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之外」(34 &35/100)六個道德故事之《麵》《蘇》
《麵包店的女孩》98 1963年 艾力侯麥作品
《蘇珊的愛情事業》La carrière de Suzanne 1963年 艾力侯麥作品
在電影版《麵包店的女孩》中,有個我挺在意的小細節,是侯麥在寫小說時並沒有特別著墨的:當巴貝特許洛德Barbet Schroeder (後來成為名導演)所飾演的法學院學生,在走出麵包店之後,將手上商品的包裝紙剝開,拿出餅乾來吃,接著就將那包裝紙隨手揉成一團,直往地上扔,侯麥還刻意特寫了那被亂丟的紙團,順著街道旁流水漂走的畫面。這個很沒公德心的動作後來還重覆了幾次,有回那男子就乾脆要店員不必再將餅乾給包裹起來。
紙當然不是這個交易行為中的重點,顧客購買的是糕點,那層包裝其實只是個讓人順手、方便、易於保存攜帶的小小輔助,目的達到了之後(餅乾吃了),紙也就沒用了,隨手一拋也算是合情合理的表現。
無論是對於物,或是人,凡俗的我們都沒有把一切等量齊觀、一視同仁的心性能力,任何東西到了眼前,都必然有著主/從、喜/惡、優/劣、高/低的價值判斷。延伸到了感情世界裡,面對著一個可能的對象,因為涉及自身主觀的品味欲求,以及源自社會群體的利害算計,這樣的價值判斷會變得更為複雜,是否要追求某個人,或是否要接受某個人的追求,是否應該見異思遷,是否可以騎驢找馬,在兩個目標中該選擇哪一個,從直覺、權衡到行動,每一次的決定,都可以是道德的習題。
侯麥「六個道德故事」最前面兩個較短篇幅的故事中,《麵包店的女孩》算是一個比較單純的道德習題,問的是:為了那捉摸不定的床前明月光,可否就輕易地彈掉那已經沾在衣服上的飯黏子?人們依照外貌、氣質、身份、職業、貧富、性格....來為自己與他人之間,評價出彼此位階的高低,因而可能便有仰望追求,或假意周旋,或將就施捨……等不同的對應態度,於是,當尋不著天邊的明月,便或許可以遊戲人間,但若能獲得佳人青睞,便自然不願意抱殘守缺。看似是理所當然的人性,但裡面確實也有著一種現實功利的殘酷。
人們對自己求之不得的對象,可能有著不切實際的渴望和幻想,對於那些條件不及於己的對象,則可能又有著冷酷惡意的傷害與作弄。法學院男子對麵包店女孩的追求,一方面是對夢中情人離棄他的報復,一方面也是對麵包店女孩的懲罰(她居然認為自己可能勾搭得上我),這種將自己遭受的痛苦待遇,轉嫁至他人身上的動機與行為(已所不欲施加於人),自然就是一種不道德。而這樣的不道德背後,還有著另一種墊高自我身價、滿足自我虛榮的意圖。
跳到第二部《蘇珊的愛情事業》最後,天然呆又好擺佈的男主角才終於發現,他那玩世不恭、愛戲弄人於股掌的花花公子死黨,總是喜歡找尋身材較矮、體態較為豐滿的女孩,而非那些傳統視為美麗的高挑纖細女子做為獵物,或許正是因為那些條件不那麼好、總覺得自己高攀的女孩,通常可以任他予取予求、蹂躪糟蹋,便可讓這壞男人擺出高人一等、奇貨可居的姿態,迫使更多的女孩甘願受他傷害。
而老是受到奚落欺負的蘇珊,卻反過頭來藉著這個壞男人所帶她擴展開的社交圈,以及自己不斷述說的受害者故事,讓她變成了他人眼中,另一種楚楚可憐的可欲求對象(男人的高姿態與女人的低姿態都可能是心機),踏著這樣的經歷而登上了她愛情事業的更高一層,其情可憫但似乎也不能算是道德的。而這整個故事裡看來最無辜、最沒心眼、被人推來倒去還被偷了三百法郎的敘事者,雖然看似是個坐懷不亂、謹言慎行的道德典範,卻反而只能與愛情錯身,找不到自己適切的位置與姿態。
感情關係中的位階不是恆久不變的,就像是侯麥這系列道德故事的發想源頭:F. W.穆瑙Murnau的《日出》Sunrise: A Song of Two Humans,原本是迫切想從身上彈掉的飯黏子,卻因為一場謀殺未遂,反而變成了夢幻的明月光,裡面牽涉到的是兩人極其微妙的互動與感應。那樣的詭奇神秘,一如《蘇珊的愛情事業》中男主角表演給那對怪異情侶看的招魂魔術,看似訴諸參與者彼此的直覺默契,卻也可能暗藏著各自的心機算計,但或許也只有如此,死寂的生活才能因愛而靈動起來。如此看來,這所有的不道德,在感情世界的需求中,似乎也就變得應然而且必然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