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作罪、無作罪、及得戒之釋疑(二)
菩薩正行(二)第101集~由 正銘老師開示:作罪、無作罪、及得戒之釋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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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菩薩:
阿彌陀佛!首先祝福大家心想事成,福慧增長!
《菩薩正行》,我們今天將延續上一集的題目「作罪、無作罪及得戒之釋疑」。上一集我們有提到道與業之間的差別,也就是說「作和無作的戒罪差別」;我們也作了總綱的說明,也就是身三業和口四業,既是道也是業;也提到如果只是在意業上面有貪瞋癡,但是沒有落實到口業和身業上面,那就只有業而沒有道。也提到「一切微塵,次第而住,亦念念滅,滅已無住。若無住者,尚無有作,況有無作?」這個說法不對,也說明它為什麼不對的理由,也說明了戒罪並不破壞世間的真實道理。
上一集我們也介紹了,雖然身三業、口四業都是念念生滅,從實相來說是無常法,實際上身三業、口四業都是不存在的;但是眾緣和合而使身業、口業在世間法上成就了,所以就說有有作罪。這是因為有身行、口行的造作而成就的緣故,也由於這個緣故而產生了意業的無作罪;也就是說,由於身體的口業和身業的有作罪而成就了無作罪。上一集的最後我們也提到,惡業既然成就,就必須有個根本因來執持這些業種,這個根本因絕對不是意識,因為意識在五位會斷滅,也就是在無想定、滅盡定、眠熟位、悶絕位以及正死位時,意識會斷滅,只有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的如來藏這個根本因才能執持這些業種。
接下來,我們繼續這個問題。又譬如,如果是身行正在作善事,但是嘴巴卻同時在作不善事;比如說,有人樂善好施,但他在布施的時候都要罵人:「你就是這麼懶惰啦!所以才要來被我布施啦!」或者說:「你這個人長得這麼醜,也來受施!」類似這類的情形,這就是身行善而口作不善,「因為這樣作的緣故,未來世就會獲得雜果:也就是說來世依然會得到善報,但得到善報回報的過程是不順利的,也是要被羞辱。」所以未來世有些人的錢一定還是要讓他賺,別人沒有因緣賺,但是在被他賺的過程,會跟他說一些風涼話,讓他賺得不痛快,這叫作雜果。所以 佛說:【若身作善,口作不善,當知是人獲得雜果。】(《優婆塞戒經》卷六)
身體造善業時,這一定是有作的業行,未來一定會得善報,口與意也沒有惡業,所以未來世也會得善果上的無作善業,未來世還是會樂於行善、心存善念,這就是得到無作善。若身作善,口行不善;這時候,口的不善業只有有作的業、沒有無作的業,也就是說如果他在口業上作不善業,那都是罵詬的有作業,不是無作的業;口不是心,所以沒有無作業;只有心意才會有無作業。口上作了不善業之後,有作業就成就了,心意的無作業也會跟著成就;未來世緣熟了,還要遇到別人回罵給他;並且他仍然會喜歡罵人。如果他沒有惡心而身行善、口行不善,就不會有惡業的無作罪,所以未來世只會得到善果,不會得到惡果,最多就只是被人輕嫌幾句罷了。所以 佛說:【若身善業,有作無作;口不善業唯有有作,無有無作,當知是人唯得善果,不得惡果。】(《優婆塞戒經》卷六)身跟口所造的七種業行,也就是殺、盜、淫等身三業,以及妄語、兩舌、惡口、無義語等口四業,這七種業行都有有作和無作兩種業,因為有意配合的緣故,所以也會有無作業;但是如果只是意業而無身口等七種善惡業行,則意的心行就只有無作業而沒有有作業。
