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8 22:04:33牛頭犬

「此生,你我皆短暫燦爛」On Earth We’re Briefly Gorgeous

小說中有兩個運用英文雙關語所寫成的段落,似乎不讀原文便會有些難以掌握作者在玩的文字遊戲:
「What is a country but a borderless sentence, a life?..........What is a country but a life sentence.」
「I never wanted to build a “body of work,”but to preserve these, our bodies, breathing and unaccounted for, inside the work.」
至於我自己粗淺而刻意扭曲的解讀是,
A life sentence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我們期待/認定/誤以為,生命可以是個漫長無邊無際的句子(舔舐男孩身上如逗點的傷疤,是愛與情慾,避諱直視那冰冷收束的句點,是死亡),但如果真的試圖以一個(即便是非常非常長的)句子收納自己所經歷的人生,卻會變得像是禁錮,窒息空乏、失去自由。
A body of work創作實體、作品:透過創作,我們真正想要完成的,並不是所寫、所塑、所繪、所攝的那個作品本身,而是藏於其中,自己氣息尚存、仍持續在變化、還未能被充分理解詮釋的身體(感官、經驗、傷痕),因此,必須固定下來的成品,與永恆變動的身體之間,必存在著巨大的鴻溝。
「此生,你我皆短暫燦爛」精彩之處不只在於作者王鷗行,刻意遊走於真實與虛構之間,用極其豐富的意象與文字趣味,大膽地揭露私密內在的自己,更重要的其實是,他試圖去省思書寫這件事,在於重現生命、述說記憶、傳達情意上,是多麼地無能與殘缺。這讓我想到,安德烈紀德André Gide在他自省自述的「如果麥子不死」Si le grain ne meurt 中所寫:「所有回憶錄的致命缺點,能描寫的都是外在表象,最重要的東西,無形無狀,從筆力所能掌握的領域遁逃。」王鷗行在作品中也這麼寫道,「某些東西隔著層層句法與語義,蓋在時光歲月下,是如此朦朧,你忘了它的名,搶救後又拋棄,到頭來只清楚知道傷痕存在,不代表你能揭露它的所在。」
用言語或文字來描述一段生命、一個角色、一種情緒,或許就像是以名字或稱謂,去對應真實的人物一般,字詞本身就算可能有多重的意義(母親的名字Rose既是玫瑰,也是起來rise的過去式),但那樣的字詞卻還是只能概略地指向那個人,當然無法涵納他的血肉精神(「我記得父親,意指我以小小的文字禁錮他,將他獻給讀者諸君,」)因此,文字是一種牢獄,會將生命壓縮,把面目削薄。
「一次性的人生裡沒有第二次機會。二次機會是謊言。」「而回憶就是第二次機會」,王鷗行前後這樣述說著,於是我們便可以推論,回憶就是謊言。回憶像複製品、像贗品、「像我們在身體之外做愛(非做愛)卻在激情之中。」而當回憶化為語言文字,它則更遠離了真實,只剩下殘留物。因為回憶不是選擇,回憶是洪水,無法控制、無法遏抑,在巨大的浪濤衝擊中,我們只能抓住如浮木般的碎片,所以(描述回憶的)語言,是「一個沒有位址的廢墟」。
文字語言既無法真實呈現一個人、一種情感,也無法真切重現一段回憶,那麼,也就更難以去描述與解釋,那在面對當下,就已經充滿了暈眩困惑的性慾與死亡。整部小說裡,王鷗行不斷提醒著讀者與自己,文字與真實之間的距離,他說「書寫就是阻礙。」、每寫一個字便會與書寫的對象隔開了一個字的距離。既然如此,為何還是要寫呢?
