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7 01:12:40木木醫師

淺析藥品名稱不規範的後果

目前,藥品名稱很混亂,造成藥物存在同物異名、異物同名或者一藥多名,導致用藥不規範、不合理,影響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給藥品監督和醫療衛生工作帶來了諸多困難和不便。因此,規範藥品命名,對藥品實行嚴格的標準化管理非常必要。

一、藥品名稱的種類
藥品通常有不同的名稱,不了解和掌握不同性質藥名的含義,會直接影響藥品的研究、開發、推廣、使用乃至重要數據的查閱。藥品的名稱有三種:通用名、商品名、國際非專利名。

1、通用名(Generic Names):其特點是它的通用性,即不論馧B生產的同種藥品都可以用的名稱。值得注意的是,通用名稱不可用作商標註冊。

2、商品名(Trade Names):又稱商標名,即不同廠家生產的同一藥物製劑可以起不同的名稱,具有專屬性,不得倣用。商標名通過註冊即為註冊藥名(Registered Names)常用R表示。在國外,商品名極為重要,它是藥品品質的標誌和品牌的體現,也是專利保護的重要內容。國內的大型知名生產企業為打響自己的品牌,已越來越多採用商品名。一些廠家為吸引消費者注意力,精心設計,使包裝上的商品名色彩鮮明,圖案獨特,一目了然。

3、國際非專利名(rINN,recommended 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制定的藥物(原料藥)的國際通用名。鑒於各國藥品名稱混亂,WHO一直要求“發展、制定和推行代表生物製品、藥品以及類似產品的國際標準”,並組織專家委員會專事統一藥名工作,為每一種在市場按藥品銷售的活性物質起一個世界範圍內都可接受的名稱,使世界藥物名稱得到統一,便於交流和合作,實現藥品命名統一化、標準化、規範化。
二、藥名稱不規範的表現形式
隨著我國醫藥科技的進步,醫藥工業的發展,大批新藥上市,為防病治病提供了更多、更有效、更安全的治療手段,增強了保障人民健康的能力。與此同時,眾多的藥物品種、紛繁的藥品名稱也給藥品監督和醫療衛生工作帶來困擾。主要表現為同物異名或異物同名;或者藥名與治療作用相互關聯引起誤導;或者一藥多名,給管理和使用帶來了混亂。

三、藥品名稱不規範的後果
不規範的藥品名稱給醫學教育、臨床工作、藥品生產、使用、管理、妢⅕末挴蘢`帶來不便,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首先,藥品名稱的不規範給醫藥院校的學生、臨床醫師、藥師造成不必要的記憶負擔。醫藥行業是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行業,需要廣大醫藥工作者、學生、醫師、藥師用大量的時間去不斷學習、鑽研、積累新的診療技術和新的藥品以更好地服務於患者。而紛繁的藥品名稱和命名的混亂無形中增加了他們的負擔,消耗了大量的精力。
其次,藥品名稱的不規範很容易造成醫生、患者、護士、藥師之間的誤會。有時醫師給病人開具的兩種或多種不同名稱的藥品卻是同一種或同一類藥品,導致不恰當的合併用藥,增加了藥品的毒副作用,易引發不良後果。
第三,藥品名稱的不規範給藥品監管帶來極大不便。尤其是給藥品的分類管理工作以及藥品的監督抽檢等方面增加了較多的工作量。
第四,藥品名稱的不規範制約了中外醫藥經濟領域的交流合作,也影響了我國醫藥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綜上所述,藥品名稱的規範和統一,標誌著一個國家的醫藥科技水準和管理水準,是一件十分嚴肅的大事。實行藥物的合理命名是合理用藥及用藥安全有效的基本保證。快捷、簡便、準確、完整地編制藥物名稱,保證安全有效用藥已成為藥品監管和醫療衛生工作的迫切要求,應引起藥品監管部門足夠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