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6 18:08:38藍亦

外傳.《城市》(附作者後記)

好久不見了,親愛的朋友。
記得我初到紐約時,我們還有定期書信聯絡吧。但後來,是不是寫再多信也找不到我呢?
原因就是,我搬到洛杉磯去了。
而我是刻意這樣做的。

那為何這次會主動寫信再跟你聯繫?
因為,我要結婚了。
相信你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跟太太到達夏威夷,開始我們的蜜月之旅。
所以,這封信並不是要邀請你出席婚禮。
這是一封,坦白長達七年的謊言的道歉信。

首先,我想請你原諒我,原諒我的自私,原諒我的卑鄙。
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想守護我留在香港的愛情。
其實我知道你是愛她的。
所以才利用你願意為朋友犧牲的性格,令彼此相愛的你倆,未能走在一起。
當時的我,不想所愛的人被人搶走,也不想看到我深愛的人跟我最珍惜的朋友談戀愛。
因此,出此下策。

然而,走在陌生城市的街上,每當想起你倆,心深感到悔疚。
我甚至仇恨這樣沒有義氣的自己。
到最後,我決定要作出補救,但,我不敢坦白,亦想不到任何好方法去彌補我的過錯。
於是我逃到洛杉磯,務求能跟你斷絕來往,直到你們遺忘我的那一天。

忘記我這朋友,你們大概就會在一起?
不會,因為我比誰都清楚你,我很高興自己在你心裡佔了一個重要的位置。
後來我在洛杉磯認識了我太太。她聽說我的故事後,便勸我坦白,放你倆自由。

「或許不是今天,也不是明天,是很久很久之後才做到,但只要一天還活在世上,都要向他們說清楚真相。」

我太太很善良,對吧?
真像我愛的那個人。
漸漸,她取代了我在香港的愛人,走進我心房,還將成為我以後人生的另一半。
今天,我找到我的幸福了。

既然如此,我就不可以再自私。
愛一個人,就應該讓那個人也幸福才對!
所以,是時候剖開胸膛把真實揭露。
她也不知道的,所有真相。
我還在考慮是否完全向她坦白,但對那位我仍眷戀著的人,我選擇知無不言。
即使到最後你會恨我。

聰明的你,猜到了嗎?
我的最愛呀。
沒錯,我愛你。
打從一開始。
我是有目的地去認識你、親近你的。

至及後,我從你看她的眼神中,看見「愛」。
你知道我多憤怒嗎?你知道我多害怕嗎?
我怒的是從未在你的眼中看到對我的愛;
害怕的是有天你們會把我拋下。

所以我跟你說,我愛她。
要一輩子維持這完美的三角。
珍惜的朋友,愛戀的人,永遠在一起。

對不起你啊。

現在,我總是在太太身上,看到你的影子。
這種說法,對她來說是殘忍的,誰也不想當替代品。
但不是的,她也有一些你沒有的、吸引我的特質。
只是有時候,我會分不清,陪著我的,是你,還是她。

我壓根底兒是一個壞人,從前、現在到未來,都不曾改變。
而這一個壞人,其實也想當個好人。

去跟她在一起吧,不要再壓抑自己的感情了。
因為已不需要,守護早已廉價、我跟你之間所謂的「友情」。

若你真的仍把我當朋友,就更應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因為現在我很幸福,所以你倆也要幸福。

期盼結局,我和你,在不同的城市內,擁有同等份量的幸福。

(完)

---
「能成為密友,大概總帶著愛。」

作者後記:

《樓梯》是我05年的作品,當時已經有打算寫三部曲,亦大致上有了餘下故事的構思,但我一直沒有動筆。是的,我很懶。
然後,上年11年我終於動筆,但寫下《房間》後就無法再連接下去,就這樣計劃前後擱在一邊近六年,最終於近日完成,還加了一個外傳。

嗚,我好想為自己拍拍手。

但明顯文筆跟寫作手法都有大不同,請大家原諒我一下。
如果感覺我有進步,這是應該的;
但要是感覺我退步了……深深鞠躬,然後一聲:「對不起!」

寫和系列的次序是:《樓梯》>《房間》>《大廈》>《城市》。
但故事內的時序是:《大廈》>《樓梯》>《房間》>《城市》。
《城市》不是第四集,是一個小外傳。

本來是沒有打算寫,而且還打算把三部曲放進《不見‧不散》系列。
最後追加了外傳,但是否跟《不見‧不散》系列合併,仍是未知之數。

畢竟我挖太多坑了。

就這樣,謝謝大家看到這裡。

希望大家都喜歡這系列,並繼續支持我。

上一篇:3.《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