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5 10:30:39Miss Lai

爆胎事故多 國道取締淺胎紋

交通部指出,因車輛爆胎在國道引起的重大交通事故,近年來逐年增加,造成死亡事故的件數,僅次於駕駛不當與酒駕,高公局除將專案宣導外,國道公路警察局將在六到八月,在各收費站及地磅,加強巡邏與取締淺胎紋等違規。

高公局統計,民國97年國道爆胎或車輪脫落共11件,去年減少為八件,各造成11人死亡;但今年一到三月就有三件,並造七人死亡、十人受傷。兩年多來累計共造成29死49傷,其中以小貨車及聯結車居多。

高公局指出,依「國道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且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1.6公釐的情形;遊覽車及公路客運不得使用翻修輪胎,違反規定罰新台幣六百元到一千兩百元。

交通部也提醒用路人,在國道開車遇到爆胎時,應緊握方向盤、勿踩煞車、放鬆油門並減緩速度,保持車向正前方並滑行至路肩,啟亮危險警告燈,並在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樹立故障標誌,再利用高公局免付費電話0800-008456通報交控中心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