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城市》(附作者後記)
好久不見了,親愛的朋友。
記得我初到紐約時,我們還有定期書信聯絡吧。但後來,是不是寫再多信也找不到我呢?
原因就是,我搬到洛杉磯去了。
而我是刻意這樣做的。
那為何這次會主動寫信再跟你聯繫?
因為,我要結婚了。
相信你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跟太太到達夏威夷,開始我們的蜜月之旅。
所以,這封信並不是要邀請你出席婚禮。
這是一封,坦白長達七年的謊言的道歉信。
首先,我想請你原諒我,原諒我的自私,原諒我的卑鄙。
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想守護我留在香港的愛情。
其實我知道你是愛她的。
所以才利用你願意為朋友犧牲的性格,令彼此相愛的你倆,未能走在一起。
當時的我,不想所愛的人被人搶走,也不想看到我深愛的人跟我最珍惜的朋友談戀愛。
因此,出此下策。
然而,走在陌生城市的街上,每當想起你倆,心深感到悔疚。
我甚至仇恨這樣沒有義氣的自己。
到最後,我決定要作出補救,但,我不敢坦白,亦想不到任何好方法去彌補我的過錯。
於是我逃到洛杉磯,務求能跟你斷絕來往,直到你們遺忘我的那一天。
忘記我這朋友,你們大概就會在一起?
不會,因為我比誰都清楚你,我很高興自己在你心裡佔了一個重要的位置。
後來我在洛杉磯認識了我太太。她聽說我的故事後,便勸我坦白,放你倆自由。
「或許不是今天,也不是明天,是很久很久之後才做到,但只要一天還活在世上,都要向他們說清楚真相。」
我太太很善良,對吧?
真像我愛的那個人。
漸漸,她取代了我在香港的愛人,走進我心房,還將成為我以後人生的另一半。
今天,我找到我的幸福了。
既然如此,我就不可以再自私。
愛一個人,就應該讓那個人也幸福才對!
所以,是時候剖開胸膛把真實揭露。
她也不知道的,所有真相。
我還在考慮是否完全向她坦白,但對那位我仍眷戀著的人,我選擇知無不言。
即使到最後你會恨我。
聰明的你,猜到了嗎?
我的最愛呀。
沒錯,我愛你。
打從一開始。
我是有目的地去認識你、親近你的。
至及後,我從你看她的眼神中,看見「愛」。
你知道我多憤怒嗎?你知道我多害怕嗎?
我怒的是從未在你的眼中看到對我的愛;
害怕的是有天你們會把我拋下。
所以我跟你說,我愛她。
要一輩子維持這完美的三角。
珍惜的朋友,愛戀的人,永遠在一起。
對不起你啊。
現在,我總是在太太身上,看到你的影子。
這種說法,對她來說是殘忍的,誰也不想當替代品。
但不是的,她也有一些你沒有的、吸引我的特質。
只是有時候,我會分不清,陪著我的,是你,還是她。
我壓根底兒是一個壞人,從前、現在到未來,都不曾改變。
而這一個壞人,其實也想當個好人。
去跟她在一起吧,不要再壓抑自己的感情了。
因為已不需要,守護早已廉價、我跟你之間所謂的「友情」。
若你真的仍把我當朋友,就更應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因為現在我很幸福,所以你倆也要幸福。
期盼結局,我和你,在不同的城市內,擁有同等份量的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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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成為密友,大概總帶著愛。」
作者後記:
《樓梯》是我05年的作品,當時已經有打算寫三部曲,亦大致上有了餘下故事的構思,但我一直沒有動筆。是的,我很懶。
然後,上年11年我終於動筆,但寫下《房間》後就無法再連接下去,就這樣計劃前後擱在一邊近六年,最終於近日完成,還加了一個外傳。
嗚,我好想為自己拍拍手。
但明顯文筆跟寫作手法都有大不同,請大家原諒我一下。
如果感覺我有進步,這是應該的;
但要是感覺我退步了……深深鞠躬,然後一聲:「對不起!」
寫和系列的次序是:《樓梯》>《房間》>《大廈》>《城市》。
但故事內的時序是:《大廈》>《樓梯》>《房間》>《城市》。
《城市》不是第四集,是一個小外傳。
本來是沒有打算寫,而且還打算把三部曲放進《不見‧不散》系列。
最後追加了外傳,但是否跟《不見‧不散》系列合併,仍是未知之數。
畢竟我挖太多坑了。
就這樣,謝謝大家看到這裡。
希望大家都喜歡這系列,並繼續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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