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5 05:11:46邱小建

麥當勞午餐

麥當勞,世界知名的連鎖速食店。
 
 
 
絕大部份的時候,麥當勞對我來說只是個吃點心的好地方,只是個在我走累時可以任我坐著休息吹冷氣的好地方,只是個適合臨時小解的好地方。

就算難得來到麥當勞用餐,我幾乎都是啃完餐點就走人,一秒鐘也不多留。

不過我還是有二種時候會在麥當勞久留:
一是和朋友聊天的時候;一是等人的時候。

基本上,這二種都只是為了在進行下一個行程之前,把不知道該如何打發的多餘時間消耗掉,才會在那裡待久那麼一點。

我不喜歡延誤行程的感覺,尤其是處在這個瞬息萬變的時代中。所以我寧願坐著發呆等著下一段行程的到來,也不希望因為自己的坐不住,而讓往後的行程有所延誤。

你可以因為我不知如何利用時間說我笨,可以說我膽小,也可以說我無趣,這些我全都可以接受,因為這些都不會比延誤我一整天的行程令人生氣。

不過,就算我那一整天什麼事都沒有,我也不會到麥當勞殺時間,就連在那裡用餐都十分難得。

除非那天我正好嘴饞的不得了,死都要啃一份薯條。


一個人的生活其實還蠻無趣的,尤其是我的「一個人的生活」。
我很少會有什麼習慣之外的事發生,除非天災,除非人禍。

只是,今天的我,很不像我。


中午,突然特別想到麥當勞吃點東西,突然特別想到麥當勞殺殺時間。
對於這麼突然的念頭,我實在也想不出到底是為什麼?

可能是嘴饞吧?反正我只知道我很想到麥當勞去。

而且我還特地帶了個包包出門,還隨手抓了一本書塞進包包中。
當然,我也不了解自己幹嘛帶這些東西出門。
 
 
 
 
中華路上的麥當勞是我光臨過的麥當勞中最特別的一間,整個風格就是很適合聊天、談事情、喝下午茶的樣子。
部份佈置甚至只要多一盞閱讀燈,就很有家中個人閱覽室的感覺,很適合在這裡看看書報,打發打發時間。

不知道是不是大半年沒有一個人好好接觸人群了,面對店裡滿滿的人群,我突然感到一陣恐懼,感到一陣窒息。
點完餐點後,我順手拿了一份報紙,就往地下室挑了個角落的位子坐下。

老實說,我真的很後悔選在用餐時間來這裡用餐。
這種嘈雜的環境會讓我產生莫名的緊張感,我就會下意識的加快自己的步調,最直接影響的就是我面前的餐點。

原本預計花半小時左右的時間一邊悠閒看報紙,一邊慢慢解決掉超值五號餐。
可是周遭不斷傳來的談論聲,竟然讓我在短短十分鐘不到的時間裡,就把一個雞腿堡和一份大薯全塞到肚子裡面去了。

真是讓我無言到了極點……
 
 
 
 
算了!報紙也看不下去了。
某電視台的報導這幾天已經被各節新聞狂轟猛炸了,我幹嘛還在這裡跟著無聊的記者深入探討?

耳邊傳來的各類議題仍是不斷持續著,乾脆來看看是哪些人在高談闊論好了。

離我最近的聲音是二位操著一口標準國語的中年男子,雖然他們已經極力壓低了聲音,可是離他們距離只有50公分不到的我,還是可以把他們的對話內容聽得非常清楚。
我想他們是忠黨愛國的好黨員、好國民。因為他們正仔細分析著藍、綠二方的最新態勢,還分析著綠營誰出線就該用著什麼樣的戰術應付才能贏回2008。

不知道他們二位被吳伯雄徵召了沒?


在我正對面坐著五位……應該是高中女生吧?
現在的女生還真令人難以猜出她們大約的年紀……

算了,那不重要。
不過她們的談論內容還蠻妙的。

因為她們正談論著今天在百貨公司獲得的戰利品,並不斷安慰其中一名女生:「不要再傷心了,難過、不開心的時候出來狠狠敗個家、血拼一下,絕對是忘記傷痛,恢復笑容最好、最快速又有效的方法了。」

我的天啊!這算哪門子的安慰法啊?卡奴都是這樣來的吧?


