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3 20:50:05bx37ly8l5y

男疑攜帶非法動物用藥 遭海關依法送辦 - 複製

桃園機場發現男子疑似攜帶大量非法動物用藥返台,在過海關時遭攔下,經關務署台北關發現,男子想托運裝有300瓶的疑非法動物用藥入境,最後被海關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移送法辦。

一男子想從中國大陸的青島攜帶大量的動物用藥搭機返台,不料在中國大陸順利通關的托運,回到台灣時卻被海關攔下來,經台北關清點發現,總共有300瓶疑似非法的動物用藥,還搜出一個檢測儀器,由於藥品並未經過申請就攜帶入境,懷疑是否為未經過許可的動物藥品,將男子以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移送法辦。

台北關調查後表示,因男子攜帶大量無經過申請許可的動物藥品,懷疑是否為違法藥品,已將男子依法送辦,藥品成分會進一步送往化驗。

法律小知識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3條

製造或輸入動物用偽藥或禁藥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四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Ob嚴選風衣外套Ob嚴選新品限時特價之。25915C4C8BECF8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