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05 12:38:11逸楓

警世篇----無知的愛

無知的愛

小月今年未滿十八歲,她說還不能考機車駕照,但已經有一個牙牙學語的女兒。

小月長得眉清目秀,內向又害羞,是個連說話都不敢大聲的小女生。

從小母親很疼她,萬樣事都呵護,甚至連最基本的一些生活能力都沒有,她竟然連搭公車都不會,火車時刻表也不會看。她說以前只要出門都有媽媽接送。

讀國中的時候,經朋友認識現在的先生--小傑,小傑的父母離異,他跟著母親一起生活,由於小傑的母親年輕愛玩(今年才三十六歲),生了四個小孩,卻不安於做賢妻良母,愛沉泥於聲色場所;小傑的父親是個辛苦的工廠經營者,在大陸設廠,並擁有七○○人的員工,卻因妻子經常在外玩樂,數日也不回家,只好把小傑的弟弟妹妹送回南部老家,讓自己的母親教養,因此小傑的弟妹都得到正常的教育而循規蹈矩。

父母離異後,跟著母親的小傑,生活也跟著複雜起來。母親以開計程車為業,交友的範圍也很亂,且她還喜歡帶著小孩,出入地下舞廳....等場所,完全不顧這些場所是不是對青少年有所不良影響。小傑從小若不是見不到母親,就是得到這類的精神補償。

上國中開始結交一些狐群狗黨,吃喝玩樂,玩機車遊戲,最後還偷竊機車拆裝來玩,繼而轉賣。

在一次遊戲中,認識小月,他看她楚楚可人的模樣,與他以前玩樂中所見的辣妹完全不同,也許他覺得新鮮,又可以在柔弱的女孩子面前,表現他的酷和帥勁。

從相識開始,小月被小傑的酷和強勢作風所吸引,她以為這樣的男生像英雄一樣,而小傑因為可以有表現大男人風範的機會,於是兩個少不經事的男女生,開始熱戀起來。

有一天,小月發現自己懷孕了,她很擔心、害怕,不知如何是好,想墮胎又不敢,最後雙方父母出面,兩小無猜奉兒女之命結婚了。小傑的父親為了安頓這對孩子,買了一棟房子給小夫妻住。

小傑在突然之間要做父親,心理毫無準備,加上平常都在玩,家庭對他而言,是一種突然而來的壓力,他必須肩負起養家、養小孩的責任,本來一個無憂無慮的日子,這突來從天而降的重擔,他根本無法承受;於是他開始逃避,加上一群朋友的慫恿,他經常一出去就好幾天不回家。

小月生產,做月子的時候,有一天,小傑發洩情緒,把她打成腦振盪、全身傷痕累累,小月的母親還帶女兒去驗傷。而母愛的驅使,小月的媽媽只好把小外孫接回家養。此後的小月則是每天忙著找丈夫。

因為生產後必須定期回醫院做複檢,小月遵照醫師的指示,回醫院做例行檢查。那一天,醫生看完報告時,很客氣的問小月:

「妳是不是有性行為氾濫的習慣?」

小月聽得莫名其妙,她傻傻地看著醫生,醫生告訴她,檢驗報告顯示她感染性病。這時她根本不相信這是事實,她反覆對醫生說:

「我沒有啊!而且我才剛生產完不久啊!」

「真的不是妳的話,那麼可能是妳的先生傳染給妳的了!」醫生。

「醫生,那我怎麼辦?可以治療嗎?」小月憂心的問醫生。

「妳回去先問問妳的先生,如果沒錯,必須帶他一起來看病。」醫生忠告她。

晴天霹靂,小月萬萬沒想到,小傑竟然外面有女人,他才十九歲就如此濫交,還染了性病給她,她的心都碎了。

由於這個事件,她才知道丈夫的外遇,而這個外遇對象,是個檳榔攤的檳榔西施,他們是買檳榔時相識的,這個檳榔西施的年紀與他們相彷,叫文倩。據知文倩年紀雖輕,但勾搭的男人很多,和很多來買檳榔的男人發生過關係。文倩和小傑也是第一次接觸就上床的,那以後小傑就經常住在她那裡。

小月終於明白,讓自己染患性病的禍首就是文倩,於是小月跑去找文倩,卻發現小傑也在那裡,他們毫不避誨的看著小月,小月當時求小傑回家,文倩卻非常兇的對小月吼道:

「妳要妳的丈夫嗎?那麼妳就跪著求我才行。」

文倩蠻橫的行為,小傑不但未加過問,他還助長她的惡行,站在一旁罵著:

「妳啊!妳去死好了啦!瘋子。」
小傑就這樣在一旁幫著文倩罵小月.........。

自此以後,小月的精神日漸消退,瀕臨分裂的狀態,她每日以淚洗面,不吃不喝,歇斯底里,連小傑的母親都罵她是瘋子。

小月的父母,知道女兒被打傷之後,他們開始勸女兒,希望她重新過自己的生活,要她離開小傑,要她回家,一切重來。但是,小月仍然對小傑存著希望,只是她不敢告訴父母,有關小傑有外遇以及染性病給她的事。

小傑的父親知道此事後,狠狠地責罵兒子,並警告他不准再有欺負小月的事發生,否則絕不饒他。

而小傑雖不再毆打小月,但是他也不看自己的小孩,每天下班後也不回家,仍舊和他那群壞朋友出去玩樂,也不告訴小月,小月經常數日都見不到丈夫的面。

只要天黑,她就害怕,被打的夢靨揮不去,她說小傑是在天黑的時候毆打她的;她一看到天黑,就開始哭,又不敢回娘家,怕再傷父母的心。

眼淚總有哭乾的時候,漸漸地她不再依賴小傑,只要她想去那裡,小傑說不去的、或是自己要和朋友出去玩,小月便會自己出門,走自己的路。

我遇到她的時候,她告訴我,這個丈夫令她沒有安全感,尤其小傑如果對她好的時候,她會害怕,生怕他要做出甚麼壞事來。而且小傑從來都不會想念自己的女兒,他對家庭沒有責任感。

現在的小月開始走出家門,學習去賺錢,經朋友的引薦從事傳銷事業。

我建議她,如果要走出陰影,就應該先去接觸好的磁場,鼓勵她每天去公司,藉由同事們快樂的工作環境,帶她開闊自己的心胸。

當她離去的時候,我的心很不忍,一個未滿十八歲的孩子,一步錯卻引來這麼大的災難。我勸她把事實真相告訴父母,讓父母來分擔並指引她,終究她還只是個孩子。

看到她可憐的遭遇,我很心疼,但願她早日脫離這種苦難的日子。其實,錯誤已經造成,如果讓她自己承擔後果,有一天她承擔不了的時候,將會又是另一個社會問題,想到這裡,不免又要令人憂心忡忡。

青少年對性知識的缺乏,不懂防患措施,奉兒女之命結婚、未婚生子、或是傳染性病....等等,他們做親密接觸的時候,只想到官感的愉悅,所有必須承擔的後果完全不知,父母有錯、學校有錯、社會也有錯,但是,我們仍然得去幫助他們才是,因為他們根本連解決問題的能力都不具備,不幫將可能使問題變更複雜,看到這樣的孩子,有一種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