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3 17:32:09卑斯

假如我是偶像

假如我是偶像……

1) 雖然是痛苦的決定﹐我不希望被「偶像化」。我不願意看到FANS處處維護自己﹐無論衣著﹑舉止﹑歌藝﹑言論﹐全都是好的﹐連走音也說成正確的。我不希望FANS接受不了任何對我的批評﹐因為這些評論可能有道理的。希望FANS喜歡我﹐是經過理性思考的欣賞﹐而非盲目的崇拜。這樣我會更有滿足感。

2) 在牽涉是非原則的問題﹐我會清晰地表達自己的立場﹐對是對﹐錯是錯。我不想講一些連自己也不相信的話﹐把是非的概念模糊化﹐混淆對錯。我不會把「暴露」說成為「健康的性感」﹐或發表「藝術與色情只差一線」的言論。偶像屬於藝術創作的行業﹐勇於表達自己﹑言論反映真我是重要的第一步。Artist就是擁有自己的風格。

3) 工餘時﹐我會暫時拋開雜誌的緋聞報道﹐爭取到外地訪問﹑了解唱片的幕後制作﹑請教圈中前輩們唱歌技巧/應付壓力的方法﹐普通人難得這些機會。雖然表面上好像與演藝事業無關﹐我會閱讀文學著作﹐例如傳記﹑詩詞﹑小說等﹐這些永恆的經典對改善個人氣質和拓闊視野很有幫助。其實當藝人一點也不容易﹐星光背後壓力很大﹐更加需要提升承受力。視野愈寬﹑胸襟愈廣﹐承受力愈高。這樣便不需要依靠酒精﹑煙草﹑甚至毒品來減壓了。

4)  如果自問欠缺藝術細胞或文化水平﹐不懂得作曲﹑填詞﹑寫作和唱歌﹐我會婉拒星探的發掘和唱片公司的提攜﹐做回一個稱職而快樂的上班族。反正未被捧紅前﹐我都是一名普通人: 中五剛畢業﹐正為該從事甚麼行業而煩惱﹐適應該沒問題的。我不想利用唱片公司的包裝來賺錢——假以時日﹐觀眾的欣賞品味日漸提高﹐會發現我根本不懂得唱歌﹐屆時多麼的尷尬。況且每天面對不擅長的工作﹐硬著頭皮唱歌和寫書﹐真是渡日如年。

後記:

閱讀這篇「假如我是偶像」後﹐我得出以下結論: 我果然不適合當偶像。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