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47:29機風行
邪靈、鬼王、敵基督的第二金句: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邪靈、鬼王、敵基督的第二金句: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申命記第12章
耶和華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
將你們的
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舉祭、還願祭、甘心祭、牛羊群中頭生的,
都奉到那裡...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
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舉祭、還願祭,
都奉到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
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
然而,在你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
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Notwithstanding thou may kill and eat flesh in all thy gates,
Notwithstanding thou may kill and eat flesh in all thy gates,
whatsoever thy soul lust after,
according to the blessing of the LORD thy God which he hath given thee:
the unclean and the clean may eat thereof,
as of the roebuck, and as of the hart.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Only ye shall not eat the blood; ye shall pour it upon the earth as water.
你的五穀新酒(wine)油的十分之一、牛羊群中頭生的、還願祭,甘心祭、舉祭,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樣。
Only ye shall not eat the blood; ye shall pour it upon the earth as water.
你的五穀新酒(wine)油的十分之一、牛羊群中頭生的、還願祭,甘心祭、舉祭,
都不可在你城裡吃。
但要在耶和華面前吃,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但要在耶和華面前吃,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
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面前歡樂。
But thou must eat them before the LORD thy God in the place
But thou must eat them before the LORD thy God in the place
which the LORD thy God shall choose,
thou, and thy son, and thy daughter, and thy manservant,
and thy maidservant, and the Levite that is within thy gates:
and thou shalt rejoice before the LORD thy God in all that
thou put thine hands unto.
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Take heed to thyself that thou forsake not the Levite
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Take heed to thyself that thou forsake not the Levite
as long as thou live upon the earth.
耶和華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
你心裡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耶和華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
When the LORD thy God shall enlarge thy border, as he hath promised thee,
and thou shalt say, I will eat flesh, because thy soul long to eat flesh;
thou may eat flesh, whatsoever thy soul lust after.
耶和華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
就可以照我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裡吃。
If the place which the LORD thy God hath chosen to put his name there
If the place which the LORD thy God hath chosen to put his name there
be too far from thee,
then thou shalt kill of thy herd and of thy flock,
which the LORD hath given thee, as I have commanded thee,
and thou shalt eat in thy gates whatsoever thy soul lust after.
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
Even as the roebuck and the hart is eaten, so thou shalt eat them:
Even as the roebuck and the hart is eaten, so thou shalt eat them:
the unclean and the clean shall eat of them alike.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
不可將生命與肉同吃。
Only be sure that thou eat not the blood: for the blood is the life;
Only be sure that thou eat not the blood: for the blood is the life;
and thou may not eat the life with the flesh.
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Thou shalt not eat it; thou shalt pour it upon the earth as water.
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Thou shalt not eat it; thou shalt pour it upon the earth as water.
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Thou shalt not eat it; that it may go well with thee,
Thou shalt not eat it; that it may go well with thee,
and with thy children after thee,
when thou shalt do that which is right in the sight of the LORD.
只是聖物、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的壇上。
只是聖物、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
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的壇上。
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
以上這段,是偽造的。
(1)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舉祭、還願祭、甘心祭、牛羊群中頭生的
(2)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舉祭、還願祭
(3)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
(4)五穀新酒油的十分之一、牛羊群中頭生的、還願祭、甘心祭、舉祭,都不可
(5)聖物、還願祭要奉到
(6)燔祭,連肉帶血
(7)平安祭的血...平安祭的肉
七種、五種、一種、五種、二種、一種、一種,前後不一!
十分取一之物、五穀新酒油的十分之一,前後不一!
耶和華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你」要謹慎...然而,在「你」各城裡...,
前後不一!
wine,不是「新酒」,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roebuck,是「獐」,不是「羚羊」,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hart,是「雄鹿」,不是「鹿」,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as of the roebuck, and as of the hart,
「as of」是「自...起」,不是「如...一般」,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kill and eat」...the unclean and the clean may 「eat」,前後不一!
eat the blood...「as water」,
既然「像水」,就應該用「drink」,而不是「eat」,這就是所謂的「白痴句」。
thou, and thy son, and thy daughter, and thy manservant,
and thy maidservant, and the Levite...
文法錯誤!因為多了4個「and」。
延伸閱讀:
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31471
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60039
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60039
何謂正確的英文,例如:
約翰福音14-6:
I am the way, the truth, and the life.
