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5 00:45:15阿維

公正信賴在哪裡

我國憲法及法律存有不少「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之「獨立機關」。由於掌有極大的國家「衡平性」公權力,因此不但權力行使必須嚴守分際外,更有遠離「政黨政治」及「政治力介入」之必要。

二次政黨輪替後,國家權力可謂被同一政黨所掌握,而獨立機關的「公平性」卻不斷的被踐踏。諸如監察委員約談特偵組檢察官關切個案、監察委員及檢察官的群組化辦案方式、曾任真調會委員之法務部長以三一九的思維介入個案偵查、行政院長恣意的將有任期制的前朝所任命之金管會主委撤換、行政權性質的NCC為了箝制批評政府之言論,擬修法納入原屬「司法權核心」的「假處分制度」、更在行政院長之命令下,擬組成跨部會小組來取代NCC以逕行對電台為強制性措施等。這些事例不都是政黨的「政治力」在強烈介入嗎?

台灣能進入民主國家之列誠屬不易,但弔詭的是當前主政者卻以「獨立機關」為清算「特定人」、「特定政黨」及「特定言論」的工具,完全背離了大法官於釋字六一三號解釋所強調的「人民對獨立機關超越政治的公正性信賴」,實為人民之悲哀。

阿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