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有沒有羞恥心啊?
靠!我、怒、了!!!!!!!!!!
我沒想過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但是它就是發生了,而且被我發現了。我今天要公佈一連串令人匪夷所思的證據,請教大家,如果是你,接下來你會怎麼做?
雖然我艾姬不是什麼有名的作家或超人氣的部落客,但是我敢說,我每一篇文章都是用腦、用心、親手打字完成的,但是妳呢?剽竊人家的作品,複製+貼上只要幾分鐘!
我一向秉持著分享的理念,文章從來不鎖右鍵也歡迎大家轉貼,只希望轉貼時註明出處連結,至少把作者「艾姬」這個符號一倂帶走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吧?然而兩天前我就發現有人剽竊我的作品,我本來以為她只是忘了註明連結而已,想說提醒她一聲也就罷了,但仔細一看,發現並不是如此簡單,她刻意要把文章偽造成是自己寫的,沒圖沒真相,請看以下證據!
1. 標題一字不改,妳也太囂張了!日期也可佐證我的原創身分(艾姬原文)
該文章已經下架,但證據我都保留了~
也對玲小豬的豬式風格的blogger保留法律追訴權!
不排除和其他受害者一起提起告訴並具體求償!
2. 刻意放上自己的照片,以模糊視聽!
3. 別說只有幾十個字的巧合,根本是一模一樣!
4. 刻意拿掉中間有一段我寫到我和中華電信色情守門員的部份,以便更像自己寫的!
好的,這只是其中一件剽竊案,也因為這件剽竊案,讓我一時興起試著在Google搜尋幾
個關鍵字,然後各位讀者再看看,我的文章還流落到哪裡去。我只能說,現在大陸什麼都有山寨版,連「艾姬」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都搞山寨版會不會太誇張了?!
大陸剽竊案一:某人剽竊我的文章「衝人氣?!放你的屁!」在論壇發表,然後改標題為「衝人氣?!放他的屁!」文章標題還刻意寫「原創」兩字,實在太諷刺了!文章改成簡體字,並刻意將台灣習慣用詞「部落格」改為「博客」等。
大陸剽竊案二:這個人籍貫台灣台中,但好像住在大陸地區,根本就是活脫脫山寨版「艾姬」,在2008年2-3月間一口氣搬了我的十二篇文章(紅色打勾處最新文章就有七篇),連我和戴導及水瓶鯨魚相見歡這麼個人的文章都想魚目混珠,更別說我看診紀錄還自己掰成台灣看診記!妳是有妄想症還怎樣啊?!而這個人現在還大喇喇地在PChome活動著,看照片就知道是同一個人!http://photo.pchome.com.tw/sexling
我們經常在網路世界遊走,有時候圖片或文字不小心用了別人的其實也在所難免,我的新聞台也可能有某些圖片侵權而不自知,但如果知道原創和攝影者是誰,一定會取得他的同意,未經同意刊登了,但事後發現有問題,我絕對會配合將不妥的圖片下架。但是以上幾個例子,很明顯看出對方是故意將我的文章剽竊甚至進行改作,非常可恥!
面對這樣的事情,你們會不會生氣?請大家踴躍提供你的想法和意見。
參考法條:
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因此我以艾姬之名發表文章,亦受著作權法保障)
著作權法第八十五條,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 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 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以下略)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本文已同步發佈到「生活點滴」
震盪的源頭
中華電信,實在也讓我很氣
企業太大沒有競爭力就是有這種缺點
最後一哩都不願意放出來
一放出來他就當不了老大
所以現在還戀眷著不願意讓其他公司有良性競爭的機會,真的很可惡
版主回應
因為市佔率高
所以行為鴨霸
大財團的某些作為
就像流氓一樣
犧牲的還是消費者的權利
震盪的源頭
那就好,我想我得了疑惑症
遇到太多非「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例子
所以我怕搞不好我會不小心會錯意以為你我之間的對話可能很和諧,看來應該真的很和諧。
呼,我鬆了一口氣,我也想說台長應該是個很講理的。。。迷糊蛋?
版主回應
我是個很講理的迷糊蛋沒錯!
