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7 13:12:19阿紫
37度C 的戀人
有些戀人一但分手,就像敵人,老死不相往來;
但另一種,卻像戀愛同學會,
可以和不同年代的舊情人維持友好關係,
「妳真的愛過他嗎?」
「當然愛過啊。」
「既然愛,分手不心痛嗎?怎麼還能當朋友?」
「所以我說『愛過』,是過去式,傷口結了疤,不痛就可以當朋友啦。」
「不行,我只要看到傷疤,我就沒辦法原諒他。」
確實,要看每個人對愛情傷疤的定義。
不覺得很多男女分手後又變成好友,
狀態就類似體溫計?
過去熱戀,彼此彷如生了一場燒到39度C或40度C的熱感冒,
退燒了,通常會很奇妙地維持在37度C左右。
人性都一樣,如果一對戀人、同事、死黨不能好聚好散,
未來就很難當朋友,這得看雙方是否EQ夠高?
愛情善後處理是否得宜?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分手也是
但,愛的反面不一定都是恨 ***有時候是因為了解而分手***
我們關心對方,但又希望自己在對方面前表現自己的獨立自主,
頂多酒憨耳熱後,才會不由自主脆弱起來,
每個人總在最親近的人面前,不由自主脆弱
脆弱的時候,我們不會說:「我還是好想你」「我忘不了你」
我們說的是:「我喜歡他」「我忘不了他」「我不知道怎麼辦……」。
換句話說,如果,你還深愛著他,
或者他還深愛著你,你們是一把隨時會燃燒的溫度計 …
愛情的體溫,確實無法精準控制
不是你想怎樣 它揪能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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