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3 07:10:40解影
第八章結論:小惠事件的意義
第五節 結論
處在這個時代許多人對身旁周圍的事似乎都只能感到無能為力。
我覺得與其把這次事件稱為一場「運動」,不如把它稱為一場「運動的練習」,活在這個年代的我們對於早期的「運動」都有一些想像,但事實上中間有著很大的斷層,有人過度美化「過去」,有人則充滿質疑,但我們都不知道如何去搞運動,從「五0四」一直到現在,連社團本身的經營都很困難,我們一直沒有找到出路,要「徹底顛覆」還是「適可而止」?但不時的、零星的冒出一些火花是必要的練習,是培養自己的力量,讓沈睡的校園動一動,這是必要的刺激,我想,而這個事件也的確號召了一些新的人進入社團,尤其是大一。他她們十分積極,事件過後主動自己去信箱間擺攤位替社團招生,參與社團的演講及讀書會。
社團注入新血讓我們更加清醒地敏覺「延續」的重要性,相信自己是有能力改變世界的,才是運動的開始。
在事件的過程中我們看見自己的無能、懦弱、虛無,事件並不如媒體所報導的那般如火如荼,事實上是一連串的疲憊及厭倦,人與人間的關係緊密接連的川流不息,稍一不留神就又幹錯了事情,媒體、學校、群眾、警局的反應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即使前一天已經花一晚的時間沙盤推演。
這樣就算實踐了嗎?事實上我們也很懷疑。不過至少累積了一些經驗及群眾,接下來又得回到社團日常的經營,等待下一場搏鬥的來臨。
---皮果,〈之後呢?〉
如同本章開頭所述,在校園空間運動的歷史中,「小惠事件」具有非常獨特的位置。它是第一樁因為校外住宿社區問題而產生的大規模抗議行動,也是第一次以地方政府警政管理單位為目標的運動。它是迄今東海校園因為性別議題而產生的最大規模抗議活動,也是東海校園空間運動歷史中,第一次走出校園圍牆,在東別的新興路、遊園路上行進的遊行。
這麼說來,「小惠事件」突破了校園共同體想像的界限了嗎?嚴格的來說,並不完全是。在事件中與其說學生是基於對警方行政疏失的不滿,不如說是基於「義憤」而行動更為貼切。而這個義憤的情緒背後仍然不脫共同體想像的作用--無辜遭受二次傷害的性侵害未遂受害者,其實應合著對校園共同體本質的想像。不要忘記,漢寶德教授早就說過:「東海大學是一個女性味很重的學校。」(漢寶德。1970:11,或參見本文第三章三節)
而即使「小惠事件」涉及主管機關對東別地區的警政管理,但是在事件過程中,也沒有學生想到去動員、聯結東別的居民或店家,而後來地方政府和校方雖進行多起關於東別地區管理,乃至防制性侵害問題的會議,但是學生也沒有藉此持續進行任何社區的運動。
這麼說並非否定「小惠事件」的積極意義。事實上從「新宗教中心事件」以來的校園空間運動,從來也沒有挑戰過這條界線。而「小惠事件」則因事件發生的特殊性,更加的凸顯了運動的侷限性。
但是對於女研、人間、台研等社團的新生幹部而言,「小惠事件」不啻為一次集體行動的演練。在之前多半是參與社運團體活動的學生,有機會在這次事件中親身參與聯繫媒體、開記者會、規劃遊行…等具體工作,並要隨時應付層出不窮的突發狀況。在過程中累積的這些寶貴的經驗,為後來「118事件」的成功奠定了基礎。
皮果和她的同志們並沒有等待太久,下一場搏鬥來的很快,而且不管是參與的規模、議題深度、廣度上都讓人耳目一新。經過多時的蓄積,相思林中再度吹起呼嘯的東海風…。
感謝分享!
http://www.yyj.tw/index.php/product/%e5%a8%81%e7%88%be%e5%89%9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