創世記13-2:
Abram was very rich in cattle, in silver, and in gold.創世記26-5:
Abraham kept my commandments, my statutes, and my laws.put thine hands unto,詭異的英文!
一般而言,會用「put one's hand to the plough(plow)」。because thy 「soul」 long to eat flesh,文法錯誤!請加「s」。
(從「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這句可知,應該是「複數」。)
kill of thy herd and of thy flock,文法錯誤!請刪除「of」。
...「the LORD」 hath given thee, as「 I 」have commanded thee,前後不一!
the unclean and the clean shall eat 「of」 them,文法錯誤!請刪除「of」。
「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不可吃血」,這樣...
這就是所謂的「詞窮廢言」。
that which,這是什麼鬼東西?
至於偽造動機,就是「邪靈、鬼王、敵基督的第二金句: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申命記」的原意,是「第二誡命(律法)」。
意即,
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是「第一律法」;申命記是「第二律法」。
第二,顧名思義,不是原始。
「申命」這個詞彙,本身就彰顯了「申命記」的可信度,是摩西五經中「最低的」。
猶大國第16任國王約西亞王(BC639~BC609),
在第18年(大約BC622)修理耶路撒冷聖殿時,在聖殿裏發現一本「約書」。
約西亞王依據這本「約書」,守逾越節,BC622~BC609進行宗教改革。
根據學者研究,這本「約書」就是「今天我們所看到的申命記」。
約西亞王BC622~BC609進行宗教改革,把「申命記」篡改成今天的樣子,
「雙天:Jehovah、Jesus」震怒,所以:
BC605,猶大國第一次被擄到巴比倫。
BC597,猶大國第二次被擄到巴比倫。
BC586,猶大國第三次被擄到巴比倫,猶大國滅亡。耶路撒冷聖殿摧毀。
(耶路撒冷聖殿乃「約書」現世地點。)
609-605=4,象徵「基督律法中四種食物」:肉、蛋、奶、酒。
三次被擄到巴比倫,象徵基督律法中三種蛋白質類食物:肉、蛋、奶。
耶路撒冷聖殿(約書現世地點)摧毀,象徵基督律法中一種非蛋白質類食物:酒。
耶路撒冷聖殿(約書現世地點)摧毀,象徵基督律法中一種非蛋白質類食物:酒。
「申命記」中最有名的一句話:「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這句話乃是「邪靈、鬼王、敵基督的金句」,其影響力直到今天,尤其是「肯亞」。
「雙天:Heaven、Hosanna」之罰:
「四年之後、三次被擄、耶路撒冷聖殿(約書現世地點)摧毀」,
緊扣「邪靈、鬼王、敵基督的金句」中「食物」二字,可說「控制得非常精準」!
何謂「最嚴苛的、完整的、公平的、得進天國的、能得生命的基督律法」,
請複習:
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71124
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277210
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285762
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1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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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版」詩篇63-5:
我(大衛)的心就像飽足了「骨髓與肥油」。
我(大衛)要以歡樂的嘴唇讚美你。
My soul shall be satisfied as with marrow and fatness.
My mouth shall praise thee with joyful lips.
我(大衛)的心就像飽足了「大豌豆」。
My soul shall be satisfied as with marrowfat.
(1)
「骨髓(marrow)」這個東西本身,就包含了「肥油(fatness)」,
所以「骨髓與肥油(marrow and fatness)」這個東西,屬「重覆廢言」。
「重覆廢言」乃是「普世文學大忌」,
如果你認為這段聖經是真的,那麼你就是在嘲笑「大衛」這個人「沒有文學素養」。
(2)
肥油,絕大多數的英國人會使用「fat」這個字,而不是「fatness」這個字。
可見,這位偽造者,不是英國人。
(3)
「marrow and fatness」極可能是偽造自「marrowfat(大豌豆)」。
「偽造動機」非常明顯,牠希望「基督徒」多吃「骨髓」,而不要吃「大豌豆」。
(4)
「lips」是「mouth」的一部分,
這二個東西同時出現,就是所謂的「重覆廢言」。
「重覆廢言」乃是「普世文學大忌」,
如果你認為這段聖經是真的,那麼你就是在嘲笑「大衛」這個人「沒有文學素養」。
(5)
「mouth」這個字,中文聖經「刻意不翻譯」,所以,中文聖經翻譯錯誤!
