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作罪、無作罪、及得戒之釋疑(三)
菩薩正行(二)第102集~由 正銘老師開示:作罪、無作罪、及得戒之釋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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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
首先祝福大家心想事成,福慧增長!
《菩薩正行》,今天我們將延續上兩集的題目「作罪、無作罪及得戒之釋疑」;上兩集我們有提到道與業之間的差別,也就是說,作和無作的戒罪差別。我們也作了總綱的說明身三業和口四業既是道也是業;也提到如果只是在意業上面有貪、瞋、癡,那就只有業而沒有道;也說明了戒罪並不破壞世間的真實道理。上兩集我們也介紹了,我們之所以有有作罪,這是因為有身行、口行的造作而成就的緣故,也由於這個因緣,而產生了意業的無作罪。也就是說,由於身體的口業和身業的有作罪,而成就了無作罪;而且也提到,這些惡業既然成就了,就必須有個根本因來執持這些業種,這個根本因絕對不是意識,因為意識在五位會斷滅;只有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的如來藏這個根本因,才能夠執持這些業種。上一集我們也介紹了,如果身行善而口作不善,未來世就會獲得雜果,也就是來世依然會得到善報,但得到善報回報的過程,是不順利的,也是要被羞辱的。我們也有提到,娑婆世界的眾生具諸惡行,所以要施設種種戒,才能夠治好執著愚癡的病,如果少了一個戒,眾生的生死病就無法治好,就不能證得解脫果乃至佛菩提果。上一集我們也提到業是怎麼來的呢?以及業是什麼呢?我們也介紹了,眾生為何會造作種種的罪呢?我們也提到無戒而殺一千隻羊,他的罪遠比有惡戒而只殺一隻羊的罪要來得輕;因為立了惡戒而發誓以後,就常時得罪。這是從修學佛菩提道的立場來說,也是從法界實相正理來說,若能如此建立正見,殺心就可以永除不存;其餘九種惡業道也是如此修,意業自然就漸漸清淨了。上一集的最後我們也提到,一切善法和不善法,都是以心為根本,由心意決定要殺或決定不殺,來決定他的罪大或者是小;也由此我們可以看得出來,造惡業而得罪完全是從心意來的。所以 佛說:「是故一切善、不善法,心為根本。」(《優婆塞戒經》卷七)
接下來,我們繼續這個問題,也因為以心作根本的緣故,佛又說:【因根本故,說諸比丘犯有二種:一者身犯、二者口犯,無心犯也。】(《優婆塞戒經》卷七)也就是說,諸比丘如果犯罪時總共有兩種:一種是身犯,另一種是口犯。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這裡 佛提到「無心犯也」,也就是說,諸比丘沒有心犯罪;從這裡也可以很清楚地界定,聲聞戒和菩薩戒的不同。比丘們受的出家戒是聲聞戒,如果說有犯罪,只有身犯和口犯,沒有心犯罪,因為單只有心仍不能殺人,一定要動身才能夠殺人;如果有惡口的罪,也一定是動口了才有惡口罪,單單只有心中造惡並不得罪。但是菩薩戒卻是以心為根本,心動了念想要殺人、計劃殺人,就已經得到根本罪;但這是說惡念一直沒有懺除,所以根本罪成立;如果是已經懺除了,就沒有根本罪了。但是得要身跟口犯了,方便罪跟成已罪才能夠成立。所以聲聞戒中縱使心中怎麼想入非非都不犯邪淫罪,但是菩薩戒就不同,只要心中對某人想像共淫,這個對菩薩戒來講就是犯戒;所以出家戒跟菩薩戒,有很大的不同,所以 佛說出家人的聲聞戒沒有心犯戒,只有身犯戒跟口犯戒。
