戲,到下一屆學生會長改選才中止。然而第十屆學生議會議長選舉時,又發生了選舉爭議,同樣也因為評議委員會無法運作,變成不能解決的懸案,再度影響到學生會預算的審查。
不斷頻繁發生的內部爭議,最終會引起學生對「學生政府」運作的合法性和正當性更深刻的質疑。在1998年6月10日行政會議上,蔡琪芳議員表示:
東海的學生自治將要邁入第10年,但我們所看到的卻是一年不如一年,同學的參與度越來越低,學生會會的得票率也越來越低,甚至不到一成,可是每年學生會卻可以動用至少二百五十萬以上的款項,而且有些系的議員,已連續好幾年無人參選,當一個產品已不再受歡迎時,不是需要再改良就是要被淘汰,而今學生自治已一年不如一年,病入膏肓,學校是否應該要重視這個問題,不要再讓民意基礎薄弱的學生代表,代表同學參與各項會議,動用大筆的代收會費,否則這個學生政府很容易會產生衝突(東行,民87.6.10)
1994年5月,第5屆學生議會提案「建請學校繼續代收會費案」,行政會議決議應由83學年度新任議員半數必上連署同意,並由83學年度新任會長於6月底前按正式程序提出申請辦理(東行,民83.5.25)。
1997年8月4日,行政會議同意83學年度學生會會費宜學校代辦(收)。為學生會應正式提出申請,並經學生議會附署同意,夜間部自治會會費比照辦理。
1998年6月17日,行政會議決議,自87學年度下學期之後,本校不再代收學生會、學生自治會會費。
為什麼學生政府會失敗?
東海學生會、學生議會幾乎是在一開始運作後,就發生了困難。為了解決議會運作不彰的問題,學生議會甚至提案建議暫時停辦「師生座談會」,以免因師生座談會和學生議會的功能多有重複,造成了議員職責的萎縮(東行,民79.1.22)。
不過東風社等校內的異議性社團,在學生會成立之初,就已指出整個東海學生政府的問題是出自其由上而下的成立歷史過程中所造成的結構性問題,而不是單純的選區劃分、師生座談會等技術性的問題。如同第六章第三節所提到的,人間、大度山社認為「學生會位階太低」是主要問題,東風社則認為制度設計和日常生活的配當性沒有仔細探討,以及沒有在學生生活促生許多草根性的議題小團體是兩個重要的原因。當學生會運作已超過十年之際,這些意見是否有正確的掌握到實質的問題呢?
首先就位階不夠的問題來說,在1999年5月,第一屆東海學生會會長,也是學生會制度設計者的公行所校友郭達鴻,在接受校解社的訪問時表示,在學生會創立時,位階就是個引起很多討論的問題:
有人說就算你提升到跟課外活動組是同樣的位階!可是基本上上面還是有一個管你的單位,這個也是學生會的一個盲點,因為學生裡面你不可能直屬學校,不可能直屬校長,那事實上是不是以機會變成說假設學校最富〔高〕領導者是校長,那學生會的最高領導者是學生會會長的話,是不是校長跟會長的權力是一樣大的,這是我們當時在談的問題…。
(郭達鴻口述,陳信宏、陳葆光、陳彥伯訪問,1999)
從郭達鴻的話來看,「位階問題」確實是學生會制度設計上的一個盲點,造成其運作上的困境,但是從學生會成立的歷史來看,在學生會制憲時,東海學生參與的意願就十分低落,更不用說後來大度山社還退出制憲過程了。從這個角度來看,雖然「位階問題」確實是學生會運作的盲點,但並不是學生對於參與意願低落的主因。
那麼為什麼人間、大度山社極為強調「位階問題」的重要性呢?在這裡比較重要的可能是爭取解決位階問題時,造成的對校方的權力位置的挑戰,透過位階問題引發的衝突、爭議,以引發校園師生對公共事務的注意,提升參與公共事務的參與意願。事實上從學生會運作的歷史來看,當異議性社團介入學生會選舉時,例如第三屆、第五屆、第六屆,往往也是選舉投票率最高的時候,而其一但執政,往往會引發議會乃至校內持反對意見的社團(如:濁水溪社)的出現,而使得校內輿論出現更多樣的聲音。
