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3 00:00:00阿文

◎柯淑慧_001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柯淑慧_001
△給淑慧-001

▼給阿文‥001

潘大哥‥
  您好!展信愉快!
  稱呼您一聲大哥,應該不為過!
  我想‥〔突然間,看到這陌生的筆跡,又冒出一個小妹來,您大概‥「丈夫金剛——摸不著頭緒」吧!?〕
  如果‥您曾細看某人的信裡,曾提及的某人,並加以聯想,是否能猜出‥我是誰? 您一定認為‥出這問題的人,無非故意找碴、無聊透頂! 別生氣!不這樣,您對我的印象,不會加深,而我所負的「使命」,恐怕‥也難以影響到某人的態度與作為。
  現在,我要揭曉這個「答案」了,但我還是得賣個關子——
  提到〈麗玉〉,該知道‥我是誰了吧!?
  饒了您吧!實際上,我的名字,也沒有那麼響亮——本人即是〈柯淑慧〉。
 
  驟然間,收到我的來信,是否被嚇一跳? 別緊張!我不是來找碴的,更不是‥麗玉出了問題,而是有件事,一直懸在我的心裡,希望藉此機會,與您聊聊。
  文良!不知‥您是否相信「緣」字?
  在這件事,發生在我身上時,我才相信‥世上,真有「緣」字,只是‥它讓生長在都市的人們,給淡忘了——資訊的發達、交通工具的簡便,造就人們,相識的機會,但也由於,相識機會的增多,讓現代人,忙碌得忘了‥「緣」的存在;值得慶幸的是‥還有人真正「惜緣」,延續了它的生命。
  在七年前,我認識了一個朋友,那時的我,正值荳蔻年華,工作上的順利(從事外貿工作),以及人事的交遊,讓我忽略了,他對我的關懷與情意,而環境的影響,以及工作的變動,更阻隔了彼此間,更深一層的認識;印象中,他給我的感覺,是一個‥蠻訶護我,也是一個所謂「古意」的人。
  而在今年四月,我在他朋友,極力撮合下,答應了再次與他相會,而在後來的日子裡,他讓我明瞭‥一個人,如果對方有心,即會想盡辦法,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雖然,須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還是會一頭栽進。
  而我,也在回想過去的種種,以及自己,對他所做的事(不接電話、避不見面等);答應了他的追求,從此之後,我們過了一段不算短的,也不長的甜蜜時光。
  想必,看到這裡,您已聯想到‥麗玉曾和您提及,前陣子,我的心情不佳,與此事,脫離不了關係。 我不避諱的承認‥的確,它即是我煩惱所在!
  〔為什麼‥喜歡一個人,雖不容易,但‥信任一個人,卻又那麼的困難?〕
這個問題,一直盤旋在我的腦海裡‥〔他到底對我的感覺,以及想法,是什麼?〕請別取笑!我實在太傻、太無聊,一個人,在事情的看法上,若出現疑問,又無法找到答案時,這些問題,即會一一像‥不請自來的不速之客,進駐你的世界,而從此之後,就一直困擾著我……
  直到昨天,我不再沉默,更不希望‥就讓此一問題,一直懸在彼此之間,所以‥我決定,對他坦白‥我的感覺。
  而在經過一番長談後,我覺得‥整個人,都豁然從迷團中走出來。
  我是個惜緣的人,王先生,對我,就像某個人,對朋友,一直默默的關懷、付出,只希望‥對方能過得好;也一直以為‥對方應該明瞭心意,但卻有可能‥因時機的不對,或不適合,卻未相等的,獲得回報,但並不代表‥對方不能明瞭。
 
  我想‥〔有緣的人,終究會有美好的結果!〕
  只是‥既有此「緣」,也需要人去把握,就如此張(信紙上)提到的四個字「穀子熟了」——穀子熟了,需要有人去採收穀子,並非用想的,而是須付出實際之行動。
  不知‥文良對我信上,所提之事,是否有同感?
  而對事情的看法,我們是否‥也會有相同之處?
  最後,只希望‥你、麗玉和我,能夠成為‥更深一層的朋友!
  而在往後的日子裡,有機會聽到你的近況,與看到你的新書!
                  淑慧 筆
                    (85)1996.10.05.六
 

△給淑慧-001

淑慧‥
  收到來信,看到「陌生」的地址、字跡,(淑慧的字,跟麗玉的字,乍看之下,還頗像的呢!)打開信之後,便是找「最後一張」,看看到底是誰寫來的——
  看到「淑慧」二字,阿文也就知道是誰了,所以老實說‥「也沒什麼『驚訝』的!」
  很早就想跟麗玉,談談‥「淑慧跟王先生」的事了——
  阿文有話說‥「路見不平,就拿鏟子來填平嘛!」
  阿文吃飽沒事幹,就是喜歡‥「管人家閑事」嘛!(其實‥是為了「湊熱鬧」啦!阿文因為「一肚子話」,而想「一吐為快」也!)
 
  阿文有一次,經過‥「凌雲五村」的一條巷子時,聽到——
  有個太太,站在門口,指著屋裡,叫罵道‥「你怎麼這麼無能……這麼沒用!? 你怎麼這麼笨啊!? 真是笨死了……我怎麼這麼倒楣,嫁給你這種老公!?」
  阿文原以為‥她是在罵「孩子」呢!沒想到,竟然是在罵「老公」——罵這種話,對一個「男人」而言,可真是‥莫大的「羞辱」啊!
(先前,有次經過,曾聽到他們夫妻吵架過,做妻子的,是「盛氣凌人、瞧不起人」的那型。)
  阿文走過她的家門,忍不住的,也就「頭也不回」的,笑道‥「是啊!他是很笨!真是笨死了!笨得娶了妳這種太太! 但是‥聰明的女人,怎麼會嫁給,這種『笨得要死』的老公呢?」阿文走到巷尾的「轉角處」,方才瞄了一下,只見——
  她「呆呆傻傻、倥倥戇戇」的站著,看著阿文……
  阿文投以「點頭一笑」,然後,趕緊溜了。

  還真不曉得‥他們到底是誰「倒楣」呢! 而她自己,竟然選擇了‥這麼笨的老公,要怪誰呢? 她怎麼能這麼‥「批評、羞辱」丈夫「笨」呢? 如果‥他不笨的話,一定會娶一個‥條件比她好的妻子呀!
 