平常是很迷糊的
但如果有什麼大是大非、需要女俠我出手的事情
我就會卯起來認真,把事情弄清楚不可
你會發現網路上的熟朋友
跟我開玩笑尺度都可以很寬
因為人生苦短,我不會斤斤計較,大家開心就好
但是如果是中華電信,著作權這樣的事件
因為算是影響層面較大的公眾事務,我真的很認真!
震盪的源頭
那個....由於最近發生了一些事情
我想我得做個說明
如果我之前在你版上有讓你不開心的留言
請原諒我都是無心的
我不再在跟人裝熟了
希望我沒有讓你有這樣的誤解
版主回應
哪兒留言不妥?
我沒發現...
別多慮
台長是個迷糊蛋
沒在注意那麼多
震盪的源頭
怪了,跟天蠍很像阿.....
不然,是什麼?
你知道我最拿手的是把11個猜完留最後一個正確解答嗎?別鬧了,要浪費很多留言空間的
震盪的源頭
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我還挺有興趣知道的
遇過一些臉皮厚道刀槍不入的怪人
他們就是很自私很自我很自大
用別人的都不害羞的
話說,看了幾篇文章,突然對艾姬的星座感到興趣
天蠍?
新聞小寶貝
從這麼多人回應就可以發現,支持艾姬跟支持著作權的人很多,被剽竊過的人也很多。我真的不知道剽竊者的心態到底是什麼?不是自己寫的東西,假裝是自己寫的,看了就比較愉快嗎?
小兔
現在”想紅”的人還真多
明明沒腦子
可是卻還想裝有腦子
唉.....
覺得自己長得美
就脫光就好了
何必又想要假裝有內在呢?!
那位SEX伶小姐,真的只長奶子不長腦子阿!
版主回應
不知道那隻山寨姬
有沒有據此賺到錢...
京城野
前幾天剛好整理了一份自己的「媒體記錄」,希望未來不會有整理「被盜文記錄」的一天。XD
版主回應
被盜文...
這真不知該說是好的記錄還是不好的記錄...
~”~
小兒
嗯!
寇米漿
網路上本來就真真假假
抄襲的人是男是女:不知
目的:不明
是否在台灣法律管轄區內:不明
被抄襲的損失:很不爽
可惜這樣好像很難求償
關於愛液
我的文字
早已完全隱藏
還是一樣被搬到對岸去了
氣的我
本來低血壓都變高血壓了
版主回應
ㄟ...
這也太厲害了
那氣一點點就好
低血壓就變正常了
呵呵~
馬鷹犬
人家也被盜過
只能說網路上的山寨太多了
凡
一切還順利嗎?
別氣過頭把身子氣壞了
晚安
孫小曼
這樣剽竊別人的東西
根本毫無意義
又不是自己寫的文章
人氣高有個屁用
那麼想衝人氣
放自己裸照片算了
保證衝到最高點
衝到警察局
真是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版主回應
謝謝妳幫忙譴責
珍惜自己的文字
尊重別人的創作
應該是網路社會裡的道德才是
子逸
原來我可以這樣的炫耀說
哇~我認識名人耶
那個艾大姬我認識哦
識別碼”66”大順丫
版主回應
什麼名人...
以被網友”抄很大”聞名的嗎?冏
京城野
我也被盜過文,盜文者似乎還是該電玩資訊網站論壇的版主級人物。
所幸以該文標題Google的結果,我的文章排名在他前面,加上拼經濟比較重要,實在不想浪費時間去伸張正義,所以就放著不管了。
其實,我對那些盜文者是很同情的,因為大家都知道他是個盜文者,只有他自己以為別人都不知道,畢竟腦殘是沒藥醫的嘛。XD
版主回應
民法求償可以索賠
只是要看看勝算有多少
拼經濟真的很重要
但是我的正義感喔...像是一種病
恐怕下輩子才會好...>_<”
凡
= =
不好意思 沒有幫上啥米忙
祝你順心順利
葉爸爸
看來他被罵的太嚴重了...所以把他的blog給關掉了
版主回應
躲起來了
但是沒有道歉呀!
我會討回公道的!
撲朔
唉, 那個人沒有本事, 才需要拿別人的來充數啊. 就跟考試作弊一樣.
