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6 12:20:52謝小姐

供公眾之通行道路用地不點交。

道路用地如為提供大眾通行,如因為點交行為的影響多數人的公眾通行及土地使用效益,即使縱然土地是私有土地,拍賣條件常成為不點交,如確實多數人之使用利益,可提出水電單據、空照圖、鄰里長證明(道路提供公眾之通行年限,通常應超過6年),法官依職權裁定為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