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4 14:23:05Grace Chen

非常天使/孩子是否為過動兒? 家長可簡單自我測試...

2007-01-05 11:30/記者蔣文宜/專題報導

在診斷是否過動兒之前,謹慎的評估與診斷很重要。根據統計,我國約20萬左右學童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平均每一班裡至少有1至2位ADHD學童需要幫助,不過,大人如何看待兒童散漫行為,則會影響求助專業醫師的比率高低。
台大醫院精神部主治醫師高淑芬表示,在確定為ADHD之前會經過完整的臨床評估,包含各方面的資料收集,實際與孩子對談、觀察孩子的行為表現,需要多次門診觀察評估孩子狀況,是否從小就有相關的症狀出現,或只是階段性行為表現。必要時,還會搭配智力測驗、學業成就或注意力測驗的結果來輔助辨別。

家中有三兄弟,排行老三的小威小四時被診斷為ADHD患者,小威從上小學開始,就常被同學排斥、被其他家長抱怨,及面對自己沒有好好管教的責難,在小威的媽媽讓孩子接受治療後,再以鼓勵方式引導小威改變行為模式,小威的成績也相當優秀。不過,在小威媽媽心中的痛卻是當初以打罵教育的二哥,20多歲的二哥現在與家庭關係疏離,小威媽媽回想起來才知道當初錯怪了也是過動症的他…來到精神科門診進行ADHD的診斷程序,主要家長與醫師的面談、家長與老師須填寫兒童行為問卷調查表,及針對注意力/過動症狀的評估的相關問卷,更謹慎的方式,是將兒童成績單、生活記錄表、習性檢查意見表及聯絡簿等一併納入參考。

高淑芬說,目前最常使用的ADHD診斷基準是美國精神醫學會採用的DSM-IV診斷準則如下:

注意力缺失(Inattentive)

1.因不注意常常犯錯
2.無法維持長時間的精神集中
3.無法傾聽別人所說的話
4.無法完成課題或交代
5.對制定計畫,並執行其計畫有困難
6.討厭需持續集中精神的科目、功課等, 或想逃避這些事情
7.常常會忘記需要帶的東西
8.容易被外部的刺激轉移目標
9.常常忘記每日常規活動

過動/衝動(Hyperactive-Impulsive)

1.手腳無法保持靜態,即使坐著也會亂動手腳
2.需坐在座位時,會擅自離開座位
3.坐立不安,或無法安靜的坐著
4.無法集中精神或無法安靜地參與靜態活動的事情
5.不斷地扭動,如同裝上馬達般從不停止
6.話非常地多
7.尚未問完問題就搶先回答
8.無法等待、輪流
9.擅自插入他人的活動或干擾他人

做完以上診斷問卷,再檢視是否符合以下5項敘述:

A.於上述兩種診斷基準(注意力缺失或過動/衝動性)的9項中,各有6項以上的症狀,且維持6個月以上時
B.7歲前出現其症狀時
C.ADHD症狀在團體的生活中帶來負面影響(例如:在學校與家庭的生活中都能觀察到ADHD症狀)
D.能找到於社會活動、學業、執行業務時呈現嚴重障礙的證據
E.引起症狀的原因並非來自整體性的發展障礙或其他精神疾病障礙在符合以上5項敘述後,還須進一步由精神科醫師判斷排除可能因為甲狀腺障礙、聽覺障礙或使用癲癇或氣喘藥造成的疑似症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