  阿文有話說‥
「妻子在向人,抱怨嫁錯人的同時,或許先生,也正在向人抱怨娶錯了人。」
「妻子在向人,訴說先生的不是時,或許先生,也正在向人訴說妻子的不是。」

  到底誰是誰非呢? 恐怕‥連他們夫妻兩人,自己也搞不清楚吧!?
(才怪!只是‥他們彼此常‥「自欺欺人、死不認錯」罷了!)
  情人「吵架」,乃至「分手」;夫妻「吵架」,乃至「離婚」——
女人常以「受害人、被害人」自居,說得又是鼻涕、又是眼淚的,一盒面紙,都不夠擦;其實‥男人也是「受害人、被害人」啊! 其實,彼此是‥
「害人害己、害己害人;彼此影響‥惡性循環;互相折磨‥兩敗俱傷」也!
 
  講一個‥「佛教故事」吧!
  從前,有一個婆羅門,到一戶人家去乞食——
  婦人開門,送給了婆羅門飯菜。
  婆羅門一看——婦人生得貌美端正,不禁搖頭‥「嘖!嘖!嘖!」了幾聲,然後嘆道‥「欲味、過患、出離!」
  婦人的丈夫聽了,便走上前,叫問道‥「什麼是『欲味、過患、出離』?」
  婆羅門便上前,抱住婦人,親了一下婦人,然後叫道‥「這就是『欲味』!」
  丈夫看了,不禁怒從心起,於是‥揮拳就打著婆羅門。
  婆羅門叫道‥「這就是『過患』!」
  丈夫聽了,氣得又要踢婆羅門——
  婆羅門趕緊跑開,站得遠遠的,叫道‥「這就是『出離』!」

 
  所謂「欲味」,就是「世欲的滋味」。 「世欲」為眾生所喜貪戀著,其內容就是‥「色、聲、香、味、觸」,五味雜陳,而形成種種欲味的追求,如‥「財、色、名、食、睡」等。
  所謂「過患」,就是「過失、禍患」。 在追求「欲味」的時候,便會有種種的過失,以及禍患,使人為之憂悲惱苦、愁煩啼哭、怨恨忿怒、牽掛恐怖。
  所謂「出離」,就是「出縛離纏」、就是「解脫自在」。  人生世間,種種欲味,多所過患,纏縛身心,是故智者,心樂出離,而解脫自在。
  但作思惟‥
〔若眾生於欲(財、色、名、食、睡)不味者,則不染於世欲;
 以眾生於欲味故,則有染著。
・若欲於眾生,不為患者,彼諸眾生,不應厭欲;
 以欲為眾生患故,彼諸眾生,則厭於欲。
・若欲於眾生,無出離者,彼諸眾生,不應離欲;
 以欲於眾生,有出離故,彼諸眾生,出離於欲。
・若於世欲,不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
 於諸眾生中,則「不出、不離、不解、不脫‥永住顛倒」,
 亦不能自見真諦、不能自證正覺,而不致清淨安樂、自由自在。
・若於世欲,能如實知‥「味是味、患是患、離是離」者,
 於諸眾生中,則「得出、得離、得解、得脫‥不住顛倒」,
 亦方能自見真諦、方能自證正覺,而能致清淨安樂、自由自在。
・世人但因‥喜貪戀著,染苦為樂,故不肯捨。
 蓋人生世間,一切快樂,皆是建築在痛苦上的——
 沒有貧窮困乏的痛苦,就沒有富有豐裕的快樂;
 沒有性欲饑渴的痛苦,就沒有做愛淫行的快樂;
 沒有卑賤無名的痛苦,就沒有高貴名譽的快樂;
 沒有腹饑口渴的痛苦,就沒有腹飽口爽的快樂;
 沒有疲憊勞累的痛苦,就沒有遊逸睡眠的快樂。〕

  為了得到快樂,只好忍受痛苦;「受虐狂」者,不味於‥「受虐時」的痛苦,而是味於‥「受虐後,不受虐時」的快樂——人,都有「自虐」的傾向,比方說‥晚上要去吃喜宴,那麼‥早餐、午餐,就不吃了,等到晚上, 再大吃一頓;「不吃」,豈不痛苦? 但為了更大的「快樂」,也只好「忍受」了——
若欲不為味,則諸眾生,不染著欲也!
譬如‥若餌不香甜可口,魚則不會受誘惑,而食餌也!
 
  而在追求「財、色、名、食、睡」的過程中,可真是費時、費力、費精神啊!雖然‥費盡心機、用盡手段,卻有「求而不得之苦」;而於得時,又有「害怕失去之苦」;在失去時,又有「依戀不捨之苦」——
在「追求、擁有、失去」的過程中,飽受種種‥「憂悲惱苦、愁煩啼哭、怨恨忿怒、牽掛恐怖」的過患,搞得人們‥身體疲憊、心理厭倦——
若欲不為患,則諸眾生,不厭於欲也!
譬如‥若餌不是過患,則魚不會上鉤,不會被釣著,而飽受驚慌、痛苦。
  有智眾生,於欲味處,嘗受過患,心生厭倦,而出離欲——果然發現‥不喜貪戀著於世欲,解脫世欲的纏縛,才是‥真正的、究竟的清淨安樂、自由自在——
若欲無離者,則諸眾生,不離於欲也!
譬如‥若無有智的魚,發現餌中有鉤,被釣著後,會驚慌、痛苦、死亡,於是‥遠離諸餌,不樂食餌,而不受餌味所患,自由自在;那麼‥也就沒其他魚,會跟著遠離諸餌、不樂食餌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人,會看破紅塵俗世,願意放下,人生世間的種種‥「榮華富貴、錢財珍寶;男女情愛、夫妻子孫;權貴勢利、名譽地位;山珍海味、珍饈佳餚;嬉戲玩樂、遊逸睡眠」等等,「財、色、名、食、睡」的五欲受享,而願意「捨家、出家、無家」地,修行去也!
 
