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4 12:16:04解影
東勢本街空間結構的歷史演變(中)
三、 日據時代:殖民統治的地區性中介
3.1現代性的開啟:
甲午戰後,清廷於1895年將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台灣進入日本殖民統治的時代,也為東勢及本街的空間結構、意義帶來新的轉化。
日人進入台灣後,首先對台灣的林野、土地使用、生活習慣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查,利用這些龐大的知識,進行對台灣的殖民統治。在進行殖民的統治的同時,一系列關於「現代性」的文化、社會機制想像,也開始作用在東勢本街的空間上。
由於東勢地區三大聚落的人口不斷增加,逐漸向聚落後方的高地邁進。另一方面傳統蜘蛛網狀的聚落空間,實在不合乎日本人的「現代性」空間想像,同時土地使用複雜,不易開發。三大聚落後方的高地,就變成了東勢地區新的空間中心,物理意義上的本街,可以說在此正式出現。
東勢的都市計畫公布於日據時期昭和16年(1941年),距離太平洋戰爭爆發已經不遠。從戰時經濟的角度來考量,這個都市計畫其實有設法建設東勢,以做為吸取台灣中部山區林木、山產資源的企圖。
東勢本街顯現出和清朝時期的三大聚落完全不一樣的空間面貌。首先,傳統的三大聚落內部道路雖然網狀交錯,但是大體上道路方向是和大甲溪垂直。本街則是一條筆直、寬闊的街道,而且走向完全和大甲溪平行,僅有數條狹小的橫街和下方的三大聚落連通。這種空間結構的形成,部分是日本人現代性都市計畫空間的想像,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本街所在的高地和下方的三大聚落有20、30公尺的落差,難以向大甲溪方向發展。
其次和三大聚落的傳統土角厝不同,在日人的計畫下,本街的房子要不就是木造房屋,要不就留有「亭仔腳」(騎樓),做為商旅往來、行人避雨之用。和三大聚落高廣嚴密的牆垣,完全是不一樣的風情。
另一方面各種「現代性」的機制,也林立在本街上。西元1898年東勢郵便局在今天本街的東寧里設立,為東勢地區郵政、電信的開端。做為國家機器的權力象徵的庄役所和警察局,也設立在東勢本街上。東勢的自來水廠也在1929年竣工(不過大部分東勢地區居民還是使用井水)。現代性的空間想像,順著國家權力的穿透,開始進入東勢人的生活中。
3.2深入基層的國家統治機器:
日本人在接掌台灣之初,花費大量力氣在平定各地的反抗勢力,尚無暇顧及台灣各地的地方行政。西元1898年(明治31年),東勢劃歸台中縣辦務署東勢角支署,同時設置區役場、設區長一人以協助地方稅務、公共事務的進行,這也是東勢地區行政工作的肇始,現代性國家的理性官僚機器的力量,正式進入了東勢這個過去的土牛界外之地。
大正九年(1920)年,田健治郎擔任台灣總督,為日據時期台灣第一位文人總督。10月1日,台灣總督府大幅修正地方政制,將各地基層行政改成街庄制。東勢地區劃歸臺中州的東勢郡,而本街則屬於東勢郡的東勢街。
東勢的庄役場設於1920年,由原來的區役場改制而成。另外在昭和十年(1935)年,又成立東勢街庄協議會。協議會的成員起先由官方指派,而後改成半由官方指派,半由民間選舉產。但是只有每年繳交戶稅五元以上者,才有選舉權。同時協議會也無權決議案件,或對庄役場進行監督、質詢,只能說是諮詢機構而已。
國家的控制力量一方面透過行政機制,另一方面透過警務系統和保甲制的相互結合,深入到民間社會。
台灣的保甲制度原起於清康熙年間朱一貴亂事後,藍鼎元、藍廷珍建議清廷舉辦保甲,以興善除奸。以十家為一牌、設牌頭,十牌為一甲設甲長,十甲為一保,設保正,為三級制。後又經劉銘傳加以改革,和具有民間警察性質的清庄聯團(村庄自衛組織)相互結合。日人治台後,將保甲制加以改革,公布保甲條例,使保甲成為警察下級的行政補助機構。1902年又修正保甲條例,規定甲長、保正負有12項任務,其中第一項集為調查戶口。保甲不只成為警察系統的助手,也負責協助庄役場的行政動員。