不過, 這也算是對妳的一種肯定...妳看看, 誰會來抄我的啊.
版主回應
我才不要賊的肯定
我有你的肯定就夠了啦!
葉爸爸
反正他已經被注意了,應該以後就不敢那麼囂張了吧。可惜,人長得那麼正,心卻是那樣的OOXX..下次他再發生這種事情...就跟無名的網管反應吧。
冬小卷
真是太瞎了吧!
959
艾姬
我又是隔了好幾天才來晃一下回應
那位小姐的作品已經下架了
看來應該是她也會常來這邊走踏吧
其實樓上有位大德說得好
{每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總會有一兩招可以亮嘛!用自己的東西,不管是什麼,總是坦然一點}
呃.....
話說剛剛的括號裡面
我也右鍵複製抄襲了 >_<”
我去牆角畫圈圈去
版主回應
呵呵~
那位大徳不會介意的...
那位小姐作品雖然下架
但她是慣竊喔!
真的很糟糕~
小山貓啦~
還好我連文筆都談不上~
所以...絕沒有山貓山寨版 呵呵~
小叔叔沒有特權也沒有惡勢力!
如果有需要的話...
小叔叔可以幫妳去 言干 言焦 牠!
版主回應
謝謝小叔叔!
看到你來就很開心了啦~^_*
阿文
艾姬‥
突然想到一則小笑話‥
老師問道‥「小明!你這篇作文‥《我的媽媽》,怎麼跟你哥哥寫的,一模一樣?」
小明叫道‥「因為‥我們寫的,都是同一個媽媽呀!」
呵呵呵!
小明的理由,還挺「有力」的呢!
這就叫作‥XX「所見略同」嗎?
一時有感,作了首打油詩‥
˙腦力創作本苦辛,文章傳世最歡欣。
但勸網友應自重,如欲轉載要標明。
˙抄襲剽竊最可恥,莫道無知存僥倖;
一時光彩乃虛榮,他日掠包壞聲名。
2009.04.14.二 06:25:13
【掠包】 台語詞彙。揭穿、揭發;抓到把柄、小辮子。
文章寫到讓人轉載……抄襲剽竊或盜用,表示‥寫得好呀!
俗話說‥「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
看來,她已將文章給「下架」了(連結已看不見),當是得到教訓啦!
就別氣啦!(人謂‥「氣壞身體沒人替」嘛!」)
阿文
2009.04.14.二 11:34:25
版主回應
不虧是我最崇拜的阿文大哥
這樣也可以寫打油詩
文章下架是一種逃避
連道歉都沒有呀!
我沒那麼氣了
因為我要想接下來的處理...
紫青電火球
看了該台的幾篇文章之後,感覺「抄很大」。
剛看到時,相當生氣,不過只有幾秒鐘。
你知道的,電火球在某幾方面不是很持久。
也許,她不是她。
也許連照片也是貼的?或者她是「他」?
誠信是一個人要走跳在這世上很重要的「能力」。
有些人會「習慣性說謊」。
運用「加法」原理:
寫得好,才有抄得好這回事。
像小老弟我寫的東西應該低俗到沒有人願意抄襲。
拿出來公佈了會被恥笑。(不知道在自豪什麼…)
揭露對方和該事件,是一定必須絕對肯定要的。
然後,記得要保持優雅的說一句~~~~
「嘿,親愛的…祝你烙賽到小孩唸大學。」
alinta0604
我真的覺得很誇張耶~
你要PO就算了,你也用引用吧~
告訴人家說你這篇是從哪看到的,覺得很棒~
就這樣拿來當自己的大作...
真的~不知道該怎嚜講....
版主回應
這就是可恥的地方
她不是要和別人分享好文章
而是刻意把文章偽造成自己寫的!
塔裡的男孩
我也咬牙切齒了
想到門牙補過,力道還是輕些
但是千萬不要饒恕這種人...
版主回應
呵呵...那咬別顆牙齒?
謝謝你趕來幫腔壯聲勢
^_*
羅莎
歐巴桑無聊查了一下
這豬小妹文章全都是偷來的
是累犯啦!