  若人於世欲,不如實知‥「世欲是苦」,則不會想要出離欲苦,自是‥不知、不會、不肯出離世欲,也就不能解脫‥世欲的纏縛,而永遠顛倒夢想‥染苦為樂、苦中作樂,也不能夠‥自見人生世間的真諦,也就不能‥自證真正的覺悟,更得不到‥究竟的清淨安樂,也沒能自由自在。
譬如‥吸毒者,不如實知‥「吸毒是苦」,則不會想要遠離吸毒之苦。
  若人於世欲,能如實知「世欲是苦」,則才會想要出離欲苦,自是‥也知、也會、也肯出離世欲,也就能夠解脫‥世欲的纏縛,而不會顛倒夢想‥染苦為樂、苦中作樂,也就能夠‥自見人生世間的真諦,也就能夠‥自證真正的覺悟,更可得到‥究竟的清淨安樂,也才能自由自在。
譬如‥吸毒者,已如實知‥「吸毒是苦」,也就會想要,遠離吸毒之苦。
  世人於「欲味」中,喜貪戀著,久而久之,糊里糊塗的,還吃不夠苦頭,不會有「深刻」的體驗而「覺醒」,所以「不以為苦」,猶於「苦中作樂」——
為了一二如意,而甘受八九之不如意——
如刀口嘗蜜,不足一餐之飽,卻有割舌之患。
譬如‥蛆於糞中,不覺糞臭、不覺糞穢、不覺是苦,而自得其樂、樂在其中也!
譬如‥抽煙的人、喝酒的人、吸毒的人、嫖妓的人、賭博的人,不覺是苦,而自得其樂、樂在其中也!
  「煙、酒、毒、淫、賭」,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不抽煙、不喝酒、不吸毒、不好淫、不賭博的人,可以「證明」‥不抽煙、不喝酒、不吸毒、不好淫、不賭博,一樣可以生活,而且‥活得更健康、更快樂、更自在。 何以故?
不欲味者,不為世欲纏縛、不為世欲惱害也!
 
  阿文真是抱歉!老是喜歡‥「潑冷水」。講這些話,可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解、接受的——然而‥這是「事實真諦」,雖然「不中聽」,但是,如果肯用心‥去觀察、去體會、去思考,那這些話,是很「受用」的!
 
  麗玉質疑道‥「很多人,是不是因為‥『害怕去面對』,而選擇‥『乾脆逃開』,並不是真的洞悉了什麼,才有了堅定的路,想要去走,只是辜且‥『自欺欺人』罷了!」
  言下之意為‥「有很多人,並不是真的『想透、看破、放下、捨得』,只是因為‥害怕嘗受『失戀』的痛苦,所以‥不敢去嘗試『戀愛』;只因為‥看到別人『婚姻失敗』,害怕自己也一樣,所以‥不敢『結婚』,而『乾脆逃開』,選擇『獨身主義』,當『單身貴族』,或者是『出家』去,只是辜且『自欺欺人』罷了!」
  這也難怪啦!的確,有很多人,是「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的,就是因為‥「害怕失敗」,而「自欺欺人」地,不敢去嘗試。
  就像‥害怕輸錢,而不敢去賭博;害怕得愛滋病,而不敢去嫖妓一樣——
只是‥「害怕」,而並非是真的了解‥賭博有什麼害處、愛滋病有什麼結果。
  而世人,自來的「知見」是‥「食色性也!」
  於是‥終日、終生,不離「飲食男女」,長大之後,就要‥「結婚生子、成家立業」,以為這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
  竟然有人‥「不想結婚、不想生子」,抱定「獨身主義」,還想要「離家~捨家~出家」——真是「不正常」啊! 這是一般人,所不能接受的。
  有人不想結婚生子,還要說他‥「無責無任‥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對不起列祖列宗」呢!
  還要說‥「如果人人都不結婚生子、都出家去,那人類豈不滅種了?」
  阿文覺得‥〔這是因為‥眾生有「壽者相」,貪生怕死之故;既生,又不得不死,為了享受世欲,而不得不繁殖後代,讓自己未來死後,得以投胎,再度出生~再度享受世欲——不忍我空、不忍世間空,所以‥才有如此知見。亦不知宇宙之大!眾生不捨世欲,喜貪愛著,設若地球毀滅了,也會投生他方世界,繼續生老病死的。〕
  「結婚生子、成家立業」,這只是「常態」,但並不表示‥「獨身、出家」,就是「不正常」的呀!
 
  阿文有話說‥「一錯目屎流、二錯會垂頭、三錯著開口、多錯𣍐見笑。」
  第一次犯錯時,往往害怕得痛哭流涕;第二次犯錯時,還會慚愧得低著頭,面紅耳赤,不好意思;第三次犯錯時,就開口「辯」了;多次犯錯之後,臉皮也厚了,習以為常,也就「𣍐見笑」(不害臊、不羞恥)了。
  人要是不肯認錯、有錯不肯改,而「將錯就錯」的話,就會「一錯再錯」‥錯久成自然——「錯久了,(以為)就會變成對的」,久而久之,彷彿錯得「理所當然、天經地義」——結果‥大家錯了,就是對的。
  譬如‥「日本侵略中國」,日本卻試圖「掩非飾過」,而改成‥「日本進出中國」。像「釣魚台」,明明就是「中國」的領土,日本人卻在釣魚台上建燈塔、掛國旗、派「保安隊」護衛,以為這樣‥「久而久之」,就會變成日本的領土;硬是想要「壓霸」去,以為這麼「壓霸」下去,久而久之‥「釣魚台」就會成為日本領土一樣。
  譬如‥「了解」的「了」,本來是「了」字才對,可是‥現在大家,都寫成了「明瞭」的「瞭」,各種媒體、報紙、書籍,久而久之,也都寫成「瞭解」——
「錯得理所當然」的樣子。
  諺云‥「三人可以成虎、曾參也會殺人」啊!
  當人們,第一次,聽見「謠言」,總是「少信多疑」;第二次,再聽到同樣的謠言,也就「半信半疑」;第三次,又再聽到的話,也就「多信少疑」了,於是‥也就「不分青紅皂白、不辨是非對錯」,而開始「興師問罪」,說什麼‥「不是空穴不來風、不是風吹不生波」,硬是把「罪名」給按上,叫當事人‥「越描越黑、百口莫辯」;人家保持沉默,而不說話,還要說人家是「默認」了呢!
  「欲加之罪,不患無詞」啊!「似是而非」的話,說上一百次,恐怕有人,就要當真了。
 
  阿文真是的,扯得那麼遠! 還扯到‥「釣魚台」去了呢!呵呵!
  在出家修行的人看來——「結婚生子、成家立業」,那才是「不正常」呢!
只是‥大家「不正常」久了,也就「習以為常」了!
 
