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反思】圖文po網罵餐廳 部落客挨告
今天中國時報上有一則新聞,是關於網友再自己部落格上撰寫食記時,寫下對於店家的負面評論後,遭到店家的控告誹謗。做為一位也寫食記的部落客,這樣一則新聞著實讓我關心。我之前也經寫過一篇文章,建議餐飲業者正面面對網友的評論,以及部落客們帶著相機進餐廳的趨勢。畢竟,「我吃,故我寫」、「我寫,故我在」,早已成為現代人記錄生活的一種方式,寫下自己的飲食經驗,不僅屬於個人的自由,也讓餐廳受到某種程度的監督。
但這樣的書寫是否侵犯到餐廳本身的權益?咖啡海不是法律專家,無法從法律的面向上來回答。但是從網路文化的角度來思考,有兩點值得注意。第一,餐廳面對網路世界該採取主動還是被動的立場?第二,當我們習慣網路做為攝取資訊的工具,我們是否有去反思任何網路資訊的正確性與代表性?
之前,我曾經想一寫一篇關於某餐廳的食記,但該餐廳當時正在舉辦關於邀請部落客與網路賞的美食專家撰寫食記換招待券的活動,讓我決定儘管當時覺得味道值得推薦,還是把時間緩一下,以免讓網友懷疑我寫文章的公正性。關於這項活動,我無法確認該餐廳判斷文章好壞的標準、更不清楚他們是否能接受我的批評與建議,所以我選擇先不寫文章參加活動,等活動結束之後再考慮寫食記的事。面對餐廳主動的出擊,每位部落客心中都有一把尺決定自己該怎麼面對。
但當網友們都習於在去餐廳前就先上網搜尋餐廳評價時,面對成千上萬未經篩選的資訊,是否真的有能力去判斷資訊的好壞?再者,味道雖然一定有好壞,但每個人偏好的口味卻有不同,自己喜歡的餐廳未必別人也跟著中意,反之亦然。在閱讀別人的食記時,其實也不應該只讀一篇而已,理解撰文部落客的口味、多比較不同部落客對於同一家餐廳的評價,都可以避免地雷或是遺珠之憾。
站在支持言論自由的立場,咖啡海也贊同網友有權將自己的餐飲經驗貼上網分享,但同樣地,我也同樣贊同餐飲業者同樣有權捍衛自家的聲譽,但更希望網友們(也包含我自己)面對眾說紛紜的網路食記與各種資訊,都應該要維持一定的懷疑與反省立場,別隨眾起舞,也別濫用了網路給人的自由。
新聞原文請參考:圖文po網罵餐廳 部落客挨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1/4/1nfpl.html
這則新聞正好也有吸引我的注意
其實我覺得在網路上寫食記時
盡量寫事實 而避免使用過多情緒性字眼
至於網路文章可靠度 雖然我也會參考
但是認真你就輸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