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6 16:42:51魔女!

【心灰意冷!】

2003
現在才說我心灰意冷是不是有點不公平?
你口中哼著歌詞,唱著,我現在開始後悔當你已經心灰意冷時

其實我不知道我該說些什麼
要說些什麼
對你,我不知道被下了什麼
忘掉吧
愛情條約

最起碼兩個禮拜見一次面,見面時間需超過八小時並至戶外走動或牽手散步培養感情。
ps1,並約定好見面時間。
ps2,並提前一天告知對方約定時間或告知可見面與否。


最少三天通一次電話或傳簡訊告訴對方分享喜怒哀樂。


不能碰面或無法遵守規定,需至少提前12小時通知對方,以免對方枯于等候。


遲到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ps1,於約定的任何時間。
ps2,遲到前務必電話通知。


遇到任何困難或障礙不得輕言放棄。任何關於對方的問題需誠心提出與對方討論溝通並協力解決。


同意為對方作適度的改變或讓步,無法當下解決的問題,可暫延之,日後研討決不姑息問題。


從對方身邊離開返家後,需在最快的時間內告知平安。


無法遵守約約定失時,不得以想睡覺,忘了作藉口。

不得遺忘任何有關紀念日或節日。


想提前離開或心中已無對方,請誠實告知,不得以怒言相向或採取自然冷淡法。

十一
我已詳閱並了解以上約定。如有違約之行為必定自行想辦法擬出補償方案以求對方諒解不得有怨。

十二
有限期限為2004年6月30日前。如遇上第十條約定時可提前時間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