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16:42:28術龍

1000【刺法論篇第七十二、第03文】

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刺法論篇第七十二

003文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預備,願聞其降,可以先防。』

岐伯曰:『既明其升,必達其降也。

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

木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鬱,發散而可得位。

降而鬱,發暴如天間之待時也。

降而不下,鬱可速矣。

降,可折其所勝也。

當刺手太陰之所出,刺手陽明之所入。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鬱發,散而可矣。

當折其所勝,可散其鬱,當刺足少陰之所出,刺足太陽之所入。

土欲降而地蒼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鬱,發散而可入,當折其勝,可散其鬱,當刺足厥陰之所出,刺足少陽之所入。

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鬱,發散而可入,當折其勝,可散其鬱,當刺心包絡所出,刺手少陽所入也。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鬱,發散而可入,當折其土,可散其鬱,當刺足太陰之所出,刺足陽明之所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