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8 09:45:11 若無

愛得愈深,痛苦就愈強烈?

 

 ~ 蔣揚欽哲仁波切演講 ~

每次演講,我總會遇到千奇百怪的問題,

記得有一次有人問我:

為什麼愛得愈深,痛苦就愈強烈?

這是很普遍的問題,

而且我相信這個問題困擾著各個年齡層的人。

當然,這裡所謂的愛,

除了愛情之外當然也包括親情。

男女相戀時海誓山盟,

愛到至深至切時甚至可以為對方犧牲生命。

我們一般認為的愛情定義就是希望對方能快樂,

奇怪的是:當其中一人另有新歡時,

大多數的人都不會誠心獻上祝福,

而是不計一切代價想拆散對方挽回頹勢。

如果為了愛一個人連最寶貴的生命都可以不要時,

當對方找到另一個可以給他更多快樂的人,

我們為什麼要生氣、憤怒,甚至不惜兩敗俱傷呢?

這樣說並不是要給負心的人藉口,

而是希望大家

能真切反省自己口口聲聲說的愛是什麼?

熱戀中的男女總希望二人能永遠不分開,

想盡一切辦法要把對方綁在身邊,

只要一分開就感到痛苦,

會用盡各種方法追問對方的行動。

雖然嘴上說是關心,

其實不過是為滿足自己的佔有慾望,

當貪念愈來愈多、多到無法滿足時,

我們就會因為達不到而產生痛苦,

這就是為什麼當我們愛一個人愈深,

痛苦也愈深的道理。

(執著)就像是一種迷幻藥,

常有美麗的外表作裝飾,

當我們被以愛做掩護的貪著纏上時,

就墮入五里霧中無法看清事實。

熱戀中的人很難用理智去分析

眼前的這個人是否真正適合自己,

眼裡看到的盡是對方優點,

因為分不清愛和貪著的界限,

一心一意只想讓對方完全屬於自己,而

結婚似乎就是滿足這念頭的唯一方法。

婚後佔有對方的貪念減少、激情慢慢消失,

這時才會用理智看待生活,

婚前對方的優點在此時完全消失不見,

兩人開始互相埋怨,抱怨對方與婚前判若兩人。

其實眼前的人並沒改變,

只不過當初並沒有靜下心來用理智判斷而已。

當生活中充斥著不滿與抱怨,

當初愛得你死我活的兩人,

最後可能落到對簿公堂終至分道揚鑣的結局。

我自己是個出家人,不曾品嚐過愛情,

但我也曾檢視自己是否真正了解愛和貪著之間的差別。

記得到印度求學不久,我至親的外婆過世。

外婆以高壽往生,遺容安詳,

就佛法的觀點,我應該為外婆的重生而感到開心。

因為從許多跡象來看,

外婆應該會轉生到一個好的來世。

在生前年邁的外婆不能自由行走,

耳不聰目不明,身體就像穿了八十多年的舊衣,

在生活上帶給她極大的不便。

而今她終於可以換上新衣,

而我不但沒有給她祝福卻傷心不已。

後來我冷靜下來看外婆的辭世,

才發現我傷心是因為我再也不能享有外婆的關愛,

我的痛苦完全是出於貪著那份關愛而產生,

失去和外婆相處的種種,讓我感到難過。

當我分清楚自己傷心的原因時,

我的悲痛很快地釋放了。

我並不是說我們不需要愛情,不需要有愛的對象。

人在這世界上必須有愛的對象,

因為這是支持我們生存的力量,

而是應視愛為一種尊重。

也就是與某人相處時,

所帶來的種種美好回憶是來自於兩人和諧的結果,

所以快樂的一半功勞應歸功於對方,

加上我們每個人都希望能快樂,

所以尊重他人的立場是非常合理的。

與任何人相處時,

如果對方臉上充滿了憤恨或內心悶悶不樂,

我們也無法自在地享受歡樂,

他方與自方的安樂是一體兩面的,

所謂的愛或是希望 他人快樂的理念,

實在是具體的理由,

況且獲得最大利益的是自己。

內心充滿真愛的人是沒有煩惱,沒有痛苦。

以我而言,我愛的對像是這世上無量無邊的眾生,

是我以外的每一個人,因為要讓別人得到快樂,

我必須更努力,

這對像是支持我生存和努力的方向。

如果希望伴侶成為支持你的力量,

理智選擇就變得非常重要,

我們必須冷靜地分辨愛和貪著之間的差異,

觀察對方是否真正值得信賴。

每個人都有缺點,如果我們貪著的衝動超越理智,

就無法看到對方的缺點,即使知道缺點,

也可能因為過分執著而給予美麗的藉口,

這往往是未來痛苦的根源。

如果我們觀察到對方的缺點,

而這個缺點是可以接受的,

這種透過了解而產生的關係,

將是未來穩定生活的力量,

日後就不會因貪著、無法滿足而痛苦了。

(悄悄話) 2010-12-28 18:12:17
羅妹妹 2010-12-28 16:10:27

(悄悄話) 2010-12-28 13: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