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1 17:30:41血腥玫瑰

包浩斯萬歲!!!

最近在作威瑪時代柏林的城市史報告
很不能避免的就會提到這三個字”包浩斯”
現代工業設計美學的始祖 當然也影響到今日的諸多器物的設計美學
故博得”萬惡的包浩斯”的美名

這陣子蔚為話題的北美館”慾望與消費”展覽
就是個非常有”包浩斯”味道的展覽
強烈的實用取向及商業第一 當然會讓一些傳統的藝術人有所疑慮
例如這篇
http://pots.tw/node/3017

乍看之下似乎成理 但其實卻是假清高的文化右派心態
因為這位仁兄忘了一件最基本的事情

”文學”和”藝術”基本上就是起源於”商業行為”

拿古代來說好了
麥地奇家族等文藝復興大家族買藝術家的畫,以件計酬
莫札特等作曲家創作出來的樂譜是要幹麻,就為了”賣錢”和”票房”而已
(阿瑪迪斯窮歸窮,版稅還是提供了不少錢供他和他的”雜碎”老婆揮霍XD)
只是我們這些現代人很自作多情的冠以”古典”之名
視為”純粹藝術”的一支而已
莎翁創造那麼多劇作,這些劇作能讓他留名的重要原因不只在於裡面的藝術性
也是在於”票房”

當然也是有比較為藝術而藝術的例子
如布拉姆斯第一交響曲:布拉姆斯基於如何揣摩貝多芬的精神和想法,
龜了20多年才完成,但就算如此也要公開出來才能為人所知,
而商業行為則是”公開行為”中最直接最有效力的一環
直接攤在陽光下讓雅俗共賞,普及度絕對遠勝於同人誌式的自嗨

文學藝術的創作幾乎很必然都和商業行為脫不了關係,或是以商業行為做為結束
(寫文章投稿出版社是為了要發表這篇文章的成果,也是為了稿費)
而上面的一堆例子更提出了就算是是以商業行為為前提做出來的作品
仍然有其文學藝術上的價值
我們學文學批評為什麼非得要一直講究什麼文本不文本的,關鍵就在這裡

我只能說會說這種話的人不是沒當過文學院學生就是文學院之恥
文學和藝術的本質根本就沒有那麼高不可攀
不食人間煙火久了,一些狗屁倒灶的鳥事自然就會層出不窮

包浩斯證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構成”美”的要素和手段並沒有如此高不可攀
當然藝術更不是那些故作清高的人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