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0 23:00:00牛頭犬
「此情可問天」(2/10)踏過記憶沉積的沃土
在「此情可問天」Howards End的情節中,巴連安第二度造訪施家姐妹,是為了要解釋自己徹夜未歸,使得妻子不得不登門找人的一場誤會。巴連安坦承了那一夜,因為臨時興起,走進了森林,模仿著【理查德法弗爾的苦難】故事主角,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夜裡獨自行走,直到灰濛濛的黎明升起。小說這個段落,佛斯特用了十分詼諧的手法描述了每個參與者的反應,施家小弟亭璧因為認定這種外表粗陋的人不可能會有詩意,也不想聽他努力嘗試,於是便不屑地離開,巴連安在這對聰慧又體面的姐妹熱情激勵下,興奮地滔滔不絕,但又好像擔心自己不夠有學問似的,一下子史蒂文生Robert Louis Stevenson,一下子盧卡斯E. V. Lucas地賣弄,而施家姐妹最在意的其實是自己無緣經歷的浪漫冒險,根本不在意引經據典,於是一直打斷巴連安的文學聯想,只想從他口中了解過程如何?看到什麼?感受什麼?
然而在電影改編中,編劇露絲鮑爾賈華拉在情節中加入了一小段原著並沒有的對話,那是當妹妹海倫跑去書櫃想找出那本小說的同時,姊姊曼綺好奇地問了巴連安:「你是哪裡人?」「倫敦。」「但你的祖先呢?他們不是一直都定居在都市裡的吧?」「不,他們是從夏洛普郡來的,他們是農夫。」「你看吧,那是你祖先的聲音在呼喚你。」
這個新增的段落其實有點荒唐滑稽,其中一人以強勢的誘導性問題去達到自己已經做成的結論,而另一人則迎合地支持並滿足對方的浪漫想像,裡面有一種虛假做作的情調。當然賈華拉夫人的用心,是要把其他段落裡關於巴連安身分背景的描述,在對話中傳達讓觀眾可以理解,但卻奇妙地切中了佛斯特創作上一個很核心重要的理念:純粹原始的詩意來源。
佛斯特成長於19與20世紀之交,那也正是浪漫主義的最後餘波與現代主義的首起浪潮交會之時,性格原本就比較保守的他,加上還一直隱藏著同性戀傾向而必須低調其言行,因此他的作品與評論,向來都不是屬於前衛突破、開創新局的流派,因此,相較於頭角崢嶸的現代主義者引領著時代的風騷,看來還沈浸在19世紀浪漫餘韻、以傳統古典的手法寫小說的佛斯特,在20世紀前半葉其實是相對較不受重視的(直到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特里林Lionel Trilling1943年為他寫了專書引薦給美國學界與讀者)。
佛斯特的浪漫主義,除了部分是傳承自威廉華茲華斯William Wordsworth以來的浪漫詩精神,以及約翰羅斯金與拉斐爾前派藝術家的創作理念(透過對於廣藐壯麗、變幻萬千的大自然景致,產生讚嘆崇拜與敬畏,進而忘我地融入其中,並衍生出對生命的體悟哲思)之外,另一部分最重要的來源,其實是他自己的生命經歷。佛斯特出生於1879年的一月1日,原本取名為亨利,但因執行洗禮的牧師糊塗弄錯,在儀式中誤把他冠上了父親的名字,導致他只得和父親同名,都是愛德華‧摩根,而又因為家人們都慣稱他父親為愛迪,為了能區分父子的名號,於是就改叫他摩根。愛迪佛斯特在摩根出生之後不到兩年,就因肺結核而過世,母親莉莉帶著他投靠愛迪富裕的姨母莫妮,住到倫敦南部的華廈中,但寄人籬下的生活實在苦不堪言,一年後,莉莉便以她僅有的錢,在倫敦北部的小村莊史蒂文納吉,買下了一間農舍「鴉巢」Rooksnest與四畝地,含辛茹苦地獨自撫養摩根長大成人。
因此,對佛斯特來說,珍貴美好的童年時期記憶,以及對母親的強烈真摯情感,必然會投射在那塊他們曾經相依為命的鄉間土地之上,所以,佛斯特心目中的自然,其實並不相同於浪漫主義詩人或羅斯金心目中,像是湖區或蘇格蘭高地的那種壯闊逼人的自然勝景,而是帶著草根氣味,融有豐沛人情與粗獷生命力的純樸鄉野。於是在他作品中,真正最尊貴、最具內在詩意的人,總不會是那些聰慧過人、出口成章的知識份子,而往往是一種紮根於泥土、親近於自然的感性庶民。然而,文雅、壓抑、學養豐沛的佛斯特,他自己當然不會是那種隸屬於鄉野、有著原始靈性的浪漫主義者,因此可以看到,在他的小說作品裡,就經常有著來自於智識優雅與熱情野性之間,複雜而且強烈的衝突與抉擇,就像是在【窗外有藍天】A Room With A View裡,女主角因為對威瑟(母子)與愛默生(父子)的承諾與憧憬,導致自己陷於謊言糾葛的生命困境中。