又譬如有人生了重病時,一定要很多種藥和合起來才能夠治好他,如果少了一種就無法治好他,為什麼呢?因為他的病很重,單一的一味藥無法治好他,必須具足所有他所需要的藥材才能夠治好他。一切眾生也是同樣的道理,娑婆世界的眾生具諸惡行,所以要施設種種的戒才能治好執著愚癡的病;如果少了一個戒,眾生的生死病就無法治好,就不能證得解脫果、乃至佛菩提果。所以 佛說:【如人重病,要須眾藥和合治之,若少一種則不能治,何以故?其病重故。一切眾生亦復如是,具諸惡故,要須眾戒然後治之,若少一戒則不能治。】(《優婆塞戒經》卷六)
接下來,我們來介紹業是怎麼來的呢?常常有人修學佛法時不斷地埋怨自己,老是說自己的業重,所以聽經也聽不懂,學法也學不會,更別說開悟了。這種講法其實是正確的,因為確實是「業」障礙了他,所以明明是一個很單純、很容易懂的法呢,但是他老是聽錯,都無法理解。有時候明明是很容易入手的方法,他卻始終沒有辦法,學完回家修行時總是沒有辦法用功;就算是聽懂了也使不上力,這叫作業障。業障有往世的,也有今世的;不管是今世或是往世的業障,我們都要為大家來說明一下,也要在這裡先為大家作概念性的說明,以便大家容易理解為什麼會有業來障礙自己的修行。那麼業是什麼呢?以往世來講,譬如往世不斷熏習種種無記法,也就是與善跟惡無關的法;譬如文學、藝術、乃至最會燒菜的天廚等等的技巧,都是屬於與善惡無關的無記法;他熏習久了以後,未來世只要遇到往世熏習的這些無記法,他一學就會了!別人老是學不會,他只要學一種就可以通三種法;這就表示他過去世在這一類無記法的業行上,已經用心很久了。但這些無記法並不障礙他在此世的佛道修行,所以不會對他構成業障,最多就只是掉散而常常想到這些無記法罷了!會使他在修學佛法後修定的過程中,心掉散而記掛這些法而已;只要有實修的方法,他就可以放下往世熏習的這些無記法,專心在佛道上用功,所以這些無記法在此世並不構成學法的障礙。
往世熏習的有記業,則分為善業、惡業兩種。善業會助長他在佛菩提道或解脫道的修證上,迅速地獲得證量。如果往世是多造惡業,那就牽涉到許多的問題;譬如有人往世曾經多次害人,或殘害大量的眾生,當他在這一世修學佛法的時候,由於被害而墮落在鬼道的眾生瞭解佛法是可以讓他出離生死,而且他只要出離了生死,大家都要不到他在往世被他所欠的這些業債,所以一定會障礙他,當然也會對他產生障礙,就使他無緣無故地產生了很多波折;譬如有時候以種種方法障礙他,使他心智散亂、昏沉,學法不能得力,這些都屬於往世的業而產生今世的障礙,名為業障。以今世來講,譬如往世熏習某種惡法,延續到今世以後這個習性還在,由於這個緣故就會導致他在同一類惡法上容易相應而不能棄捨,就會導致一種勢力、一種慣性,使他繼續造作同一類惡業而產生學法修道的障礙。所以簡單的說,業就是一種慣性,使他繼續攀緣而不捨惡業,因此而導致他信佛學法上的一個障礙;所以業是一個很實際的法,不要把它想像成玄妙的、不可知的法。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來說明業:比如說意識明明知道某一個法不應該貪,也不應該去作;可是知道歸知道,意根作下來的決定,還是使他繼續去作,無法控制自己。所以一般酗酒的人戒了酒以後,不久又會重新酗酒,無法自己去加以控制,這種慣性就是業;這是由於不斷熏習酒的韻味,所以產生了對酒貪味的六識身,有了貪酒味的六識身就會使他不斷地在酒上面起思量,結果就無法斷離酗酒的慣性,這就是業。所以業是怎麼來的呢?都是從往世和今世的善惡行為的造作熏習而累積下來,變成一種慣性的勢力。這個慣性的勢力使修行人無法脫離,它就叫作業力。這個業的勢力如果沒有現行時就叫作業,現行了就叫作業力。如何來離開這個惡業力呢?想要離開惡業力,就要從身口意行修正下手;身口意行修正了以後,心性的習慣就會被改變;當心性的習慣被改變了,業就開始轉變。由這個道理,我們可以說業是定業,也可以說是不定業,而且不定業也能夠變成定業,定業也能夠轉變成不定業。所以業的產生以及業的力量,大家瞭解以後,接下來該怎麼修行,我們就了然於心了。所以證悟之後一定要轉依如來藏的自性、清淨、涅槃,使覺知心轉依於如來藏的真如體性來安住,然後來轉變意識和意根以往的慣性;轉變成功以後,往世和今世學法前所造作的一些熏習的不良慣性力量就消失了,那麼業就是轉了!除了往世所造惡業的冤家來尋仇報復以外,自己相應的業力已經是不存在了!這個道理瞭解後,也把這個原則掌握住,業的相關問題就容易明瞭了。