有些外道常常誹謗說:「你們佛教出家人犯戒,犯得一塌糊塗,多嚴重啊!比我們差得遠了。」但是當他們批評佛教出家人犯戒的時候,我們可以質問他們:「你們有沒有受比丘戒?有沒有受菩薩戒?有沒有遵守佛法的戒律?或者你們有沒有在傳戒法?或者在持戒法呢?」大家可以先問他們這一點,一定是要先受了戒以後才能有戒可以犯的,但他們從來都不受戒,連一戒都沒有,當然不犯戒,那根本都還在解脫的門外混,哪能跟佛門持戒的人相提並論?問題就在這裡:有戒可犯才是佛門的出家人,才叫作菩薩;無戒可犯的這些外道們,當然都是外道,因為他們都不受戒,都與解脫道不相應,更別說是佛菩提道了!那當然是外道。不持戒的人卻來批評持戒者犯戒,本身已經是很可笑的事情了!卻又不自知,反過來批評持戒者的戒行不清淨,根本就是心行顛倒的愚人。不受佛法戒律的外道們,他們犯的罪比起佛門出家、在家人來,其實是嚴重十倍、百倍、千倍的,但是都不提犯戒的事,因為他們沒有持戒,當然不會犯戒,可是種種的罪卻照犯不誤。譬如這些外道中,有人把過去世的配偶都找來同居,所犯的邪淫罪極為嚴重;又如他們也修佛法,可是口中唸著佛號卻在虐待下人,新聞報導出來時卻又賴到佛教頭上來!這種事情不勝枚舉,怎有資格來批評佛教出家人持戒清不清淨的事呢?所以說:「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受了戒以後犯戒,只要大戒不犯,有時違犯小戒,那是很正常的;好比現代人絕大多數不會去殺人放火,可是交通違規事件,有哪個開車的人一生都沒有接過罰單,或不曾違反交通規則的呢?應該是非常少的。小時候常聽說交通違規是很平常的事,一直覺得很奇怪,怎麼違規還會是平常的?長大以後,自己開車或騎車以後,就知道了,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誤犯,所以很少人是一生都不曾違規過的。可是如果殺人、放火、大妄語、破和合僧犯重戒,那就是大事了。既然有犯輕戒,就顯示他有戒法在執持;這些外道們都沒有持戒,當然就無戒可犯,因為連一戒都不受持。不持戒的人,哪有資格批評持戒者犯戒呢?所以這些外道真的是不明事理。所以出家以後犯戒,譬如假借修密而犯邪淫的重戒,當然罪很重,那是因為佛法極尊上的緣故,所以在佛法中犯重戒時罪很重。即使有佛門大師修了附佛法外道的雙身法而犯邪淫的地獄罪,但是那些不持戒的外道們仍然沒有資格批評,他們連開口的資格都沒有!這一點大家都要瞭解,千萬別跟著外道似是而非的說法而轉,所以 佛說:「有戒可犯名菩薩,無戒可犯名外道。」在外面遇到外道或俗人評論佛、法、僧寶時,可得要有這種智慧來應對,要先問他們受了佛戒沒有?當他們批評佛法出家眾犯戒時,就先問他們:「你有沒有受持菩薩戒?有沒有受持比丘戒?如果沒有,請你也去受了以後並且持戒清淨,那時候再來批評,否則請你先閉嘴,你沒有權利去批評,因為你連一戒都不持;因為也許讓你持了比丘戒,你可能違犯得更嚴重,所以你沒有資格批評比丘們。」也要告訴他們:「當你亂批評的時候,果報是逃不掉的。雖然你不信佛法,但不會因為如此就可以逃掉誹謗三寶的因果。」
佛接著說:【如是戒者,時不具足,支不具足,則不得戒。】(《優婆塞戒經》卷七)也就是說,這樣的戒,不管是惡戒或是善戒,時不具足,支不具足,就不得戒。時就是先有一個時節受了戒,這是時具足。支是說,得要有身口意三法都具足受。若有人臥病在床無法表示意思的時候,連開口說個「能持」都沒辦法,我們如果幫他傳戒,這樣依舊是不得戒的。當我們問他說:「不殺戒,能不能持?」他無法回答:「能!」也就是說,能持的意思表示不出來,這時候口支就不具足,就不得戒,這戒就白傳了。善惡戒都一樣,一定要口支與身支具足;在佛法中受戒時,得要禮佛三拜、信順、歸依,然後正受菩薩戒、比丘戒等等,這樣才叫作支具足。並且要把戒的內涵,一一說明以後再問:「能持否?」他得要答:「能持!」口若不能答,身若不能表示意思,就是支不具足,戒體就不能得,所以 佛說:「時不具足,支不具足,則不得戒。」
