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6 12:19:38謝小姐

公共設施不點交。

顧名思義公共設施就是大家共同使用的部份,如於樓梯間、消防設施、水塔、發電室、游泳池、交誼廳....等;債務人的房子雖然為法院拍賣,但原本約定共用部分,當然不能點交給個人或指定出公共設施在所有權狀登記的範圍,所以共用部分在拍賣條件亦列為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