試圖將自己塑造成智慧與美貌雙全者
只可惜空有年輕外貌
用的卻是愚蠢的作法
版主回應
謝謝羅莎姐~
我不知道其他受害者怎麼想
也許大家不知情
或是覺得算了
但是我會在我能力範圍之內
做出對應的處理!
愛聽淚\灑天堂^_^
呵呵~艾姬粉氣喔…
不要生氣呀!表示這些轉載妳的文的人是肯定妳的文筆的嘛!^_^
我的經驗是,遇到那些轉貼文而不註明來處和作者姓名者,我會簡單回應他們,告訴他們:
「請註明這篇文章的作者是….」
然後就隨便他們補不補了,就算不補,我大概也沒那個力氣去告他們啦,呵呵~~我這樣想著,如果十個轉貼者只有一個沒註明作者,其實作者是誰大家會很清楚,兩相比較之下,那個將文章據為己有的人被其他讀者搜尋到只是讓人唾棄而已,我有什麼損失呢?目前為止,我遇到的轉貼者都很配合,他們會補上作者名稱。
現在網路很發達,隨便幾個關鍵字google一下就什麼都遮不住了,不知道這些人為什麼還要玩這種把戲呢?再說瓢竊人家的腦記憶,又有什麼意義呢?如果寫不出文字,畫圖也可以呀!不會畫圖?唱歌也可以呀!不會唱歌?照相呀!不會照相?如果皮囊夠美,用自拍來吸引人也行呀!呵~~blog又不一定要擱文章,是不是?每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總會有一兩招可以亮嘛!用自己的東西,不管是什麼,總是坦然一點,對吧?!
哇~~會不會回應太長了?原諒一下大嬸,大嬸話總是多了些~~呵呵
版主回應
喔~哪來的大嬸,真是熱情回應...
我想我氣憤的原因倒不是因為轉貼
因為轉貼傷害的只有著作權
我最氣憤的是改作的部份
例如:
艾小姬OS改成Sex伶OS.(以山寨艾姬為例)
這是刻意把文章改作得像自己的
所以還侵害了”著作人格權”
這樣想想,大嬸應該明白,我為什麼這麼氣憤了...
下雨天
未免也太令人生氣了吧
記得以前小元也有這個困擾
他一氣之下全部鎖右鍵了
而且盜取他文章的人
還在下面打上
寫的很辛苦,有看到的人給個回應吧!
超過分的
不過換句話說
雨天都沒被盜用過耶...
還是說有 我不知道
怎麼
我變得有點期待被盜取文章這樣
雨天小白痴
版主回應
我沒鎖右鍵的原因
1.鎖右鍵也是會被破解
2.有時候我們想針對作者的文章某一句做回應,經常需要copy
因為我覺得鎖了右鍵很不方便互動交流,
所以體貼大家而不鎖右鍵
這種事最好不要發生在創作者身上啦...
喬依絲
是我太樂觀正面還怎樣?我覺得真的是妳的文章夠犀利夠吸引人,她才會抄襲(這應該不是抄襲了,是全部偷過來),不過基於創作人辛苦的一面,好好爭取自己的權利啊!
版主回應
是偷走沒錯呀!
而且還把會被抓包的段落刪除呢!
罪加一等
非常可恥!
Rosita
這種人真的是要不得的!!要用力譴責的
我的文字不行,所以沒人會要的
但是我拍的照片應該算”還可以”
被我抓到過兩次
兩個人都沒對所使用的照片附註出處
兩個都被我罵
有一個表面上說”我已經加註了出處,請勿生氣,注意身體...等等”,私下寫mail恐嚇我說要告我毀謗,這就是盜用者的本性,永遠不會認錯的
把別人的辛苦當放屁,改天我來問問1950的消保官,像這種情況要怎麼去抗告才合法!!
加油,讓每個來這裡的人幫艾姬繼續努力的抓吧!!
寫到這,我想起一件事,有人盜用照片,被拍攝者抓到,送上法院,盜用者被判需付對方二萬元整耶
艾姬,告到底,讓對方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版主回應
在妳發現被盜用的六個月內
是可以用民法求償的
我問過了,這是告訴乃論
所以我可以先提告
看對方要不要和解
大姐說的對
大家順便幫我四處注意一下
反正都要處理了
把賊全部一網打盡吧!
