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2 12:00:00菩提

(轉載)能取與所取-應離虛妄分別

引用來自於:https://video.enlighten.org.tw/zh-TW/a/a16/3725-a16_031

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 (一) 第 031集~由  正國老師開示:能取與所取-應離虛妄分別

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 (一) 影音連結

  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歡迎大家收看三乘菩提之「阿含正義--兼論唯識學的最早根據」節目。

  今天我們要接續上一集之「能取與所取-二俱無所得」來跟諸位探討「能取與所取-應離虛妄分別」這個題目。因為「能取」在「所取」上面的「虛妄分別「中會引生種種邪見與問題,所以今天的節目,我們就要來探討這個重要的法義,由所取的虛妄也可以了知能取之虛妄;了知能取與所取之虛妄性後,就可以逐漸遠離種種之虛妄分別,也能夠漸離因虛妄分別所引生之染汙的身、口、意行。譬如在《大乘入楞伽經》卷4中的開示:【大慧!一切眾生於種種境,不能了達自心所現,計能所取虛妄執著,起諸分別墮有無見,增長外道妄見習氣;心心所法相應起時,執有外義種種可得,計著於我及以我所,是故名為虛妄分別。】也就是說:因為不能了達能取心與所取境皆是自心所現的道理,於是對於能取與所取二法產生誤計及執著;或者否定第八識而墮入「無見」之中,或者執著能取之意識心或意識細心為實有不壞心而墮入「有見」等,如此皆能增長「心外求法」之外道邪見。有時候是錯誤執取七識心及其心所有法有真實不壞之體性,或者執著自心藏識外之法有不生不滅之性,或外於自心藏識而說有涅槃,也有對於常見外道之「意識我與我所」執取不捨的;這些都不離虛妄分別,因此如果能夠了知能取與所取皆是自心藏識所現之生滅法,那就可以逐漸避免落入這些誤計之中,尤其在末法時代有許多的邪思妄想令眾生眼花撩亂,也有許多相似佛法令眾生難以分辨,這些大多落入向自心藏識之外而求真實法之外道見中,這是大家要留意的地方;另外要注意的是:自己的能取在攝取所取的過程,如果產生種種虛妄分別與錯誤的執取,不只現在世會產生許多不如理作意之身、口、意行,也會熏成種子而帶到未來世,對於未來的道業產生遮障,因此其影響力是很深遠的。在《成唯識論》卷8有這樣的開示:【二取習氣,應知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說名取。】其中「我執習氣」就是對於「我與我所」產生虛妄的執著,不曉得「七轉識我」及其「相應的心所有法」都是依他起之生滅法,乃至連更遠的五欲六塵之「我所」都執著不捨,因此長時與「我及我所執」相應執著三界諸法,如果不加以對治,則令執著越加深重而數數現行。「名言習氣」主要指的就是透過表義名言以及顯境名言來熏習種種法,這些法就能夠在熏習之後再等流出來,因此在熏習的時候,就要留意所熏習之法的內涵是否正確;其中也要留意的是:尤其是透過語言、文字、名相而成就的熏習,我們要知道這些名言安立只是一種為了達成解說或意思傳達的方便施設,而且語言、文字有侷限性,包括許多的施設是有前提的,因此不可以執著之,否則就會成為「遍計所執」而衍生出後續的虛妄分別。譬如在《瑜伽師地論》卷64中有這樣的開示:【遍計所執自性者,謂:諸所有名言安立諸法自性,依假名言數數周遍計度諸法而建立故。】也就是說,雖然為了達成某些目的而用名言來安立諸法自性,但是因為生滅之諸法都是因緣所生,所以不可以執著這些法有真實不壞的自性;譬如說花有漂亮的自性,但是當花枯萎的時候,這漂亮的自性就不存在了,因此雖然名言之施設,有其作用及需要性,但不可以執著種種安立之諸法自性為真實不壞。同時因名言所安立之諸法自性皆因意識心之覺想而有,若無覺想則不分別一切法,就不會有這些種種的名言安立;而種種名言安立之種種自性亦是互相觀待而有,因此不可以執著這些安立的諸法自性是真實不壞的,乃至從如來藏的境界來看,根本沒有一切有為法的自性可言。

