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2 12:18:44Martin.H

優等選項





12/19/2010

Keeper, 該保留者(優等選項)

這兩天看了雅虎的
"10 Signs She's a Keeper",
"10 Signs He's a keeper",
還有 SS小燕之夜 2010-12-17
播出,題為「兩性專家在書上沒教的事」
(特別來賓: 王文華, 江映瑤,H,貝莉).



那是哪十個指標呢?
(原文字是那種不能copy&paste的Flash slideshow)

女:
1.) 她也喜歡他的興趣
2.) 她尊重他的獨立 (有給男人足夠的空間)
3.) 她尊重她自己的獨立 (不要沒男人就活不下去了)
4.) 和他的家人和朋友相處得來
5.) 他可以依靠她.
6.) 他的狗也喜歡她 (動物很靈的)
7.) 發生爭吵時可以妥善的結束,而不是弄得很難看,
    或變成長期性,秋後算帳的事件.
8.) 不為什麼的為他煮東西吃.
9.) 不會企圖改變他.
10.) 可以忍受他的「男人習慣」(衛生,打呼).

男:
1.) 他把妳放第一順位.
2.) 在危機時肯支持妳 (生孩子,家人的死別)
3.) 欣賞妳的那些有點怪怪的習慣
4.) 用行動表示對妳的關心(主動檢查妳的汽車的胎壓)
5.) 會客氣和慈祥的對待別人如父母(他的,妳的),
    餐廳服務生,對小動物有愛心.
6.) 表現出一致性, 一言九鼎, 不要忽冷忽熱.
7.) 願意和妳創造共同的生活. (不要不婚主意的)
8.) 可以應付得了妳的情緒
9.) 衝突管理可顯現人格. 好的男人會說出感想,
    想要什麼,可接受批評,
    肯聽妳說心理話而不會中途用
    糾正或怪罪的言語來打斷妳.
10.) 是個成熟的男人. 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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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項都只是幫助我們決定
要不要和這異姓繼續交往.

好像有共通點 ~
男女都希望對方:

* 可靠, 不要問題一出來就想逃.
* 自己一人也可活得下去, 不要太過於依賴別人.
* 表裡要一致, 不要雙面人.
* 可以和既有的生活圈的人和平相處.
* 會無私,沒有企圖心的, 給予關懷.
* 接受自己的全部, 包括壞或怪習慣.
* 理性的處理爭吵.

但這幾項並沒有涵蓋到夫妻或當父母的層面,
只是長期相處,親近的「伴侶」,甚至當好朋友的條件.
所以只能當異姓交往開始的條件.


那小燕之夜那天(12/17)的兩性話題呢?
4位來賓都目前未婚,
三人從未結婚或有穩定固定親密異姓朋友.
一人(叫 H 的那位)離婚.

當天的主題就是這幾位兩性作家
自己的感情觀.

王文華說: 感情成功有小孩, 感情失敗就有小說

貝莉說: 相信真愛是個愚蠢, 但必須堅持的事情

江映瑤說: 只要不開心, 就分手

H說: 不管什麼情況, 都要把傷害降到最低

那我說呢?
有小孩, 感情會變. 可變更好, 也可導致分離.
結婚沒生小孩, 就像去遊樂場而沒坐雲霄飛車.

「真愛」啊? 好純真的想法.
愛會慢慢轉變的. 情人會變親人的.
當然可以一直有熱戀的感覺,
但恐怕必須要換人喔.

所以這就是江小姐的結論:不開心就分手.

但我也有個小認知:
無論和誰在一起,都會有不開心的事.
只差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事情
讓你不開心.

若不開心就貿然的換人,
只怕會不停的換下去,
直到天荒地老!
(那是說好聽的. 說難聽的~就是老到沒人要)

H 果然是有婚姻經驗的.
如果有經過結婚,
建立共同的家,
甚至有孩子了,
當然就不會輕易的說分離.
因為, 孩子根本分不掉.
孩子與父母的連結,
就像魔戒一樣,
控制著你,砍不斷的.
~~~~~~~~~~~~~~~~~~~~~~~~~~~~~~~~~~~~~~~~~~~~~~~~~~~~~~~

是否我們現代社會太複雜了?
我們追尋著根本不存在的「幸福 與 快樂」?

好懷念小時後的那種
小男生愛上小女生
「我喜歡妳!」
「我也喜歡你!」














2010-12-28 23:53:04

坎→砍

人和人還是相敬如賓吧

這樣才能看見對方的優點

...................
以前好喜歡一個男人
但我無法變成他想要的

而他的習性(抽煙、跩)我也很難茍同

於是分了
但我還是很喜歡他
...................


目前覺得愛情沒那麼偉大
如果兩個人相處
不需要什裝飾

不說什話
也可以很快樂的過

那就夠啦

可結婚
可不結


出去玩
兩個人都達成共識就好

版主回應
謝謝點出錯別字, 有時寫部落格已是
夜深人靜時, 眼有點花了.

剛度了個小假回來.

說到出去玩, 好像有時情侶或夫妻
出去玩容易吵架, 不知妳沒有類似的經驗?

就我的經驗而言, 性格只能微調, 不易改變.
我們被某人吸引後, 很可能相處後,
發現對方有難以忍受的地方,
那就很可惜了.

有時候, 喜愛的人並不適合成為結婚對象,
因為成家需要的人還必須扮演
情人以外的角色.

但這也成立 ~ 適合結婚的對象
說不定就是少了那熱情.

妳得對, 兩人相處必須相敬如賓才可長久.
2011-01-04 10:49:51
Lazybone 2010-12-25 14:01:17

祝你聖誕快樂!!
(合自己胃口 志趣相投的 就是keeper lah!)

版主回應
Dear Lazybone,

祝妳新年快樂, 心想事成!
2010-12-25 21:17:38
沛緹 2010-12-24 15:25:28

說實在已婚跟未婚者的行為模式與感觸就差很多
像王偉忠之前寫了一篇文章
就是在鼓勵結婚的好

我當然也知道結婚很好
有人照顧很好
但若是找不到那個可以共同生活,互相體諒的人
反而讓自己陷入蠟燭三頭燒的女人(工作,孩子,長輩)

只能說

好辛苦

版主回應
如果不結婚的話, 父母總會掛念,
說孩子生病了, 老了, 會沒有伴照顧.

大家都知道婚姻中要互相體諒,
問題就是當時間拖長了,
同樣的事情重複又重複,
很難保證人會如何反應.

成立和維持一個家的確很不容易呀!
2010-12-25 05: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