(6)
My mouth shall praise thee with joyful lips.
這句,與「詩篇63-3」幾乎完全相同,這就是所謂的「詞窮廢言」。
「詞窮廢言」乃是「普世文學大忌」,
如果你認為這段聖經是真的,那麼你就是在嘲笑「大衛」這個人「沒有文學素養」。
因為「幾乎完全相同」,所以「直接刪除」,即為「正確版」。
Satan(敵基督,撒但)、
Lucifer(邪靈,路西法),
的魔爪,真是無孔不入!
https://www.luke54.org/view/21/3233.html
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71124
本部落格使用的是《英文聖經欽定譯本(KJV)》。
1603,詹姆士一世啟動大英帝國最頂尖的資源,招集當代最富盛名的54位學者,
歷經7年的翻譯工程,終於在1611出版。
是400多年來,英語世界中最權威的聖經譯本。
1603,詹姆士一世啟動大英帝國最頂尖的資源,招集當代最富盛名的54位學者,
歷經7年的翻譯工程,終於在1611出版。
是400多年來,英語世界中最權威的聖經譯本。
耶和華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
馬太福音12-7、何西阿書6-6:
神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何西阿書2-18:
我必為走獸、飛鳥、昆蟲立約;又必折斷弓刀,使牠們安然躺臥。
但以理書1-8~1-17:
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4人決心不玷污自己,
「只」吃豆類(pulse)10天後,反而比吃御膳的人更健康,
神並讓這4人比世俗吃肉的人更有智慧。
利未記11-41:
凡地上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利未記11-42:
凡用肚子行走的、 四足行走的、多足行走的,你們不可吃。
箴言12-10:
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
利未記17-15、17-16:
吃了自死的或被撕裂的動物,不管是誰,必不潔淨,定要擔當罪過。
利未記7-23:
牛和羊的脂肪,你們不可吃。
以西結書4-14:
我素來未被玷污,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口。
以賽亞書66-17:
吃豬肉和其他可憎之物的人,必一同滅絕。
以賽亞書66-3:
宰牛的人,在神眼中如同殺人,他們行可憎的事。(英文聖經欽定譯本)
士師記13-4、13-7、13-14、13-16、13-1:
當以色列人吃肉喝酒時(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天使對瑪挪亞及其妻子說:
利未記11-41:
凡地上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利未記11-42:
凡用肚子行走的、 四足行走的、多足行走的,你們不可吃。
箴言12-10:
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
利未記17-15、17-16:
吃了自死的或被撕裂的動物,不管是誰,必不潔淨,定要擔當罪過。
利未記7-23:
牛和羊的脂肪,你們不可吃。
以西結書4-14:
我素來未被玷污,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口。
以賽亞書66-17:
吃豬肉和其他可憎之物的人,必一同滅絕。
以賽亞書66-3:
宰牛的人,在神眼中如同殺人,他們行可憎的事。(英文聖經欽定譯本)
當以色列人吃肉喝酒時(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天使對瑪挪亞及其妻子說:
(1)一切酒不可喝。
(2)一切不潔之物不可吃。
(3)你們的兒子在子宮時即作「Nazarite(拿撒勒人)」。
(4)我不吃你的羊肉。
民數記11-33:
出了埃及,來到基博羅哈他瓦的數十萬百姓向摩西吵著要吃肉,(他們當時並不是沒東西吃。)
並咒罵神無能,不能滿足他們的貪慾,耶和華不堪其擾,怒氣大作,
便颳起大風將海面上的鵪鶉全吹到陸地上給他們吃...
肉在他們牙齒間尚未嚼爛,耶和華便將吃肉的人全數擊殺。
沒吃肉的人,便離開了這傷心地,到了哈洗錄...
肉在他們牙齒間尚未嚼爛,耶和華便將吃肉的人全數擊殺。
沒吃肉的人,便離開了這傷心地,到了哈洗錄...
以西結書47-12:
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
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
請問挪亞有因為吃素而營養不良死掉嗎 ?
聖經研究者 Richard Schwartz 推測,挪亞因為「吃素」而活到950歲。
瑪拉基書3-14:
他們頂撞萬軍之神說,遵守神的命令,在神面前苦苦齋戒有何益處呢?