當時的本街地區共分成四保,分別是東勢第一保(今北興里),下有12甲。東勢第二保(今中寧里),下有12甲。東勢第三保,下有13甲。東勢第四保(今南平里、延平里),下有20甲。
目前一般學者多半主張日據時期的台灣地方行政,乃是一種結合地方行政系統(庄役場、協議會)和警務系統(派出所、保甲制)的「二重性自治」。在這些層層相扣的地方行政機制中,台灣的民間力量被牢牢掌控在國家機器的力量中。這一層層嚴密的控制機制的運作,保障了殖民經濟下,榨取東勢地區林業資源過程的順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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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殖民經濟的再生產基地
東勢地區位於中部平原進入中部山區及大甲溪流域的要衝,而這一代的林木和山產資源又十分豐富,在日人據台之初,就受到注意。日本人在統治台灣後,在台灣總督府民政局的殖產部下,設立林務課負責林野處分、民營造林獎勵等事項。同時設東勢角撫墾署,負責處理東勢地區的國有林地的開發。第二年又在殖產部下,設置拓殖課,主管山地開墾、製腦事業。東勢地區傳統的林產開發和樟腦產業,至此全部收歸國家專賣。在本街上的「腦館」,後來成為林務局的東勢南平里工作站,正是紀錄了這段國家將樟腦產業專賣的歷史記憶。
大正元年(1911)年,台灣總督府派員調查大甲溪上游之森林,歷時三年。
大正四年,在總督府下設置殖產局和營林局,分別掌管林政及林產業務。次年在營林局下增設宜蘭籍八仙山出張所。八仙山出張所設於東勢郡土牛(今石岡鄉土牛村),開始正式開發大甲溪上游的森林資源。
另一方面大甲溪豐富的水力資源,也為日人所重視。大正九年(1920)年,日人成立台灣電力株式會社,進行台灣電力資源的開發。在1937年日月潭發電廠正式完工啟用後,即積極研擬進行大甲溪發電計畫,在昭和16年(1931)年,東勢外圍的天冷發電廠開始施工,但受到戰爭影響未能完工。
各種龐大的山區資源開發的工程,為中部山區湧進了大量的勞動力。而這些勞動力的日常生活及消費娛樂,完全就由東勢地區來支持。本街更因為這些開發山區的勞動力再生產需要,大量的商舖、店號林立,提供往山區開墾的勞工各項生活所需用品,在日據時代末期開始逐漸繁榮。
另一方面東勢山區的耕地,在日本人的農業台灣政策下,也開始逐漸開發。初期由於水源不足,大部分皆為旱田。根據大正14年(1925)年的統計,東勢郡的水田計有2,347甲,旱田則有2,823甲。經過日本人積極鼓勵種植水稻,到昭和10年(1935)年時,水田面積達3,122 甲,遠超過旱田的1,876甲。這些龐大的農業人口,其生活和農作所需的各項用品,也仰賴本街供應。東勢本街在當時就有超過30家的打鐵店,主要製作草刀、鋤頭、以及各類種樹造林的工具,以供應地方農民和林場工人所需。
大正元年(1911)年,東勢公設消費市場成立,地點設在今日本街的東安里上。建地有497坪,內有11家店面,主要以販賣鳥獸肉為主,年營業額達15,153日圓。到1941年,店面已增設至15家,其中有3家蔬菜店,8家獸肉店,3家販賣生魚片,一家販賣其他物品。年營業額已達153,256日圓。足見東勢本街已成為附近居民的生活物質供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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