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7 13:26:18芭樂提斯

《芭樂集》給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的一封信

敬啟者您好,我在去年七月參加由貴單位所主辦、時報基金會所協辦的「台灣民間的想像:兩岸的未來」活動因而跟各位有了接觸。



姑且不論在活動中被放大的人口以及統獨比例,整體活動下來是成功且富有意義的。一年來,台灣社會除了有所謂「親綠學者」發起的「民主和道德認同危機」外,還有百萬人倒扁行動。而貴單位的執行長亦擔任倒扁決策總部的核心成員。



而我必須質疑的是活動成員中,多數的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的成員都涉入其中。身為一個非營利、非政府組織不應該如此,也不應該在總統犯罪事實與證據未完全經過司法單位檢驗之前,就貿然要求總統下台。就學說而言,明確的任期是由憲法所賦予的。如果貴單位認為總統在涉入犯罪之虞,應負起政治責任,請給我們總統犯罪的事實和證據,而不應與媒體或部分政客起舞,在凱達格蘭大道前築起人民公社,公審陳水扁總統。這不僅違反民主法治的原則,也無益於公民社會之建立,更撕裂了台灣社會。



其次,我必須質疑貴單位簡執行長近來的言論,包含要發動五千人影響總統上下班、甚至在十月發動大罷工,這違背了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的準則,同時也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行動自由的權益。身為一個非營利組織的執行長,不應該使用非和平手段。我曾參與核四公投促進會的相關活動,就以非暴力抗爭而言,簡執行長在倒扁靜坐中的表現違反了非暴力抗爭的原則,原先要有的寧靜靜坐,也成了一場變相的政治嘉年華會。我必須以一個曾參與貴單位活動的學生身分,予以譴責。




再者,群眾運動的目標在於制度的建立,猶如林義雄律師所發起的核四公投運動所訴求的乃是建立公投制度,猶如印度聖雄甘地的不合作運動是為了建立一個完全自主不受英國統治的獨立印度。我所不解的是,圍城、靜坐與所謂倒扁、反貪腐又有何干係?為何不訴求打造獨立檢察官制度?為何不要求朝野成立廉政公署?一個群眾運動的目標不應該只是個人,而應以建立遠大良好制度才是。



退一萬步而言,即使陳水扁總統因施明德的活動而下臺,貪腐也不會在台灣消失!這應該是貴單位應有的基本認識。同樣地,我要求貴單位應針對中國國民黨涉入貪腐(例如:馬英九市長的特支費疑雲、周錫瑋縣長借貸案疑雲、許財利市長貪污案、鄭永金縣長受賄案以及相關國民黨員掏空台灣金融、呆帳案)請以相同的標準來處理,並要求涉案的縣市首長下台以謝國人!否則貴單位只是政治人物所操弄的空殼、否則貴單位只是對執政黨有高道德標準,卻對國民黨的貪腐視而不見!



請貴單位以及曾參與其中的老師們,拿出你們的道德勇氣並勇敢地面對這些問題!並以相同標準要求國內各政黨和政治人物!若然,則社會幸甚、國家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