Lazybone
真的很氣!
以前在學校老師都會說到剽竊的嚴重性
現在這些人怎麼了
都不動腦 享受創做的快樂嗎??
水手
這真的是......是什麼世界啊?
假如任這種事繼續氾濫
那...誰還願意創作呢
我同意羅莎說的
該給一個大大的警告
小兒
第一篇的作者大概看到了吧,無名不見了耶...
小兒
山寨板很愛妳耶..
整個博客都是妳的文章..
那她應該也會看到她自己不要臉的消息吧!
說不定會關台..要行動就要快!
這種人...不給點教訓改天又會用別的名字貼別人的文章
版主回應
關台也沒用
我整個網站都抓下來了!
哼哼~
小兒
捲袖..
既然它不要臉就不用留顏面給她了阿!
雖說法律不是人人都懂~
推說不知者無罪,可是都已經有留言說過了,
根本是明知故犯。
版主回應
我沒留言過
因為我一看內容就知道是惡意的
絕對不是不小心
或是不懂法律
所以先保留證據
然後看著辦!
花,彩虹,藍眼睛
聲援+1
真的很令人不齒
連文字創作都可以盜竊
不應該縱容這種行為
文字是更有經濟價值的
必須要讓去該COPY CAT的鄉民知道
這個人的言論全都是偷來的
唉~真氣人
還是別姑息好些...
小奸小惡終成大奸大惡
版主回應
是不應該姑息
但我得想想要怎麼處理...
羅莎
我發覺做人慈悲其實是在害別人,濫好人助長了更多無知的犯罪,以及不懂尊重的定義,其實不必多說,我認為依法行事才能讓這些人學會教訓。
網路上太多為所欲為的人,有些是惡意滋事,有些則是以為網路是個屏障,這些竊盜者總認為刪掉一些字眼就不算剽竊,也仗著多數人不會察覺與計較,就算察覺刪除即可,沒什麼需要負責任的嚴重性。
如果艾姬給一次當頭棒喝,相信偷兒才會有所警悌!
版主回應
真是糟糕...
我每次都要當那個當頭棒喝的人
還蠻累的~
^^”
要不是我忙於工作
幾個月前我還會給網路誹謗的人一個當頭棒喝
我看我以後開公司
第一個該成立的就是法務部
因為本人太愛打抱不平、行俠仗義、嫉惡如仇...
還有,最好趕快跟李敖大師做好朋友..XD
魔彈射手
怎麼最近大家都遇到這樣的事啊,上個星期我也才發現我的文章被人「引用」了。對方還是媒體呢~~!
我一樣留了言,但他們也沒任何回覆,把整個專欄刪掉當當沒發生過。
這年頭,隨便寫文章人家笑你是廢文,認真寫文章人家拿去當盜文。
版主回應
證據留下來
然後就跟酪梨壽司一樣
揭發它並成為大學課程的教材呀!
別氣
我看了一下 那位台灣網友 很多文章都是東抄西抄來的~~~~真是夠了 長的美卻無腦 ~~~唉
版主回應
我只是疑惑
這樣blog對她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呢?
大頭P
我功夫不夠好 但是 一定支持妳 真的是......@#$#^$^#E^%*
綠豆
先留言看看[它]如何回
若口氣不佳
可能的話把事搞大些
不惜上法院
這可是大是大非
版主回應
很多事情
我都有上法院的準備
不差這一件
XD
愛上天使的眼睛
第一次來... = =就是來聲援...
啊~開玩笑的... ^^|||
好~2話不說~ ˋˊ告死她~告死她...
嗯~我在想~@@如果說~哪天有人來拷貝我的文~那時我大概會一笑置之吧!? 要不然應該會覺得:哇喔~原來我也出名了~沒想到我的文也有山寨版的耶...
(OS:做夢~你別指望有那出名的一天啦... = =想想也不行啊...過過乾癮... 哇~有人盜版我的文~暗爽ing... = =+不過版稅還是要抽的啦...)
嗯~文被盜了~ 但卻盜不了我的思想~我的腦~我的本性~ @@那個是源源不絕的創意啊~~~ ^^最重要的是~盜版不了完全的我~ (OS:我們開始做複製人了~包括思想也能複製... = =...)