接下來,我們來介紹眾生為何會造作了種種的罪呢?佛說:【善男子!眾生作罪凡有二種:一者惡戒、二者無戒。】(《優婆塞戒經》卷七)也就是說:「眾生會造作了種種的罪,其原因大約有兩種:第一種是因惡戒而造罪,第二種是因無戒而造罪。」接受惡戒的人雖然只是殺了一隻羊,但是在其他不殺的時候一樣是得殺罪;也就是說,不管他的身業殺或者不殺,他都一樣是得殺罪,這是因為他的意業一直存在著殺生的殺業;所以他殺一隻羊的時候得殺罪,平常不殺羊的時候一樣也得殺罪,這是因為受惡戒而常有殺心的緣故,所以殺時跟不殺時都得殺罪。比如說外道上師規定,凡是遇到某一種動物時,因為那種動物生來就有罪,所以誰見了都必須殺掉牠,這就是原罪的邪見。一神教也有原罪的一個邪見,譬如他們的經典說到,凡是遇到異教徒就必須勸他歸信一神教的主,如果不聽從,就必須加以翦除:特別用「剪除」兩個字標明是要殺死的。所以中古時代的一神教相互打仗,而且還振振有詞的殺人,原因就在這裡,這叫作惡戒。其實異教徒並不是惡人,一神教沒有權力因為不信他們的神而加以剪除。若有人遇到異教徒不歸信時就要剪除掉,那就是受惡戒;這種人殺一個人的時候得殺罪,平常不殺人的時候所有的時間也照樣得殺人罪,因為他先發誓的緣故:凡是遇到異教徒就會加以殺害。所以不論有殺或無殺,常得殺罪。所以發誓是很嚴重的事,不能亂發誓。發願跟發誓有何不同呢?話講出口,願就成立了,所以說「出口成願」;假使話講出口,再加上若不實行願受某種後果,就是世間的發誓;違背了誓願,後世或當世就得要接受後果,所以嘴巴還真的不能亂動。飯亂吃都沒關係,今天吃米飯,明天吃麵,後天吃麵條,隨你怎麼吃都行,但是話就是不能亂講,出口就成願、成誓。如果成誓必殺,惡戒成立了,未來問題就嚴重了,因為一切不殺的時候也得殺罪。
第二種犯罪者是因為無戒的人,因為他不持戒。不持戒的人雖然殺了一千隻羊,卻不像那個立誓殺生而發起惡戒的人;持惡戒的人一生中縱然只殺一隻羊,但是在其他不殺羊的時間也一樣得殺罪。但是無戒的人殺了一千隻羊時得到殺一千隻羊的罪;但是他總有不殺的時候,那時候就沒有得殺罪。也就是說,無戒的人只有在殺的時候得到殺罪,不殺的時候就沒有得殺罪;持惡戒的人不管在殺的時候,或在不殺的時候,他一樣都得殺罪。所以這樣比起來,無戒而殺一千隻羊,他的罪遠比有惡戒而只殺一隻羊的罪來得輕,因為立了惡戒而發誓以後就常時得罪;這是從修學佛菩提的立場來說,也是從法界實相正理來說。若能如此建立正見,殺心就可以永除不存;其餘九種惡業道也是如此修,意業自然就漸漸清淨了。所以 佛說:【惡戒之人,雖殺一羊及不殺時,常得殺罪;何以故?先發誓故。無戒之人雖殺千口,殺時得罪,不殺不得;何以故?不發誓故。】(《優婆塞戒經》卷七)
一切善法和不善法都是以心為根本,由心意決定要殺或決定不殺,來決定他的罪大或者是小;心中若決定要把所有的異教徒都殺盡,以心意為根本而這樣立誓,罪就無量無數了;因為異教徒無量無數,他立誓都要殺盡,所以就從眾生邊得了無量無邊的罪。沒有受惡戒的人,殺了一千人時只對那一千人得罪,但是對其他人不殺,所以只在一千人身上得罪;發惡誓願殺盡異教徒時就從無量眾生得罪了,由此可以看得出來,造惡業而得罪,完全是從心意來的;所以 佛說:「是故一切善、不善法,心為根本。」(《優婆塞戒經》卷七)
因為時間的關係,《菩薩正行》「作罪、無作罪、及得戒之釋疑」的第二個單元,我們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邊。
謝謝大家!也敬祝大家色身康泰,學法無礙!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