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6 13:53:50Tina
活太久 生太少 - 長期看護險是未來保障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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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需要長期看護?
經專科醫師診斷確定如無他人協助時,無法自行起床、走動、進食、沐浴、穿脫衣服、如廁﹝符合以上三種情形﹞,或是有認知障礙,如:失去思考、理解、推理障礙及記憶力形成精神耗弱等狀況時,即需要長期看護。
投保長期看護保險的10個理由:
1. 不要讓龐大的看護費用,侵蝕家庭經濟。
2. 不讓照顧自己的家人先累倒
3. 不做被遺棄的孤苦老人
4. 不要晚景悽涼沒人照顧
5. 看護費用要有著落
6. 讓家人有餘力專心工作
7. 享受高品質的醫療照顧
8. 有保險金補償住院醫療的不足
9. 安心療養
10. 老來活出尊嚴
長期看護保險 年輕人更要投保
老年人才需要投保長期看護保險嗎?
根據內政部95年的統計資料顯示,當年度成癱瘓成植物人的原因,因為意外事故有554人,交通事故共有646人,職業傷害者有54人,這類傷害者以年輕人居多,且每年人數持續增加。因此,不是老人才需要長期看護保險,年輕人應及早投保,以享有較低的保險費,並將意外傷害所造成的家庭負擔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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