  而上述之我執習氣以及有漏之名言習氣,必須要加以對治,否則其作用會一直存在,只要遇緣便會現起,現起之後重複熏習而令執著性更加深重,造成生死輪轉無有窮盡;因此如果能夠對於「能取與所取之生滅虛妄」的本質作正確理解與觀察,就有機會能夠斷除「以識蘊為真實我」之錯誤知見。這裡面最主要的是斷除「以能取之意識心為真實我」--也是遠離虛妄分別,非常重要的一步;因為意識心令人覺得太真實了,而且有證自證分可以反觀,因此會有自我認知的存在,是眾生所最容易誤認為是真實我的;也因為我見可以引生許多的邪見與虛妄分別,因此我見的斷除是三乘菩提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關卡。斷除我見之後就能夠漸漸離開虛妄分別,譬如平實導師在《實相經宗通》第二輯中的開示:【這個意識要到什麼時候,才算開始有了不虛妄的分別相呢?……從初果的時候開始,能夠分別蘊處界粗法的無常故苦、故空,空故無我;這是第一分的不虛妄分別相,……當他找到了十八界的本源,現觀五蘊十八界是從自心如來藏金剛心而出生,這時候的意識雖然還是虛妄法、還是有分別心,但是祂已經有了對不虛妄法金剛心的分別功能,這就是第二分的不虛妄分別相。】(~《實相經宗通》第二輯,正智出版社,頁228。)因此以觀察能取、所取之虛妄生滅性及配合「假必依實」的正知見,對於遠離種種的虛妄分別是非常重要的。而在佛法的修行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成就上述兩種的不虛妄分別,這兩種的不虛妄分別也是對應至聲聞菩提及大乘菩提之見道,也是在修學路上的兩個重要關卡;因此斷我見之後,才能進入解脫道的修道位而漸漸修斷煩惱,而不是用壓伏煩惱的方式了;同時證悟實相後就可以漸漸修學別相智,利樂眾生修集福德,向通達般若之通達位前進。

  所以討論能取、所取之生滅的體性,無論是在聲聞菩提與大乘菩提的修學之路都是非常重要而且是很具體的。因此從能取與所取的法義,讓我們可以瞭解能取的識陰自我與所取的六塵境界都是生滅虛妄之法,而能取之識陰的心所法當然也是生滅之法,都是從自心如來藏所直接或間接出生。譬如在《佛說寶雨經》卷8中的開示:【由我起於貪、瞋等法,能起之我既從緣生,所起貪、瞋及貪等境亦從緣起。誰有智者於眾緣生虛妄法中起我執著?】大意是說:意識心的現起才會有其相應心所法的出現,譬如貪、瞋等六根本煩惱心所法,而意識心我是依根、塵觸才能出生的生滅法,意識及其心所法--貪、瞋等所取的六塵境界,亦只是自心所現的六塵內相分。因此無論是意識心我、意識心相應之心所法,或者是心、心所法所貪取的內六塵境界,皆是因緣所生之虛妄生滅之法;既然都是眾緣生虛妄法,那有智慧的人就不應該在這些虛妄法中執著有真實不壞的識陰自我,能夠取種種六塵境界,而於這些虛妄生滅的內六塵中生起種種貪愛而被繫縛;這種由能取、所取皆是生滅虛妄之因緣所生法的思惟觀行方式,能引生很大的力量,也是一般眾生普遍可以接受的。因此瞭解這個道理及配合實際觀行之後,就可以同意不應該在虛妄法中有種種的執取,而這也是依靠智慧才能真正斷除煩惱的道理;即使無法在短時間內達成目標,但是如果能夠下定決心修行,相信一定可以一分一分遠離種種之虛妄分別與執著的。