佛斯特似乎也曾經想像過,自己或許可能有個從真實土壤中誕生出來的分身,具備著那種來自靈魂底層的詩意。在他的半自傳小說【最漫長的旅程】裡,男主角里奇艾略特就是佛斯特自己的投射,一個帶點自卑、謹守道德規範、不闇世事的書獃子,在他有錢強勢又有點惡意的姨婆刻意安排下,意外地發現了自己其實有個身為私生子的弟弟half brother:不知進取、粗魯無文又口無遮攔的農家子史蒂芬,讓他感到既羞辱又懊惱得不知該如何是好,但後來,卻又在他同窗好友:真正懂得詩意的哲學家安賽爾介入之後,才真正看到這個弟弟內在卓然不群的美好,最後,還甚至讓這個呼吸中淨是泥土草根氣息的男子,成為取代自己延續家族源流的繼承者。這本小說大概是佛斯特被認為最不成功的一部作品,但卻被佛斯特自己認為,是最接近他心智所在與衝動逬發的創作,裡面有許多魯莽不精緻的戲劇轉折點,和他作品中常見的細膩鋪陳與婉轉迂迴大不相同,卻可以看得到一股無法遏抑的任性與執著趨使著,渴望要說、要坦露內在的欲求。
那種激烈地想要回歸土壤、追尋空間感的衝動,同樣出現在他最知名的短篇小說【機器停轉】The Machine Stops裡,在這篇1909年發表的反烏托邦作品裡,機械掌控一切的未來世界,女主角瓦什蒂Vashti被迫搭上飛船(從地理上的澳洲到英國),去見拒絕與自己在螢幕上對話的兒子庫諾Kuno,到了那兒,她驚駭地聽著庫諾瘋言瘋語地述說,自己走出了地下機器城市,進入地球表面的神奇狂喜經歷,對瓦什蒂來說,那簡直是最不文明、最危險、最自毀的恐怖行徑了。但佛斯特卻在這兒,將庫諾無法自抑滔滔描述的所見所聞段落,寫得美麗動人極了,裡面那小小自然景觀所帶來的新鮮感、實存感,充滿著嗅覺與觸覺的記憶,那不是自己個人的記憶,而是藏於普遍人類靈魂精神裡的記憶,對於人內在的詩性有著一種強大的呼喚與號召,而在此同時,裡面又有一種深沉的失落與悲哀,因為那正是人類在奮力爭取文明與進步過程中,不斷刻意丟棄遺忘的部分。
庫諾在小說裡是這麼說的:「我知道我們已經失去了空間感。我們說『空間被消滅了』,可是我們不僅消滅了空間,也消滅了空間感,我們失去了自身的一部分,我決定恢復空間感……我找回了空間感,人一旦有了空間感就不能休息了……」這種空間感正是佛斯特在他小說創作中極重要的核心所在,是一種心靈上的詩意,一種與真實自然的連結。而空間感這個詞也同樣出現在他次一年(1910年)出版的長篇小說【此情可問天】中,在裡面他似乎寫得更加明白:「她(曼綺)重新有了空間感,那可是一切人間至美的基礎。她從豪安居開始,想要推想到英國……但是她內心中卻有一股原先沒有想到的、對這個島國的愛甦醒了。」延伸開來,空間感還變成了一種鄉土的、民族的、國家的認同熱情,涵蓋著歷史與記憶的強大象徵。
知名史學家彼得蓋伊在他最後的扛鼎大作【現代主義:異端的誘惑】Modernism: The Lure of Heresy中用「心跳的間隙」來統納現代主義文學家們的創作重心,像是吳爾芙夫人,他們的作品是最偉大的時間藝術,可以是極盡放大那瞬息萬變的意識流動,也可以是歲月汪洋中的片刻凝結。相較之下,佛斯特的作品更接近於空間概念的展現,我們可以看到,除了他過世後才公開發表的【墨利斯的情人】Maurice之外,其他五本長篇小說的書名都多多少少與空間的意識有關,他的最顛峰代表作【印度之旅】A Passage to India就不用說了,【天使懼履之地】的Where、【最長的旅程】的Journey、【窗外有藍天】的Room和View,都有清楚的空間感,而【此情可問天】更乾脆地就直接以一幢老宅命名。但佛斯特作品裡的空間又不純然只是空間而已,它同時也是時間記憶不斷累積的場域,充滿著如血緣般緊繫住心靈的魔力,充滿了古老的鬼魂。
在【機器停轉】裡,庫諾還曾這麼說著:「我似乎聽見已故工人的鬼魂的聲音,那些鬼魂每天晚上都回到星光之中,回到妻子身邊;所有在露天地住過的一代代人對我喊:『你一定要做這件事,你來了』。」這不正和文章最前面所提到,賈華拉夫人在電影劇本裡額外添加的那段對話相互契合嗎?或許她還真是洞悉,佛斯特對於土地、對於空間的認同情感,是來自於一代代勞動者以血汗反反覆覆在其上殘留沉澱的生命痕跡,而那些至今仍遊蕩不去的歷史鬼魂,時時召喚著我們回歸自然的渴望,提醒著我們那最古老最深沉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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