再轉個頭,我總算看到了最安靜的景象。

一對情侶正認真的K著書,還一邊專心的寫著重點,只不過女生是用手寫,男生則是用筆記型電腦寫。
這時候我才想起自己也帶了本書要來看,馬上開開心心的從包包裡把書拿了出來,只不過我的開心並沒有維持多久,在書本還沒放到桌上之前我就楞住了。

哇哩咧!我竟然帶了「人生哲學」出來……
我剛才有這麼急著出門嗎?我有急到會把福爾摩斯和人生哲學搞錯嗎?

「我贏了!」正當我為自己的愚蠢懊悔不已時,突然傳來這麼一句話。

抬頭一看,聲音是來自於那一對認真的情侶。

「哈!我贏了!我就說用電腦打字一定會比妳用手寫快吧?」男生一臉得意的說著。

女生背對著我,所以我看不見女生的表情,但是一直沒聽見女生的聲音,只看見女生把筆放下,用雙手把自己撐在桌上。

我想,她應該蠻洩氣的吧?
不過我搞懂了一件事,原來他們是很認真的在比賽,而不是很認真的在K書。

「我就說嘛!都什麼時代了?哪還有人用寫的?直接Key進電腦再列印下來不是比較快嗎?用手寫,不但費時又費力,還費紙又費筆,而且……」

只見那男生滔滔不絕的說著,直到發現周圍的人全都安靜了下來,每個人都像是在聆聽福音那般專注時,才稍稍尷尬的壓低了音量。

女生從一開始就一直保持安靜,連吭都不吭一聲。

就在我暗自讚賞女生的好脾氣時,她突然往後靠坐在椅子上,雙手抱著胸,偏斜著頭看著她心愛的男朋友。

哈哈!我想,女生生氣了吧?
因為男生一臉心不甘情不願的閉上了嘴,而且原本得意洋洋的笑臉全被驚嚇給堆滿了。

周圍的人全都低下頭來抿嘴偷笑著,男生也總算發覺自己的失態,火速收拾好東西,拉著女生急急忙忙的離開了地下室。
 
 
 
在他們離開後,那五人小組馬上熱烈的討論起剛才的戲碼來。

「那男生還真是白目,一直唸一直唸的是怎樣?」

「哼!如果我是那女的,我一定二話不說就給他一巴掌!」

「對啊!那男生好差勁哦!而且他一定是字很醜才會用打字的。」

就在一群人七嘴八舌的撻伐時,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我的包包裡總會有本小小的記事本,總會有枝筆,不過這不是為了在路上看到漂亮妹妹的時候,方便留個電話或MSN用的。
這只是我一直都有的小習慣,因為我覺得包包裡放枝筆、放本小冊子,要是臨時想寫點什麼、記些什麼的時候就很方便。

雖然那些一時興起的內容常常會變成垃圾桶的食物,不過我還是很愛胡亂寫些亂七八糟的鬼東西,或者該說我很愛寫字才對。
聽歌的時候寫,講電話的時候寫,發呆的時候也寫,就連要po上網誌的內容也都一定要先寫下來再慢慢key到電腦裡去。

有些人覺得我有病,啊字又不是很漂亮,都要po到網路上了,直接keying不就好了,幹嘛還用寫的?

之前有時會翻翻高職時期的作業簿,感覺上,現在的字還真的沒有比以前好看到哪去,甚至還會覺得以前有些字,還比現在好看一點。
不過,我還是喜歡動動筆寫寫字,喜歡感受筆端與紙張接觸的感覺,喜歡一筆一劃的勾勒出每一個中文字,喜歡看文字隨著我的筆觸忽胖忽瘦、忽大忽小。

動筆寫字可以讓我感到一份無以言喻的安穩,和一種令人沉醉其中的舒暢。

你可以說我是自得其樂的傻子,也可以說我是個自找麻煩的呆子。
反正那種享受,我懂就好!我高興就好!


翻開書,提起筆,隨著過去標註重點的地方在紙上寫了幾個章節之後,我突然像個白痴一樣的笑了。

真沒想到,一向是我來去匆匆的麥當勞,也能讓我突然明白了自己一向無解的習慣,一向莫名的堅持。
這裡還真是一個看笑話、殺時間又能頓悟人生道理的好地方啊!

我想,我今天也許是來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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