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1 21:00:00Kevin Lee

絕妙判決文

    有位寡婦想要再嫁,卻遭到族中長輩的反對,只好請人代寫訴狀,希望請官府做主。代寫訴狀的先生知道縣官極為厭惡繁文贅句,稍加思索之後,寫下20個字:
「夫亡妻少,翁壯叔大,瓜田李下難避嫌,該嫁不該嫁?」
    縣官接狀,拍案叫絕,立刻揮豪判曰:「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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