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6 20:42:41*(凜漾)

隨筆--有效期限


  說我太記恨也不為過,但我就是無法抹滅心中那股痛。
  她傷我傷得多深,她本人定是毫無察覺。但我同樣,恨她。

  現今,於她面前的我,皆不是真我。我再也無法以真情對待她。

  再也無法。

  我再度將先前低潮時的文章翻出來、回味一番,感受那股椎心之痛。

  我強迫自己,絕對不可忘記那股疼痛--記住,她曾這麼傷過我。


有效期限,存在於我倆之中。使我永遠無法信任妳。

有效期限,我一旦過了期限,就只是妳生命中曾經的過客、不起眼的過客。

但妳是否知道,妳在我心中的地位,不只是一個過客?妳是我曾經相信的朋友!

我是個重友情的人,我把朋友看的很重要。當然,對妳也不例外!

我不想成為過客,我想成為妳的朋友!妳的姐妹!即使是剎那,只要妳曾經在意我就好。



有效期限,為我倆間的羈絆?我不否認!也許是,也許不是。

我說是,是因為過去。

過去我為了妳這個我不想失去的朋友,拚命討好妳、討妳歡喜。

可是,是我太蠢了,時間是不留人的!我在你心中依然只是個物品,有著有效期限的物品。

有效期限過了,這物品還留著做什麼?當然是丟棄!

因此,我曾經一度的被妳當成垃圾丟棄!(妳知道我的心多痛嗎?)

我說不是,是因為現在。

現在,我受夠了教訓、我學乖了。我跟妳保持距離。

少妳一個真朋友也無傷大雅!多你一個假朋友也無所謂!

只要,不要惡臉相向就好了...我不敢奢求,妳會重視我...



妳到何時才會懂得珍惜?懂得愛護妳身邊的人?

時間是不留人的!人心是脆弱的!沒有一個人願意自討苦吃!

妳身邊的人,不是物品!他們都是活生生的...人!



『妳,過了保存期限嗎?妳願意被當成垃圾丟掉嗎?請大聲告訴我:「我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