首先,這是一封寫給不識字母親的信,而正因為它無法真正被閱讀,所以才有勇氣書寫(「妳收到這封信的機率很低,就是因為毫無可能,我才敢說。」)就像是母親第一次去上教堂時,在福音歌曲帶來的群體狂喜激昂中,對著她未曾謀面的親生父親,用越南話大聲地吶喊,正因為語言不能被理解,所以才能夠說出口。因此,我們也可以這麼說,也就是因為語言文字無法真正地碰觸或呈現真實,所以作者才敢於無所顧忌地去寫,真實太過深沉、太過銳利、太過壓倒性的耗損心智,所以只好透過到達不了的書寫,繞著它、思考它、感受它、想像它。
其次,王鷗行寫道「與其說我講的是故事,不如說我在描述船難-碎片漂浮,終於得到屬於它的地位。」透過凝視這些生命中殘留的碎片,然後收藏起這些碎片,即便再也不可能目睹原貌,卻能不那麼容易錯失遺忘,並有機會在那保存下的斷簡殘篇中,偶然瞥見曾經完整的幻影。作者用大量詩化、跳躍、曖昧、靈光乍現的文字,來書寫關於他與他所愛的人之間的種種,每個詞句都只是索引,指向那錯綜迷亂、不可再現的本文。
再接下來,書寫是為了感受自我。「為何我想摸他,手仍在半空中,卻比實際摸到他時更像我自己呢?」「為何每次我的手打痛自己,它們就更屬於我呢?」「如果妳找到自己,恭喜妳,妳保有了自己的手。」透過手的觸碰,透過手的擊打,也透過手的書寫,我們更清楚地感受到自己活著,就像是鏡像一般,「確定自己依然存在...確定[我仍是我]是種慰藉,不曾被否定的人難以體會。」寫作可以是一種自我的毀滅(「挖出我的五臟六腑」),可以是一種自我的複製與保存(「延長眼裡的畫面、賦予更多意義使其停留...如果終其一生我只是不斷複製,更多更多,除此並無其他,那又如何?」),也可以是一種自我的重生(「為什麼用來創造的語言不能用以再生?」)。
於是,寫作也是為了誘引他人來看見或觸碰,那深怕無法為人所知的自己。因為生命就像是太陽,「永遠看不到自己,不知道自己位於天空哪裡...只看到自己對地球的影響,顏色變化等等,卻看不到自己是啥。」,因此「美這個東西,必須脫離自身,才能被看見。」所以王鷗行又寫道:「這就是藝術嗎?我們自以為是被內心的感受觸動。到頭來,卻是期望別人找到我們。」被找到、被看見、被慾求、被佔有,可以讓人發覺自身存在的意義。而書寫的袒露讓自己成為了獵物,那被獵捕、被撕裂、奉獻為食物的疼痛,能夠讓我們更加肯定,還活著、還未麻木、還擁有著美。文中另外還有一段關於太陽的譬喻,「落日就像存活,存在於消逝前。想要燦爛,首先你要被看見,被看見,就是容許自己成為獵物。」說得更加明白。
小說中最讓我震撼的部份,就在最後對男友的回憶片段中:
他半瞌睡地說:「嗨,遇到我之前,你在哪裡?」
「我想我在溺水」
停頓。
他聲音低低往下墜:「那現在呢?」
我想了一下說:「水裡。」
愛與被愛,對於被創傷、否定、失落、孤獨所淹沒的我們來說,並不是能引領著登上安然彼岸的奇蹟力量,不過,卻可以是讓我們緊緊抓住的漂流殘骸,就算仍在水中載浮載沉,也能稍稍舒緩絕望掙扎的恐慌與痛苦。
至於生命中,曾經帶給創作者刻骨銘心的愛,與痛,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話語、那些地方、那些畫面、那些情景,儘管書寫與創作,可能從來都未能真正讓他如實地再次去體驗、經歷、感受,因為那些都已是文字永遠到達不了的地方。但作者仍無法抗拒地、執拗地,持續去寫,持續趨向那遙不可及的遠方,不是為了涵納生命的句子,也不是為了承載身體的作品,只為了能撫摸那一切於自身存在中所留下的痕跡,並想像那,短暫的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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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ys Chang 2021-03-31 22:18:40

今天讀完這本書,實在很喜歡。

犀利士每日錠 2021-03-29 10: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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