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9 13:53:52*DoRiS*
刺痛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讓你的愛情更聰明
http://www.mycatch.cc/topics/49
講追求人被拒絕後的對應方法,
要學會"以退為進"。
作者高中時補習班的數學老師沈赫哲老師曾說過:
『人生面對問題的時候,就是兩個方法,正面面對,或是背面逃跑。』
『為什麼,難道因為地球是圓的,跑得快就能繞到對方背後偷打他們嗎?』
『背面逃跑,不是叫你一直躲,不是叫你光跑,
而是叫你邊用力跑邊用心充實自己,
是等到你準備好了,等到對方自己潰散了,
再回身面對。』
所以被拒絕後不要再勾勾纏,而是可以消失一段時間的。
但,
『或許你會問我,如果在我們消失的時間,
她被別人追走,愛上別人怎麼辦?
那我就要問你,
你一直在她身邊,要死不活得賴著,她就不會跑,
她就不會喜歡上別人?
認識-->朋友-->曖昧-->在一起
消失的期間分別是14天,三個月,八個月。
14天你消失,他沒有主動連絡你,
代表你們之間其實一點點曖眛都沒有。
三個月你消失,他沒有主動關心你,
代表你們連基本要好的朋友都不是。
八個月消失完,請你將重新包裝充實過得自己,
從認識那步開始,經營感覺。』
呃!!
我又被刺痛了,
我們之間沒有聯絡那麼久,
他都沒有主動關心,還忘記我生日。。
我們果然根本沒有曖昧,
一切都是我在亂想吧。。
唉。
好現實的一篇文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