又譬如鑽火,想要鑽木取火的人(因為古時候沒有打火機、火柴,一般都要用鑽木的方法生火),可是鑽木的時候必須要有鑽燧、有人力、有乾糞草,才能夠生起火來,少了一種條件就無法生火。那燧呢?就是鑽木頭時用的堅硬長條的一個物質,有一端是磨尖的;先在一段木頭橫向鑽一個小洞,燧的直徑要比木頭上的小洞要大一些;然後把木頭抬高,下面留著空間,再於木洞下方,放了一些乾糞、乾草,然後拿著燧在木洞上方輕輕插著搓起來,搓到木頭起煙發熱,會有一些火熱的木屑掉到下面的乾糞草,漸漸地引起小火來,再吹氣讓火變大。鑽木時不能只是心中起意念說:「火生起來!火生起來!」因為僅僅只是心中起意念,火是不會因此而生起的,一定要有燧、有木頭、有人力、有乾糞草,然後才能夠得火,少了一個就生不起火來。戒法也是一樣,一定要身口來實行,但是要從心意來得戒。所以是從心而生戒體,得戒也從心,捨戒也從心,持戒與毀戒都隨於心,但卻要有身和口才能夠得、才能夠捨、才能夠持、也才能夠毀。諸如來很清楚地了知一切法性,所以依理而制定種種戒法。所以 佛說:【譬如鑽火,有燧、有力、有乾糞草,然後得火,若少一法則不得火;戒法亦爾,如是戒者,若得、若捨、若持、若毀,皆隨於心;如來了了知諸法性,是故制之。】(《優婆塞戒經》卷七)
如果有人由於善業的思惟而產生了力量,因此不造作種種惡事,這就是如法持戒。善業思惟的力量很重要,如果沒有善業思惟的力量,縱使受了戒、得了戒,也在持戒,但是往往會毀戒、犯戒,無法良好地受持。如果針對善業有深入地加以如理作意思惟,就可以產生力量來良好的受持戒法而不造作種種惡業,能這樣就是如法戒。所以受戒以後,還應當要加以思惟,思惟善法與戒法之間的關聯,如果能確實了知善戒與善業的關聯,這個人持戒就一定如法。所以 佛說:「若復有人因於善業思惟力故不造諸惡,名如法戒。」(《優婆塞戒經》卷七)
什麼叫作得戒呢?從他而得名為受戒,所以受戒一定有傳、有受。因此戒法一般而言都是要從人而受的,特別是聲聞戒,一定從人受;除非 佛仍然在世,從 佛而受,否則都是世世傳承,從人而受。菩薩戒原則上也是從人而受,但有例外。比丘、比丘尼戒不得從在家菩薩得戒,要從出家菩薩或二乘聲聞僧得戒,所以在家菩薩不能傳出家戒。如果是受菩薩戒,佛在世時應該從 佛得戒;如今 佛已不在人間,應當從一切已受菩薩戒的菩薩得戒,不管這位菩薩是在家或出家,都可以從他而得戒。所以傳菩薩戒時,可以由出家菩薩傳給四眾弟子,也可以由在家菩薩傳給四眾弟子,這是菩薩戒與聲聞戒特別不同的地方。另外還有一個小不同,如果千里之內無戒師可以傳授菩薩戒,也就是說,沒有已經受過菩薩戒的人住在千里之內,這時候也可以自己在佛像前自誓受戒;但是出家人的聲聞戒絕對不行,一定要從人而受,不許直接在佛像前自誓受戒。所以 佛說:「若從他得,名為受戒。」(《優婆塞戒經》卷七)
如果有人說:「離開戒法的受持,而仍然能有功德。」那麼一切的惡獸、獅子、虎、狼等,也都應該有戒法的功德,但是其實牠們都得不到戒法的功德。所以一定是要持戒才會有戒法的功德,也因為持戒有功德,所以受善戒者可以得到無量的福德,受惡戒者當然也會得到無量的罪。受善戒既然得無量福,犯戒就會比平常人所造的罪更重,這是相對的。權力大時義務也就增大,因此持戒以後必須要很小心、很嚴謹地受持,千萬不要毀犯。所以佛說:【若離戒受有功德者,一切惡獸獅子虎狼應得功德,然實不得。以是因緣,受善戒者得無量福,受惡戒者得無量罪。】(《優婆塞戒經》卷七)正由於這個緣故,佛在別的經中說出許多種不該犯的惡律儀。律儀是指心意在身口上表現出來的威儀,律是針對身口的行為加以規範,而依戒律的規範而顯現出來的儀態就叫作律儀,所以受惡戒的人有惡律儀,善人則有善律儀,聖人有聖人的律儀,三種是大不同的。什麼樣的佛弟子造了什麼樣的罪會成為惡律儀呢?比如說身為佛弟子受了菩薩戒,卻去開牧場畜牧牛、羊,目的是要養大以後賣給別人殺了取肉,居心不良所以是惡律儀,是因為心地不善而顯示出身行的律儀不善。開農場而養雞、養豬,也是一樣的道理,都是惡律儀。
因為時間的關係,《菩薩正行》「作罪、無作罪、得戒之釋疑」的第三個單元,我們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邊。有關惡律儀的定義,及還有哪些是惡律儀呢?我們將在下一集中再詳細介紹。
謝謝大家!也敬祝大家色身康泰,學法無礙!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