耶和華對約拿說,這棵樹,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城中,
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12萬人,而且還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牠們的命呢?
彌迦書6-8:
耶和華豈喜悅牛犢或公羊呢?
世人哪 ! 神祇要你與神一起行公義、與神一起行謙卑。
不看顧喪亡的,不尋找失散的,不醫治受傷的,不牧養強壯的,只會吃肥羊的肉。
無用的牧人,你們丟棄羊群,你們有禍了 !
刀必臨到你們的膀臂和右眼上,你們的膀臂必全然枯乾,你們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
你們以為降禍的日子還遠,坐在位上行強暴之事,使審判臨近。
你們躺臥在象牙床上,舒身在榻上,吃群中的羊羔,棚裡的牛犢,以大碗喝酒...
所以這些人必首先被擄;舒身的人必消滅。
當那日,萬軍之耶和華叫人哭泣哀號,頭上光禿,身披麻布。
誰知,人倒歡喜快樂,宰牛殺羊,吃肉喝酒,說:我們吃喝吧 ! 因為明天要死了。
萬軍之耶和華說:這罪孽直到你們死,也不得赦免 !
這百姓時常當面惹我發怒;他們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做的湯...
看吧 ! 我必不靜默,我必施行報應。
列王記上19-2~19-8:
耶洗別派人去見以利亞,告訴他說:明日,我必取你性命。
耶洗別派人去見以利亞,告訴他說:明日,我必取你性命。
以利亞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
到了猶大的別是巴,又在曠野走了一日,來到一棵羅騰樹下,坐在那裡求死,說:
耶和華啊,罷了 ! 求你取我性命吧。他就躺在羅騰樹下,睡著了。
有一個天使拍他,說:起來吃吧 !
他看見有瓶水與炭火燒餅,他就吃了喝了,仍然累得躺下。
天使第2次拍他,說:起來吃吧 ! 因為你當走的路甚遠。
到了猶大的別是巴,又在曠野走了一日,來到一棵羅騰樹下,坐在那裡求死,說:
耶和華啊,罷了 ! 求你取我性命吧。他就躺在羅騰樹下,睡著了。
有一個天使拍他,說:起來吃吧 !
他看見有瓶水與炭火燒餅,他就吃了喝了,仍然累得躺下。
天使第2次拍他,說:起來吃吧 ! 因為你當走的路甚遠。
他就起來吃了喝了,仗著這飲食的力,走了40晝夜,到了何烈山。
從這段可以看出,
「天使」供養以利亞的美食並沒有「肉」,且足以讓以利亞亡命天涯至少300公里。
保羅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就是與神為仇,因為體貼肉體就是不服從神的律法。
保羅說,順從肉體的必要死。
耶利米哀歌3-40~3-43:
我們當探究審判自己的「行為」(search and try our ways)...
我們違法背逆(transgress and rebel),神不赦免。
神被怒氣遮蓋,迫害(persecute)我們;
羅馬書第2章:
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凡恆心行善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work good)的人,
詩篇62-12:
神(God)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馬太福音23-2、23-3:
耶穌說:
Abraham Isaac Kook & Scholomo Goren 主教:
猶太教教義並不把人類食肉的行為視為理所當然...
雅各書2-24:
人稱義,是因為他的「行為」。
人稱義,是因為他的「行為」。
(這段證明了:「因信稱義」是「妖言邪說」。)
我們當探究審判自己的「行為」(search and try our ways)...
我們違法背逆(transgress and rebel),神不赦免。
神被怒氣遮蓋,迫害(persecute)我們;
神屠殺(slay)我們,不憐憫(pity)我們。
(這段證明了:「因信稱義」是「妖言邪說」。)
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凡恆心行善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work good)的人,
有猶太人、有非猶太人。
(這段證明了:「因信稱義」是「妖言邪說」。)
啟示錄22-12:
我(Jesus Christ)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這段證明了:「因信稱義」是「妖言邪說」。)
我(Jesus Christ)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這段證明了:「因信稱義」是「妖言邪說」。)
詩篇62-12:
神(God)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這段證明了:「因信稱義」是「妖言邪說」。)
耶穌說:
「猶太律法學者(scribe)和法利賽人(Pharisee)」坐在摩西的位上,
凡「猶太律法學者(scribe)和法利賽人(Pharisee)」所吩咐你們的,
凡「猶太律法學者(scribe)和法利賽人(Pharisee)」所吩咐你們的,
你們都要謹守遵「行」(observe and do)。
(這段證明了:「因信稱義」是「妖言邪說」。)
約翰壹書2-29:
神是義的(righteous),凡「行」義者(do righteousness),都是神的子女。
神是義的(righteous),凡「行」義者(do righteousness),都是神的子女。
(這段證明了:「因信稱義」是「妖言邪說」。)
詩篇82-11~82-16: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話,以色列人全不理我...
