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8 10:25:59 史帝文收藏與分享

身份証遺失 → 法令修改了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規費 200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或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 /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藉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
  / /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
  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
  況且戶政事務所 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