  《佛說四十二章經》——
  佛言‥「財色於人,人之不捨;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舐之,則有割舌之患。」
  佛言‥「人繫於妻子舍宅,甚於牢獄;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情愛於色,豈憚驅馳? 雖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
  佛言‥「愛欲莫甚於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賴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下,無能為道者矣!」
  佛言‥「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
  佛言‥「人懷愛欲,不見道者,譬如澄水,致手攪之,眾人共臨,無有睹其影者。人以愛欲交錯,心中濁興,故不見道。汝等沙門,當捨愛欲,愛欲垢盡,道可見矣!」

 
  眾生愛欲淫心熾盛,喜貪戀著,也因如此,流轉生死,嘗受諸苦——還以為‥這是「正常」的呢!這是眾生的悲哀呀!
  欲界眾生,知見不離「食色」,飲食男女,也就成了‥「天經地義、理所當然‥正常」的事了。
  於是‥一切「思想、言語、行為、事業、工作、生活、憶念」,也就不離「飲食男女」;「事業、工作」,則是為了「食色」而打拚、奮鬥——就像被關在籠子裡的鳥一樣‥吃、喝、拉、睡、娛樂,不能脫離籠子。
  「籠中鳥」,快樂嗎? 相信‥沒有一隻「正常」的鳥,願意被關在籠子裡的!失去了天空、失去了自由,會快樂才怪呢! 只是‥鳥被關久了,心性也就「麻痹」了,沉迷於‥「不愁吃喝」之中,也就跟〈劉備〉的兒子,〈阿斗〉一樣‥「樂不思蜀」了,還要笑籠外的鳥‥「怎麼不住到籠子裡來呢? 這裡無風無雨、安全舒適,不愁吃喝呢!」
 
  阿文倒也不是反對‥「結婚生子」——不反對,但也不鼓勵、不支持、不讚賞。 (問題是‥反對也沒什麼用嘛!)
  畢竟‥人人各有其「業報」——
佛說‥「人生世間,有五種因緣‥討債、還債、報恩、報仇、乘願。」
  一般人,總是在「討債、還債、報恩、報仇」之中「打滾」——
  因為‥「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此有因有緣,故彼有果有報」——過去,欠了人家債、欠了人家情、欠了人家恩、欠了人家仇,人家上門來討,也就不得不還;而被人欠了債、欠了情、欠了恩、欠了仇,生生世世,耿耿於懷、念念不忘,當然也就會找人討、找人報啦!
  所以‥叫人「有債不討、有倩不還、有恩不報、有仇不報」——也難!
  「因果不昧」,就像有吃有喝,就有屎有尿一樣‥「不得不」放屎放尿也!
 
  夫妻子女,也是常在「討債、還債、報恩、報仇」之中打滾。
  討債、報仇的夫妻,不時吵吵鬧鬧的;還債、報恩的夫妻,成天恩恩愛愛的;討債、報仇的子女,三天一小病、十天一大病的,花光父母的錢,教父母擔心憂愁,又不乖、又不聽話,教父母氣得半死;還債、報恩的子女,隨便養,隨便大,又會讀書、又會分擔家事,又聰明、又孝順。
  所以說‥「結婚生子,去把彼此之間的‥『恩怨情仇』等債,算一算、清一清、還一還、報一報——也罷!」
  只是啊!世人不知「省覺」,也就不會「覺醒」,喜貪「欲味」,嘗受「過患」,卻不肯「出離」,結果是「此情綿綿無絕期」,或者是「冤冤相報無了時」‥恩情不了,又增恩情;仇債未償,又添仇債,不知「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於恩情,喜貪戀著,而不肯捨;於債務,又想賴債、又想逃債,結果‥生生世世,報也報不盡、還也還不完。
  獨有「乘願」而來者,能夠‥「來自在、去自在、生自在、死自在」也!
  所謂「乘願」,就是「乘己所願」,譬如‥見人心敗壞、道德淪喪,故想當老師,從事教育,教化學生;見人心惡劣、法律無存,故想當警察、法官,來維護治安,打擊罪犯,這就是「乘願」——佛菩薩,見眾生墮於生死苦,故乘願而來,教化眾生,令一切眾生,離生死苦,得畢竟樂,這也是「乘願」。
  既是「乘願」,也就‥「心甘情願、無怨無倦、不求回報」的付出、奉獻,等念怨親,不念舊惡、不憎惡人,慈悲喜捨,拔苦予樂——不像世人,不肯吃虧、善嫉、多疑、埋怨、懷恨,所以‥菩薩能「度一切苦厄」,而‥「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清淨安樂、自由自在。
 
      *      *      *      *
 
  好吧!談談這‥「人間情愛」吧!
  阿文有話說‥
「男女之間的『愛』,應該換上一個字眼,加上『疒』字,
 因為‥此愛是『痴病』。」

  阿文造了個「𤻅」字,音「ㄔㄞˋ」(痴愛切‥瘥,四聲),意為‥
「男女情愛為痴病」,世間之情愛,有很多種,多因痴心所作,而生貪著欲念,進而求取,而有種種罪惡、種種苦惱,纏縛愛欲之網,而自入牢獄,難有出期,故謂‥「情愛」為「痴病」。
  阿文有偈道‥「世間情與愛,皆從迷痴來‥執著多苦惱,清淨方自在。」
  世間情愛,皆因「痴迷心」所作,喜貪戀著「欲味」,簡而言之‥情愛是建築在愛欲淫心之上的。
  欲界眾生,心不離淫欲,身體構造,分為男女,就是為淫行作準備的;在愛欲淫心的「驅使」下,不禁就是想找異性行淫;行淫的目的,本是為了「繁殖」(蓋眾生有「壽者相」(壽命),但願「長生不死」,然而‥此身「無常變異」,終將敗壞,故不得不「繁殖」,讓自己死後,能夠「投胎」再生,以便能夠‥繼續享受「世欲」),但是‥人類 可謂「得天獨厚」(其實是‥「淫欲熾盛」的結果),一切動物,「交配~繁殖」,有時有候,而人類行淫,隨時隨地,可做可行,而且‥花樣百出,令人樂此不疲,喜貪戀著。
  「做愛之前是求愛」,一切動物,在交配之前,也都有其「求愛」的階段,彼此用種種漂亮、炫麗的毛羽等「美色」,以及「音聲、氣味、動作」等,來吸引、誘惑對方,以達到交配的目的;為了更「強健、優良」的後代,動物界,一向「雄多雌少」,以便讓雄獸,為雌獸而「頭角相向、爭風吃醋」,只有打敗其他雄獸的「強者」,雌獸才會看得上眼,與其交配,以便生產‥「更優良、更強健」的下一代。
  而人類社會型態的發展,致使人類的求愛過程,變得複雜、麻煩、冗長,舉凡種種「色相‥洗澡、服裝、化粧、飾物、梳頭髮、刮鬍子」等等,都是為了使自己「光鮮亮麗」,以便吸引異性;而種種「音聲‥言語、歌音、奏樂」;種種「香氣‥香水、花香、體香」(噴香水、佩載香花、狐臭);種種「味道‥飲食百味」;種種「行為‥行住坐臥、舉 止儀態、笑顰瞋怒、舞蹈、牽手、撫摸、碰觸」(在異性之前,常是做作其態)——無不是在「放電」,散發「性訊號」,以便吸引、誘惑異性,好能進而做愛行淫,達到「傳宗接代」的目的。
  而人類的「文明」,為了「異於禽獸」,於「佔有欲」的驅使下,在「求愛」與「做愛」之間,還設計了一道‥「結婚」儀式,讓彼此成為「合法夫妻」,召告天下‥「他是我的、我是他的——別人不得使用。」(合的是人所立的法。)
  雖然‥也有不少「禽獸」,也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大多數的動物,都是「無夫無妻」制的,有夫妻之行,而無夫妻之名‥公的作用,是為了「下種」,任務完成之後,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了;有的,則是有點良心,還會留下來,當「保鑣」,直到幼子長大後才離去;母的則負起懷孕生子、哺乳長大的責任。
  而人其實,也是「雜交性動物」。古代人,可以娶三妻四妾,(富有的人,可以負擔得起,而貧窮的人,雖然想,但也沒辦法。)當「皇帝」,有權有勢,可以玩盡天下女人,所以‥很多人,都想當皇帝;而今之法律,規定「一夫一妻」,所以‥為了滿足「淫欲」,則有「情婦、小白臉、妓女、牛郎」;有「離婚」產生。
  動物的生命過程,通常是‥出生~成長~交配~老病~死亡;生死之間的「活動」,只是吃喝拉睡、玩樂、築巢、交配。簡而言之,則是‥「出生~交配~生子~死亡」。譬如「蜉蝣」,朝生暮死,出生,不過是為了‥「交尾~下蛋」而生。
  而人類的「文明」進步,除了吃喝拉睡、玩樂、成家、性交之外,還發展出種種‥文化、音樂、藝術、文學、科技、工作……忙得不得了。不過‥簡而言之,還是‥「出生~性交~生子~死亡」;人與眾生,不過是「壽命」的長短、「活動」的內容,有所差別罷了!
 