我甚願我的民肯聽從我,肯行我的道。
那麼我必拿上好的麥子給他們吃,又拿磐石出的蜂蜜,叫他們飽足。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話,以色列人全不理我...
我甚願我的民肯聽從我,肯行我的道。
那麼我必拿上好的麥子給他們吃,又拿磐石出的蜂蜜,叫他們飽足。
羅馬書7-12:
保羅說,律法是聖潔的。
保羅說,律法是聖潔的。
利未記11-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使徒行傳13-39 :
你們靠摩西的「律法(不完整的律法)」、耶穌所傳的「道(完整的律法)」,
你們靠摩西的「律法(不完整的律法)」、耶穌所傳的「道(完整的律法)」,
就都得稱義了。
馬太福音5-17:
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使律法完整(fulfill)」。
創世記31-38:
雅各對拉班說,我在你家這20年,你的公羊群中,我從沒吃過。
雅各對拉班說,我在你家這20年,你的公羊群中,我從沒吃過。
哥林多前書10-31:
所以,你們「吃喝」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杜斯妥也夫斯基:
剝奪動物的喜悅,就是違背上帝的旨意。
達文西:
是啊,人是一切動物的主人。因為人類的殘忍超過任何動物,
以別人的死亡換取自已的生命,讓身體成為墳場...
叔本華針對「基督徒對待動物的方式」,是如此評論的:
動物立刻被排除在任何哲學、倫理之外,
牠們不過是東西罷了,不過是遲早會死的物品罷了...
當動物因沈重的石塊而掙扎時,也可以鞭打牠們至死。
達文西:
是啊,人是一切動物的主人。因為人類的殘忍超過任何動物,
以別人的死亡換取自已的生命,讓身體成為墳場...
我相信,人類看殺人和屠殺動物沒有兩樣,這一天終會來臨。
「達文西」成功預言了400年之後的「納粹德國屠殺600萬猶太人」。
史懷哲:
除非人類將愛心延伸到動物上,否則永遠無法找到和平。
Dr. Andrew Linzey:
基督教對素食的辨證很簡單,既然動物是屬於上帝的,而且是為上帝而活的,
那麼殺害動物便是有罪的。
愛默生:
即使屠宰場隱藏在百里外,你只要吃了肉就是共犯,與殺生無異。
史懷哲:
除非人類將愛心延伸到動物上,否則永遠無法找到和平。
Dr. Andrew Linzey:
基督教對素食的辨證很簡單,既然動物是屬於上帝的,而且是為上帝而活的,
那麼殺害動物便是有罪的。
愛默生:
即使屠宰場隱藏在百里外,你只要吃了肉就是共犯,與殺生無異。
動物立刻被排除在任何哲學、倫理之外,
牠們不過是東西罷了,不過是遲早會死的物品罷了...
當動物因沈重的石塊而掙扎時,也可以鞭打牠們至死。
基督徒這種倫理道德真是令人感到慚愧,
因為基督徒沒有認清「在能看見陽光的所有雙眼下,所閃耀的那謎般的重要性。」
因為基督徒沒有認清「在能看見陽光的所有雙眼下,所閃耀的那謎般的重要性。」
猶太教教義並不把人類食肉的行為視為理所當然...
猶太教的精神領袖都一再重申,「素食」是人類道德的極致表現。
猶太教律法評論家 Pinchas Peli:
依據 Kashrut 律法,「素食」是猶太人的飲食選擇。
猶太教律法評論家 Pinchas Peli:
依據 Kashrut 律法,「素食」是猶太人的飲食選擇。
托爾斯泰:
肉食者很可憐,他們早意識到吃肉是罪,但怎麼也擺脫不了肉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