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2 19:54:42流浪者

代議制?合議制?


學期初的校務會議承蒙全校同仁關愛,以相當高票當選考核委員、教評會、、、正可以填滿名片的空白,除了「銘謝賜票」,還想發發牢騷。

所謂「代議制」即團體內成員人數眾多,無法召開會議、表達意見,或成員良莠不齊,便利用選舉或委託代理人,運作出具體意見的模式,目前國內的立法院、縣市議會即以這種方式運作。而「合議制」指的團體內一人一票,親自與會行使自身權利的模式。以潮昇國小教師員額而言,並沒有「無法參與開會,親自表達行使自身權利」的不利因素(人多、地廣、成員知識水平不高、、、),「合議制」較符合全體教師權益,也有助於引導教學正常發展,連帶使學童受益。

以國內立法院為例,委員多利用自身投票權通過多項「自肥條款」,難保「代議制」的考核委員不會優先通過自身考核甲等(球員兼裁判),如此便壓縮了甲等人數,形成不公平競爭,扭曲了考核的意義。既然這種疑慮無法消除,促進考核良性的競爭,每一位教師均應享有考核的權利與義務,不能輕言委託或放棄。

以本校的規模而言,哪個同事的教學與上課模式同仁皆了然於胸,每一位同仁均有權對不同的想法表達意見,促進教學的成長;勉強推動「代議制」僅是將委員置之「有力人士」的炮火之下,形成另一種利益團體,無法對組織的發展有正向的作用;善用外界的壓力讓自己與組織成長,是智者的選擇、勇者的氣魄,如果不往這個方向走,犧牲與損失的恐怕更多。

以考核為例,考核的意義在成長,對於乙等的人員也應設計成長的誘因,並考慮補助或不補助,否則九分與五十九分結果相同,難以促進組織成員的成長;考核本身的進行更要重視「程序正義」,正義本身唯有嚴謹的正義才能獲致。當然「合議制」無法避免擾擾嚷嚷的喧囂與吵雜,同事情誼也備受考驗,但是「公平正義」不就是人類社群最珍貴的一份資產嗎?當檢核別人時(權利)自己也接受相同的標準檢驗(義務),如此權責相符,方能彰顯「公平正義」的基本精神。

考核、教評、、、等一堆次級組織的存在,是依附在本校這部組織機器內的,組織扁平化是提升組織效能與效率的良好途徑,個人認為校務會議的存在,就足以替代這些次級組織所提供的服務。

再次重申本文的訴求在於組織內的公平正義,而非清談與相互的攻訐,化為具體行動則效果可試,至於合議制的具體做法仍有待各位賢達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