  真正能夠離開能取、所取的是空性心如來藏,因為祂不緣六塵境界,因此是無色、聲、香、味、觸、法,祂的自住境界是絕對寂靜的,祂是出生眾生能取與所取的真實心。雖然菩薩悟後要轉依如來藏的清淨體性,不於六塵起執著,但是並不是要菩薩的意識心都不要去了別六塵境界;因為這樣便無法修學而提昇智慧與利樂眾生了。因此說明六塵內相分是自心所現的生滅虛妄之法;主要是要讓菩薩知道:識陰六識其所攝取的是六塵內相分,不是眾生以為的外六塵相分。所以一方面可以達成令眾生遠離五欲六塵染著的目的,一方面可以顯示「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道理。而既然內六塵是自心藏識依眾緣所現,因此各人所現內六塵有異,所以雖然面對的是同樣的外五塵境界,也不能錯誤地認為眾人所取的內六塵相是相同的;而是要知道內六塵是因緣所生,依他而起之法,依不同因緣與業報而有不同之展現,故不可執著自己所領受的內六塵一定是那樣永遠真實不變。因此能夠因為熏聞與修學正確的法義而逐漸遠離虛妄分別,與漸漸斷除種種的誤計與遍計執著。而另外從能取所取皆是虛妄生滅之法,也可以讓修學者去思惟,必定要有一個不生滅的真實法,才能有生滅假法的出生,因為「假必依實」;同時虛妄生滅之法不是可以究竟依靠的,因為生滅變異本身就是不安隱性,也不能把生滅法轉易成為不生滅法,而這個道理是遍於三界六道。譬如在《瑜伽師地論》卷27中的開示:【由彼諸蘊,其性無常,生滅相應,有一切取,三受麤重之所隨逐,不安隱攝,不脫苦苦及以壞苦,不自在轉,由行苦故說名為苦……。】也就是說,含攝能取所取之五蘊,本身是因緣所生之法,生滅不斷,眾生因為不瞭解五蘊的真實相貌,有種種虛妄分別與執著,也不離四取、三受等法,因而無法脫離因為五蘊出生後而引生之苦苦與壞苦,而因為染汙熏習與無明貪愛造作諸業的關係,這些法的勢力就會逼迫眾生,不斷地在三界六道中不自在的生死輪轉,而且皆脫離不了行苦。所以諸蘊或能取、所取等虛妄生滅之法,絕對不是眾生的究竟依靠;因為其本質是生滅的。而對於凡夫來說,諸蘊及其相應的種種行也都是不安隱、不離三苦的,因此只有本來不生滅的本住法,祂不需要藉助其他的因緣而能本來自在,祂才是眾生的究竟之依靠。菩薩因為證悟如來藏的關係,知道世世的五蘊皆可以依本心而不斷地出現,而因為修學正法的關係使得世世的無漏法與可愛異熟果報轉更勝妙,因此心中能夠逐漸離開罣礙與恐怖,這就是大乘法中依如來藏才能成就的安隱觀。所以菩薩悟後轉依離能取、所取之如來藏心,因此能令能取之意識心漸離對於六塵之虛妄執著;這也是我們從這個能取與所取的法義中應該要學習到的。

  有時候我們會把一般眾生的五蘊稱為「五取蘊」,因為對於五蘊產生貪愛的緣故,譬如在《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1中的開示:【何故名取蘊?以取合故,名為取蘊。何等為取?謂諸蘊中所有欲貪。何故欲貪說名為取?謂於未來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希求未來染著現在欲貪名取。】也就是說:五蘊中的能取心有欲貪煩惱,而貪愛的對象卻也是五蘊自己,因為貪愛的關係就能夠引生未來世的五蘊,所以在有些論中說這種現象為「蘊生取」以及「蘊從取生」。也就是說五取蘊因為有貪愛的煩惱,因此而貪愛五取蘊自己,因為這樣的緣故就會引生當來的五取蘊出生;因為對於當來的五取蘊之欲貪產生了希求,所以這種力量就會引生五取蘊的再次出生,所以說「以取合故,名為取蘊」。而無漏的五蘊就能夠離開這種貪愛的現象,因此如果能夠單純的只是生起能取與所取,而不會因為無明與貪愛的緣故使能取貪愛所取;這樣就是只是單純的五蘊,並不會引生生死之流轉。所以對於「五取蘊」這個名相的瞭解也可以讓我們知道問題是出在哪裡。

  從上面的探討應該讓我們對於「能取與所取」在道理上已經有了基本的認識,而因為五蘊本身就包含能取與所取,因此最後我們引一段在《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10中的開示,可以作為大家思惟及觀行時的參考:【復觀五蘊……猶如夢想,都不可得,……蘊性如空谷響,屬諸因緣。……觀蘊如影,從業緣現……觀蘊如鏡中像,無我、無人乃至受者,……觀蘊從緣而有、如幻如化……觀蘊是變壞相,無常、苦、空、無我……。】(~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10)也就是:五蘊是因緣所生法,生滅虛幻無常,因此說「猶如夢想,都不可得」,即使認為已經得到它,但是下一剎那即生滅變異,因此究竟來說又是無所得;而既然是因緣所生法當然攝屬於其出生之因緣,故說「猶如空谷響,屬諸因緣」。另外有情眾生所能展現之六道五蘊身,依所造諸業而轉變不定,有時得人趣五蘊,有時得天趣五蘊等,因此說「如影,從業緣現」;而五蘊是所生之生滅法,非真實不壞之真我,因此說「如鏡中像,無我、無人乃至受者」;同時五蘊需要借 緣才能生起,譬如依根、塵、觸三法才能出生識蘊,因此說「從緣而有,如幻如化」,並且五蘊是生滅因緣所生,亦是剎那無常生滅,故說「是變壞相,無常、苦、空、無我」。所以我們可以從這幾個角度詳細深入地觀察驗證,相信對於能取所取的生滅虛妄性就能夠有更深入的瞭解與體驗。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這一集就談到這裡。

  祝您身體健康、道業增上。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