  「戀愛」即是「求愛」的過程;「結婚」,就是「成家」——
  阿文道‥
「『家』是穩固婚姻的基礎;
 『子女』則是維繫婚姻的黏著劑;
 『工作賺錢,養家活口』,則是持續婚姻的保障;
 『文藝遊樂』,則是增添婚姻的趣味——
 這一切,都是為了滿足‥『愛欲淫心』。
 繁殖,是為了自己死後,還有‥『投胎』的機會,好能再出生、再行淫……」

(這就是‥「人生的目標、生命的意義、生活的目的、生存的價值」乎!?)
  人類眾生,不離愛欲淫心,所以‥長大之後,也就「思春」,想娶老婆、想嫁老公‥想要結婚——只有結婚‥「做愛行淫」才是‥「道德、法律、習俗」所「認可」的——為了「做愛行淫」,不得不結婚也!
  而結婚成家之後,就產生‥「養家活口、持家」的「義務」與「責任」;生子之後,義務與責任更大、更重,不只要「養活」子女,也要「教育」子女,問題也就越來越多。(真是‥「天下本無事——傭人自擾之」啊!)
  為了「維繫婚姻」,工作賺錢、養家活口、教育子女,種種義務與責任,令人勞心費力、含辛茹苦、疲憊厭倦。
  生活,有順境、有逆境、有不順不逆境,順境令人喜、逆境令人憂;不順不逆境,令人百般無聊——若是「能力不夠」,解決不了,無法承擔,或是不想承擔,也就心起怨尤,心不甘、情不願、意不歡喜,而想逃避,於是‥家庭就起生波,變成「問題家庭」;子女,就成了「問題兒童、問題青少年」——
父母、子女、親友;家庭、社會、國家……大家一起,受苦受難。
 
  阿文總是說‥
「責任,是自己找的——
 業報是自作自受,既然是自找的,就得敢作敢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負責,當包括‥事前的計劃與準備、事時的處理與品管、事後的檢討與改善。
 而今人的『負責』,總是指『事後』的負責,而負責竟是‥『下台以示負責』,
 一走了之,留給別人,去收拾殘局;
 還有一種『負責』,
 是像『日本武士』一樣,任務失敗,就『切腹自殺,以示負責』——
 下台,或者是自殺,都是想要『賴債』、想要『逃債』;
 債務不盡,永遠都會欠著,
 賴得了一時,賴不了生生世世;逃得了一時,逃不了生生世世——
 因緣際會,還是得償還,而且‥還得付『利息』呢!
 『恩怨情仇』都是『債』,欠錢是『金錢債』、欠情是『人情債』——
 欠了債,就要甘願的還,再苦也要還完!
 還完債,也就『無債一身輕』,才能自由自在。」

  世人總是不喜歡「債」,因為‥「債」,帶來壓力、帶來負擔、帶來困擾、帶來麻煩;然而‥債是自己欠下的呀! 不喜歡,也得要還啊!
  不過‥要是把心情調整一下,把「還債」,想成「報恩」,或許會「好受、好過」一點——蓋因為‥「債主」,為人所厭;「恩主」,為人所喜——
喜歡,就做牛做馬,也心甘情願、無怨悔無怨。
只是‥要想自欺欺人也難,自己不喜歡,硬要裝做喜歡,那才難受、難過呢!
但能「如實知」‥債是債、恩是恩;不喜歡是不喜歡、喜歡是喜歡——
「不喜歡,但也別討厭」,這才是好辦法。
 
  「婚姻像事業一樣,是須要經營的。」
  有的人,結婚、成家、生子,一無責任感,或是能力不夠,經營不善,就像「公司」,經營不善,就會有「倒閉」的可能;婚姻經營不善,就會產生一大堆問題,但看‥新聞、報紙上,有多少的「家庭悲劇」? 外遇、婚姻暴力、虐待妻子、虐待子女、殺妻弒夫、殺父弒母……這都是‥「逃避責任、不負責任」的結果啊!
  「婚姻」帶來的,就是「責任」,有的人,不想負責任、負不起責任,於是就‥不想結婚,但是‥為了滿足「食色」——於是‥想吃飯,去餐館‥廚師煮的菜,比妻子煮的,還好吃呢!想行淫,去找妓女、牛郎‥技術、服務,比妻子、丈夫還好……
 