版主回應
老實說
我只是個小人物
山寨版的出現也讓我覺得很訝異
但我覺得無論被害者是知名人士或是無名小卒
剽竊和改作就是錯誤的事情
錯的就是錯的
不應該縱容
聿馬狂飆
呼~~
看了這篇
我都不敢用自己的文章標題去搜尋了...萬一
豈不是.....
不過聲援你...
可見你寫得多好呀...
版主回應
飛哥~你試看看呀!哈哈...
說不定發現有誰在哪講你壞話?XD
千年
真是很糟糕的人呀~
用力譴責一下,就是有這種居心不良的人敗壞社會風氣,難怪人們常說世風日下...
一定要投訴啦~
DearJohn
真的很可惡的爛人!
明天上班提醒我,
我來找無名的朋友反映一下!
27分
剛剛連進去看了
沒有無名的部落格
留了2則全是悄悄話...
其他人看不到
臉皮厚的版主一定刪!
檢舉她了
只是不知無名如何處置!?
鎖右鍵是沒用的
火狐狸就能複製
要讓更多人知道她的文章是偷來的
要動用有力的背景
艾姬姊絕對有的是人脈和勢力
豬小妹妳要當心囉~~~
版主回應
這個...我非常誠實
我沒有什麼人脈和勢力耶!
但是我嫉惡如仇
非常有正義感
也一直堅持做對的事
^^”
凡
雖然鎖起右鍵還是一樣會被瓢竊
但還是鎖起來一次省事
以自己為目標寫出更好的文章超越自己也是種挑戰
辛苦你了
我大概會放著啥也不管繼續寫吧
或是跑到對方部落格大大巧妙的喧賓奪主
連結丟著
有慧根的人一看也知道誰抄寫誰...
版主回應
這樣...誰有動力認真創作呢?
是不是我關台
自己寫給自己爽就算了?
959
仿很大呀
沒想到山寨版的東西
上至天文下至地理
連文字都懶得打
文章都懶得想
完全被打敗
版主回應
唉~
這是什麼世界...
尤其是最後那個山寨版艾姬
讓我覺得有人在別的地方扮演我...
詭異到起雞皮疙瘩咧~
馬來魔
我的文章也曾經一字不漏的被登在DVD後面的影片簡介呀!
(不要問我是哪片DVD,我才不要幫他打廣告咧!)
一開始也會超生氣,可是後來看很開,
反正網路的世界,就是這個死樣子嘛!
LIU
我知道最上面那個女生
有次看見學姊引用他的文章
好奇之下點進去發現
學姊所引用的文章是我認識的人寫的
為此我還特地找出原創的網址
並且留言給這位女生
希望他可以著名自己也是引用別人的文章
結果他就這樣把我的留言刪掉了
當下真是非常的氣憤
事後告知我朋友說他的文章被盜用了
但我朋友認為那些文章雖然是他自己的小孩
別人盜用不著名他也無可奈何
認為文字在他腦袋裡是別人偷不走的
所以我這局外人就沒多說了
倒是碰巧看到艾姬的文章又被同一個人盜用
只能嘆氣阿.....
世界上就是有這麼多沒有羞恥心的人。
版主回應
原來是累犯?!
真的要好好處理這個問題...
正如妳學姐所說
沒有人能夠偷走我們的思想
但是這種盜文的行為既然是錯誤的
就不應該縱容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何況,我覺得這是很可惡的道德瑕疵
泡芙
喔賣尬!!!!
真的是山寨姬耶!!!
這個山寨版真的殺很大...XX
她真的是在對岸嗎?然後你跟他聯繫她態度都不好?不肯認錯?
不知道是我lag
還是案外案...
第一個盜文的人
除了文相片也是盜的...
我在pchome交友混過一段時間~ ^^"
http://love.pchome.com.tw/mylove/hopelove.html?love_no=u0333512
http://love.youthwant.com.tw/3/default3.php?c=3656&stud_id=200191056
是案外案
我上偵查庭看到本人就知道了
但是這部分的侵權不關我的事
所以我沒有特別強調 2011-06-26 18: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