而從制度設計和學生日常生活的配合來看,郭達鴻指出他擔任學生會長時發現的一個問題:
這個剛剛我講學生會會長基本上他是要辦修〔休〕學的,他要做全職的,所謂全職是說他跟全校同學作息是不一樣的…所以質詢時我說我不幹我不要做了可以吧!我沒有被約束的地方,可是當你換成一個全職的學生會會長的時候那就不一樣了喔!你是有領獎學金的,獎學金是說你這一年的生活費學校養你了嘛,…就變成一個例行性工作所以在我們到史丹福大學去的時候,他們學生會的主席團有四位,四位有一個是全職要修(休)學的,一個是半修〔休〕學的,半修〔休〕學是他一半工作是上課另一半是在學生會….(郭達鴻口述,陳信宏、陳葆光、陳彥伯訪問,1999)
鄧丕雲指出80年代末期透過學生運動爭取成立的各校「學生政府」,都依照西方民主政府三權分立的原則,來改革既有的學生代表性組織(鄧丕雲:241)但只從郭達鴻指出的學生會長應否是全職的問題,就可以看出把一個用於國家的政府體制套用在大學校園中,其實存在著許多扞格不入的地方。如果除了舉辦大型活動之外,學生會和活動中心不同之處在於它還負起保衛學生權益的作用,那麼是否可以從「學生工會」的角度,而非「學生政府」來思考學生會的制度設計?
這種制度上的單一想像,表現了80年代台灣學運對於民主的單一化、形式化的想像,普選、制衡確實是民主制度運作中的重要成分,但其運作的保證在於具有主動參與、進行對話討論能力的公民。民主制度應是為了生活在特定的歷史情境下的公民,能夠實現民主的價值而設計,而非一廂情願套用國家運作的機制。在80年代末期各校沸沸揚揚的爭取成立學生政府的同時,幾乎沒有人思考到,將用於管理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原封不動的搬到大學校園中來是否適當?
這裡馬上衍生出一個問題,在80年代末期乃至現在的大學校園中,存在著做為民主實踐主體的公民嗎?這牽涉到東風社當時提出的「促生許多草根性的議題小團體,讓同學能在團隊工作中逐漸把『政治參與的無力感情結』轉化成『維護自由、尊嚴與權益的公民意願』」的主張。從公共領域的角度來看,這個主張其實就是透過成立許多草根的社團,連結成一個具批判性的公共領域,建立民主政治的基石。這小團體一方面對外進行相互對話討論的作用,同時對內進行公民意識的養成。
確實從1990到2000年間,東海校園內存在著不少具批判性與行動力的社團,但必須注意到的是這些社團的人數往往相當稀少,不足以形成一個由多元、豐富的社會關係構成的公共領域。而且在第六章中也指出,至少在「相思林時期」這個公共領域仍帶著強烈的二元對立性,無法產生學習和轉化的作用。而在2000年之後,這些有組織的社團的數量還大幅減少。缺乏堅強的公共領域支持的學生政府,自然無法在學生日常生活中生產出支撐其運作的「合法性」,做為東海校園民主表徵的東海學生會,就無可避免的要走向衰微。
如果學生政府在學生心中早已失卻了合法性,那麼有學生代表參與的校園規劃制度,要如何能說代表同學的聲音?這也是使得校園空間運動不斷發生的一個制度性的原因。
而當校園民主已經被宣告死亡,當人間/台研苦於無法讓校內師生理解何謂「使用者參與」的同時,校園內另一群也關心東海的未來的人,正試著開啟另一種形式的實踐…。
那就是90年代台灣社會最熱門的字眼---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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