  阿文有話說‥
「所謂‥『夫妻』者,即是‥合法的嫖客與妓女之美稱——
 當時不用金錢交易,平時卻要付出‥更大、更多代價的兩個人。」

  想來,也真是亂好笑的!
  阿文說‥「食色不是性也!食色是欲也!」
  而「飲食」,則是為了‥「有體力」去求愛~做愛也!
  為了滿足愛欲淫心,人是‥「費盡心機、不擇手段」的!好人用好的方法「求愛」‥送花、寫情書、看電影、吃東西、跳舞……花言巧語,以討好對方,令彼此「情投意合」的「做愛」;壞人則省略「求愛」的麻煩,以酒麻醉、以藥物迷昏;以暴力脅迫、以利益誘惑……而達到「行淫」的目的。
  眾生於「淫欲」喜貪戀著‥「既期待,又怕受傷害」——不離「淫味」,則「不離「淫患」——為了滿足淫欲、發洩性欲,而有種種性騷擾、性變態、色狼、迷姦、誘姦、強姦、輪姦、姦殺、姦屍;色情書刊、色情影片、色情行業……等等行為產生;這些行為,在「人」以外的「禽獸」,是不會發生的!因人淫欲熾盛,聰明有加,是故‥什麼事的搞得出來。
  不離淫味,則不離淫患,有期待(愛欲淫心),終有傷害‥「有業行,則有果報,與之共鳴~相應」。譬如‥有想吃「基隆海產粥」的意念,三經半夜,也會起床~開車到「基隆」廟口,去吃海產粥的「因緣」行為,於是呢!就有「肚子飽、屎尿」,或者是「過敏、腹痛」的「果報」,與之共鳴~相應。
 
  婚姻經營良善,則有美好的婚姻,然而‥夫妻恩愛,卻也令人更加「喜貪戀著」,依依不捨,但願生生世世,皆為夫妻——難免哪輩子,就會出問題。
  婚姻經營不善,則有過患,令人憂悲惱苦、愁煩啼哭、怨恨忿怒、牽掛恐怖。
  人之嗜淫,譬如「毒癮」,毒癮一犯,手腳發抖、心神不寧,為了解決毒癮,就得到處去弄毒品,吸了毒,解了癮——可是‥解了一時的癮,卻使「癮」,加深、加重,於是‥就越吸越多,為毒品所控制、成了毒品的奴隸,最後‥終將死於毒品——消費毒品,卻被毒品給消費了。
  要想不受毒品之害,則當如實知‥「毒味、毒患、毒離」,捨離毒品;捨離之初,雖苦雖難,但唯有捨離,才能擺脫毒品,方不為毒品惱害。
  人之嗜淫,以淫行來解淫癮,就像以毒品來解毒癮一樣,不異是「火上加油」啊! 要想不受淫之過患,就得「捨離」淫行,梵行清淨,這才是正法。
 
      *      *      *      *
 
  阿文真是太會扯了!呵呵!「小題大作、借題發揮」,是當「作家」,必須具備的條件嘛! 索性就‥「繼續」吧!
  阿文有話說‥
「愛情‥『愛恨情仇』之簡稱。『愛情』包含『仇恨』,故甜中猶帶苦也!」
「戀愛‥最甜蜜的痛苦、最煩惱的快樂。
 失戀‥出乎意料的結果(誰都不願意的結果)。
 結婚‥終於把妳(你)弄到手了!
 離婚‥煮熟的鴨子飛了。」
「愛情的快樂屋,是建築在痛苦的泥沼上的——走出屋子,就有過患。」
「當人們愛不到(失戀)時,才會肯承認‥愛情是痛苦的。」

  有「愛欲淫心」之苦,才有「做愛行淫」之樂;若無愛欲淫心之苦,則不必有做愛行淫之樂;清心寡欲的人,不受愛欲淫心之苦,才會發現‥原來做愛行淫,不是真正的、畢竟的快樂;「梵行」(清淨行),才是真正的、畢竟的、自由自在的大樂。
  譬如‥有「毒癮」之苦,才有「吸毒」之樂,若無毒癮之苦;則不必有吸毒之樂;不吸毒的人,不受毒癮之苦,才會發現‥原來吸毒,不是真正的快樂;「不吸毒」,才是真正的快樂。
 
  戀愛是求愛的階段,彼此以種種方法,來裝扮自己外表、展現自己的才華,以期能夠吸引對方、誘惑對方;送花、送禮物、祝福、幫助……以討好對方、感動對方。
  「戀愛是經過包裝的。」
  出門前,還要刻意打扮一番,相聚時,都很做作,為了培養感情、為了培養氣氛、為了讓彼此,有「好的印象」,彼此看到的,也就大都是對方的美、對方的好——俊帥、亮麗、堅強、溫柔、體貼、大方;為了對方,可以犧牲、可以奉獻、可以付出,而無怨無悔——要是「聰明」的話,當知這些,不過是為了「達到目的‥做愛行淫」的「手段」罷了!
  戀愛,當然是甜蜜的‥「色、香、味」不俱全,如何吸引對方、誘惑對方?
  達到「做愛」的目的之後,則一切「求愛」的技倆,都可以「不用」了——
譬如‥「搭渡船」的目的,是為了「過河」;過河的目的達到了,渡船當然也就用不著了。
 
  先人所謂‥「愛情是盲目的。」
  阿文道‥愛情不只是「盲目」而已!還兼「耳聾」呢!「心迷意亂、衝動慌張」,哪能看得清楚對方呢?
  先人所謂‥「情人眼裡出西施、愛人眼裡出潘安。」
  花前月下,心迷意亂,霧裡看花,不美也難;甜言蜜語、打情罵俏,是「肉麻當有趣」。
 
  當男的說‥「我愛妳!妳是我的心肝寶貝……沒有妳,我喝不下茶、吃不下飯、睡不著覺……」
  女的就聽得感動得要命、聽得心裡甜滋滋的——
  要是有腦筋,想一想的話‥
「『心肝』都是拚了命,為人輸血、為人濾毒‥為人『工作』的;
 『寶貝』,都是被藏在箱子裡,不見天日的;
 『沒有妳,喝不下茶、吃不下飯、睡不著覺』——
 那妳不就是他‥『喝茶的杯子、吃飯配的菜、睡覺用的枕頭』嗎?
 這又有什麼‥值得妳高興的呢? 妳是人,而不是東西啊!」

 
  「戀愛~結婚」,都是「感情用事」。
  男女情愛,要是「理智用事」,而不「感情用事」的話,恐怕「愛也戀不成、婚也結不成」了。
  青春年少、花樣年華,所追求的,往往以「愛情」為重,為了愛情,可以犧牲一切、奉獻一切、付出一切……為了愛情,可以跟父母斷絕關係,嫁給窮小子;但是‥年紀越大,選擇的對象,往往是以對方的「財富、事業」為考量的條件。
 
  阿文有話說‥
「愛情與麵包,何者重要?
 當然是愛情重要,但是‥沒有麵包,愛情也甭談了——餓死了,怎麼談?
 婚前為愛情、婚後為麵包——婚前以愛情為重、婚後以麵包為重。」

