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9 20:45:18Mighty

《向大師挖寶》─留住米勒的感動相本比賽

  1. 主辦單位:廣達文教基金會
  2. 指導單位: 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各縣市教育局(處)、各縣市文化局
  3. 協辦單位:金門縣金湖國小、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澎湖縣馬公國中、澎湖縣中正國小、連江縣國中小、新竹市新竹高中、台中縣明道中學、台北市太平國小、雲林縣虎尾科技大學、桃園縣外社國小、台中縣兒童藝術館、高雄市明正國小、屏東縣慈惠醫專藝文中心、台北市西湖國小、桃園縣竹圍國小、台北縣淡水國小、新竹縣中國科技大學、台中縣文化中心、高雄縣中山高職、台南縣新豐高中、台東縣都蘭國小、花蓮縣東華大學、桃園縣文化策略聯盟
  4. 活動宗旨:以天地為畫布,從生命中學習最簡單的愛與平凡的美,希望向大師米勒挖寶,尋找台灣土地上的拾穗精神,能從生命的接觸來「學習感動•懂得尊重」,拍出心中最大的感動。
  5. 活動對象:《向大師挖寶-米勒特展》之相關參展單位、一般參觀民眾、學生、家長。
  6. 活動時間:本活動配合「向大師挖寶-米勒特展」展覽單位展覽期程,即日起接受報名,並於98年12月15日截止活動,99年1月評選優良作品以茲鼓勵。各展覽單位展出時間詳見廣達文教基金會查詢: http://www.quanta-edu.org/
  7. 比賽組別: 1.國中小組 2.高中以上成人社會祖
  8. 徵件內容: 藉由米勒的拾穗精神,尋找台灣土地的感動《向大師挖寶-米勒特展》展出經法國奧塞美術館授權完整呈現19世紀法國畫家尚—法蘭斯瓦.米勒 (JEAN-FRANCOIS MILLET,1814-1875) 的複製作品。米勒其代表作為《拾穗》,在這件作品中深切傳達農村生活中的儉樸、感恩與恬靜;所感動不只是來自米勒高超的畫技,更是從一粒小小的麥穗說起,藉以喚起我們對環境與土地情感的熱愛,從中學習生命的感動。在台灣土地上也有著簡樸、勤勞認真生活的人們,如身邊的父母、家人、地方風俗民情等,這些微小的故事皆發生在你我身邊,只要您用隨身相機拍下生活週遭,讓您感覺有“感動”的幸福畫面。
  9.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數量不限。參賽作品一律輸出5×7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壹式兩張(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一張隨函附上)。
    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600萬畫數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原始檔。
    參賽作品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
    作品說明:100字以內之作品說明或相關敘述短文。
  10. 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 詳填本活動之報名表及相片說明(以100字為限),將5×7吋 作品黏貼於報名表上同時並繳交相片電子光碟乙片,並於光碟、每張參賽作品背面以油性筆加註:作者姓名、聯絡電話、作品名稱。寄繳報名表、光碟與作品: 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9樓「廣達文教基金會」註明:參加《向大師挖寶》─留住米勒的感動相本比賽。
  11. 獎勵方式與辦法:
    國中小組 第一名:獎狀乙只、新台幣8,000元面額圖書禮券。
    第二名:獎狀乙只、新台幣5,000元面額圖書禮券。
    第三名:獎狀乙只、新台幣3,000元面額圖書禮券。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新台幣1,500元面額圖書禮券。
    高中以上成人社會祖 第一名:獎狀乙只、單眼數位相機乙台。
    第二名:獎狀乙只、照相手機乙台。
    第三名:獎狀乙只、LOMO相機乙台。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新台幣2,000元面額圖書禮券。
    獲獎作品建置於本次參賽網站,並安排於公開場合擇期展覽。
  12. 評分標準:主題內容(含文字說明)40%、創意構思40%、表現技巧20%
  13.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距完成日不得超過一年,且必須從未出版或刊登於任何刊物,亦未獲得任何獎項。違 反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已領取獎勵者(含獎金、獎品、獎狀等)需立即返還之。
    所有參賽作品請自行存留檔案。由於作業流程考量,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每組前三名每人限得壹獎,不重複獲獎。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並已同意將 著作所有權、肖像權提供廣達文教基金會及所屬廣達集團下屬各公司供非營利行為目的之使用; 使用範圍為全世界,無限期使用。

報名相關

http://www.quanta-edu.org/upfiles/quanta/images/08090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