  「結婚」對男人來說,就是為了「成家」,成家之後,就得「立業」,以維持婚姻關係;養家活口,成了男人的義務與責任,於是‥「工作賺錢」,成了生活的重心——女人既已「弄到手了」,也就不必再‥費時、費力、費心的,去送花、送禮物什麼的,以獻殷勤。
  女人常會因此抱怨道‥「男人婚前跟婚後,簡直判若兩人,不再送花給我;我的生日也忘了;我上下班,他嫌塞車麻煩,也不肯接送,叫我自己坐公車……」 這就是‥女人不懂男人的關係,於是‥變得「嘮叨」,時常「抱怨」。
  男人因此,也皺著眉頭說‥「女人婚前跟婚後,簡直判若兩人……一點都不溫柔、可愛;以前,我說什麼,她都說『沒意見』;去哪裡,她都說『隨你便』……現在卻嘮哩嘮哩叼的,真是受不了!」
 
  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
  所謂‥「結婚是戀愛的墳墓。」
  結婚、成家之後,則彼此生活在一起,相處久了,就會看到彼此的「真面目」‥缺點、短處、毛病、惡習‥一一曝露出來;若不知、不會、不能、不肯‥「接納、體諒、包容、寬恕」,則‥「愛河波起、情海浪生」,彼此‥埋怨、抱怨、責怪,彼此影響,然後‥惡性循環‥互相折磨,搞到後來,也就‥兩敗俱傷。
  結婚而不知、不會、不肯善加經營,那結婚可真的是‥「墳墓」啊!
 
  俗話說‥「婚前三隻眼、婚後一隻眼。」
  臺諺說‥「娶娒看灶頭、嫁翁看田頭。」 (娒‥女人、妻子。)
  這都是教人‥「結婚之前,要看清楚對象、了解對象」。
  廚房弄得乾淨、房裡弄得整齊,表示這女子能持家、賢淑——這樣的女子,才值得娶;田裡沒雜草,表示男子工作勤奮、認真——這樣的男子,才值得嫁。(雖然‥「灶頭」乾淨,可能是她的母親做的;「田頭」乾淨,可能是他的父親做的,不過,「有其母,必有其女;有其父,必有其子」——父母,常是子女們,將來的樣子。)
 
  有很多人,以為‥「愛情」可以改變一切;以為‥自己很有辦法,能夠去改變對方;以為‥〔他愛我,一定會為我改變!〕於是‥儘管對方,是個賭徒、酒蟲、毒梟、嫖客、惡棍;「愛到較慘死」,糊里糊塗的,就嫁了——結果往往是‥
「出乎意料——大失所望」,受苦受難、痛不欲生。
  有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這話說來,雖然是「嚴重」了點,但是‥要想「改變」別人,那真的是很難的,因為‥「改變,是『自己』要改變的」,誰也沒辦法改變誰。
  若是沒有足夠的「智慧」,可以去‥「誘導、引導、教導」對方,別說是「改變」,就是「影響」,也是很難的。
  所以啊!少一點「天真」、多一點「理智」——
「雖然‥無魚蝦嘛好,不過‥蝦也分龍蝦、草蝦、水蝦呀!」(嘛‥也。)
  天下男人,不止一個;天下女人,不止一個——「貨比三家」,總是比較妥當嘛!
  然而‥人無十全十美的——十全十美,就不會做人了。
  若想找到一個十全十美的人,那麼‥自己也得十全十美才行,要不然‥怎麼配得起人家呢? 對方要是十全十美的話,那麼自己,恐怕也不是對方所喜歡的了。
 
  阿文有話說‥「愛情是一種‥需要的互補。」
  愛情、婚姻,是需要回報的;彼此提供‥對方所需要的;「供需」要「平衡」,平衡才會「和諧」,和諧就相安無事。
  但是‥人往往都是「貪而無厭」的,若是‥「不知足、不知止」的話,那就要受‥「求而不得」之苦了——是故‥「要求」,要在對方,所能「做得到」的範圍內,不能為了滿足自己,而‥「強人所難」。
  夫妻之間,需要的是‥「接納、了解、體諒、寬恕、包容、尊重」,雖然‥這些「名詞」,好像是很「老調、高調」,不容易唱得了——但是‥想要有好的婚姻品質,就必須學習~必須具備這些「修養」。
 
  阿文常說‥
「男女無所謂『平等』,不過是‥互相『尊重』罷了!
 古人就很聰明‥有說『男女』、有說『雌雄』、有說『乾坤』、有說『陰陽』,
 這就是表示‥男女在某方面,都各有所長、各有所用、各有其特點,實不必‥
 『爭長較短』。」

(要是改成「女男、雄雌、坤乾、陽陰」,唸來就不順口了。)
  阿文道‥「配偶不是另一半——而是另一個人。」
  雖然結婚,然而‥夫妻再親密,還是‥「孤獨的個體」,要尊重對方是「一個人」,而不是「半個人」;彼此也當保有一些「各自的時空」——不必,也不能「如膠似漆」的黏在一起、「水乳交融」的混合為一;而是「琴瑟合鳴」,「各自」發揮,而共同配合,奏出美好的樂章。
  人生而不等,有‥「美醜、智愚、高矮、胖瘦、輕重」的差別,如何能夠「平等」?
  是故‥人各有其心、各有其志、各有其興趣——「同床異夢」,乃屬「正常現象」,蓋人沒有「相同的一個夢」,再怎麼相同,終究也是「相同的兩個夢」——彼此的個性、興趣、志向,要是不同,可以協調,最好不要「委曲求全」,以免自己心裡有怨;能夠「歡喜成全」,那是最好,如果不能,那也沒關係,但能互相尊重、支持、讚賞、肯定,進而「分享」彼此的「成就」——兩全其美,不亦樂乎!?(阿文道‥「無法彼此『共享』,那麼‥彼此『分享』,不也很好嗎?」
 
  再者‥既然結了婚,就要負起結婚之後,所帶來的義務與責任——
  阿文有詩道‥「擔肥嫌屎臭、種作驚汗流。田園咧發草,茨內著吵鬧。」
  不想盡義務、不想負責任,那就會彼此惱害——受苦受難。(咧‥在。)
  婚姻是須要「善加經營」的,須要學習、須要成長,須要費時、費力、費心;必須‥心甘情願、無怨無悔,才會有幸福美滿的婚姻、家庭生活。
  結婚,伴隨而來的,則是「生子」。
  生子,大家都認為‥是為了負起「傳宗接代」的責任——其實‥生子不但要為祖宗負責,也要為父母自己負責、為子女負責、為社會負責、為眾生負責。
  因為‥要是子女為非作歹、行兇幹壞,那麼‥不但祖宗丟臉、父母自己受惱害、子女受惱害——眾生也跟著受惱害。
 
  俗話說‥「雞母生蛋家己孵。」 (家己‥自己。)
  所以說‥生養子女,更要負起「教育」的義務與責任,這「義務」與「責任」,是「義不容辭」的,而且是「理所當然」的。
  其實‥「學習」是一種本能,即使沒有人教,自己也會學——
  所以‥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
  父母自己做不好,常作「錯誤示範」,要教好子女——也難!
  父母要學習、要成長,有良好的‥「言教、身教、心教、情教、境教」,那麼‥孩子才會「學好」。
  最近,有人主張,要實施「婚前教育」,教教夫妻相處之道、溝通的方法、親子教育等等,想來,實在有其必要——因為‥世人越來越「兒戲婚姻」了。
 
  阿文有詩道‥
結婚是師仔、持家是師父;生囝是師仔、教囝是師父。」 (師仔‥徒弟。)
「持家無嫌苦、教囝呣驚惱,敢作敢擔當,業報是自作。」
  「婚姻」這條路,是「自找」的,沒人拿著槍,指著頭;拿著刀、架著脖子,逼迫自己結婚——是故‥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人生世間,是「我的人生世間」——要怎樣的人生世間,就看自己怎樣去做‥「善行得善報、惡行得惡報」,就看自己,怎麼去「經營」啦!
 
      *      *      *      *
 
  阿文有話說‥
「當你們在失去對方之後,還能好好的活著,那你們再結婚(戀愛)吧!」
  當有這樣的認知‥「失去的,只是『我的』,而不是『我』——『我的』失去再多,『我』還是我!」 (我的錢包掉了,是「我的『錢包』」掉了,而不是「我」掉了;我的老公走了,只是「我的『老公』」走了,而不是「我」走了—— 本來沒有,後來有,現在沒了,就像本來沒有一樣‥又失去了什麼呢?)
  「失去」,有很許多種狀況——老死而失去,是一種狀況;負心而失去,是一種狀況;失蹤而失去,是一種狀況;離婚而失去,是一種狀況。
  阿文有話說‥「永恆,是一種希望、一種象徵,存在於無常、虛妄之中。」
  人生世間,一切法,皆是「無常變異」,生老病死、得失成敗、離合聚散、成住壞空,都是人生世間,必然的現象。
  若是不能‥「想透、看破、放下、捨得」,那麼‥就會為之,嘗盡‥憂悲惱苦、愁煩啼哭、怨恨忿怒、牽掛恐怖。
 
  再來,順便談談‥「離婚」好了!
  「離婚」,可不是「結婚」時,所願意的結果,但總是「婚姻」生活的「過患」之一。
  不管是為了什麼理由離婚,總是‥「好聚好散」——也不必有什麼「受害者、被害者」的想法——「認真」說起來,誰害誰呢? 不過是彼此‥互相惱害罷了!
  阿文有話說‥
「如果‥『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那麼‥『戀愛就是預購墳墓的行為;
 而離婚,則是一種‥死而復活的重生行為。』」

  「重生」,則眼前,又有無限的「生機」呀!
  為過去的事情,悲傷感嘆、怨恨不平,耿耿於懷、念念不忘,搞得一副可憐兮兮、哭哭啼啼、要死不活的樣子,以博取別人的同情,好將「過錯」,歸之於對方,自己才是「受害者」,這實在是沒什麼必要;(其實‥彼此都有錯,不能把過錯,全推給對方;但也不必把過錯,全都自己一個人攬,而「自責」不已——自責也沒用,「自責不如負責」啊!)或是‥難過得想去「自殺」,想要一走了之、一了百了,這實在是‥「笨死了」——終究無濟於事、無益於人啊!
 
  阿文有首詩道‥
「失落未嘗不是美,
 飄墜的流星,有其剎那的光輝;
 花兒雖然凋謝,亦有結實的喜悅!」

  有話說‥「塞翁失馬——焉知禍福!」
  「離婚」之後,是福是禍呢!? 就看自己怎麼想、怎麼做了!
  阿文有話說‥
「『結婚』是『結合婚姻』的簡稱;但也可以是『結束婚姻』的簡稱。」
 『離婚』是為自己錯誤(不好)的選擇,而負起責任的決定。」

  想想自己‥〔婚前是自己一個人過生活,也沒什麼丈夫(妻子)、孩子,而離婚後,也是自己一個人過日子——「本來就沒有,又有何失落」呢?〕
  世間的愛,多是自私自利的,如果不是那麼‥「自私自利」的話,那麼就會‥「樂其所樂、愛其所愛」;因為‥自私自利,所以‥「順我則喜、逆我則瞋」;因為‥自私自利,所以‥容不下一粒沙子,善嫉多疑;因為‥自私自利,所以‥會「患得患失」,而有那麼多苦惱——苦惱不已!
  地球上的雨林破壞、生態破壞、臭氣層破洞、環境污染……問題多大、多嚴重呀! 自己卻為衣服髒了一塊而氣忿;某些國家,正在戰爭,打得天昏地暗,自己卻為小小的問題,夫妻吵得不可開支;有些地方,正在鬧饑荒,自己卻為晚餐吃什麼而煩惱;有人病得要死了,自己卻為小小的頭皮屑、青春痘困擾;國家正在無情的國際關係中,努力的要走出去,自己卻為了‥情人愛不愛我而苦悶……
  其實‥人本來就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因為‥「人生世間」,是「我的人生世間——我是我人生世間的主角」。
 
  阿文有詩道‥「但使他人好,我好方可保,此是自私諦,善用才知妙。」
  世人不解「自私」的真諦,以為‥「我好」就好,殊不知‥要是「別人不好」,勢必會影響到「我的好」——只有‥「我好、人好、大家好」,那「我的好」,才不會遭受別人破壞——「我對別人不好,別人便會對我不好」,是故‥「為了自己好,所以要對別人好!」這才是‥「自私的真諦」呀!
  眼前的人生世間,是「我的心識」的投影——譬如‥自己「照鏡子」,看到鏡中的人哭,當知是自己在哭;看到鏡中的人笑,當知是自己在笑。
  如果自己想要得到更多、更大的愛與快樂,就當把自己的愛與快樂,散播出去,能「擴大」的話,那麼‥就會發現、也會得到‥更多、更大的愛與快樂。
 
      *      *      *      *
 
  淑慧與王先生之間的情形——
  阿文是‥「一問三不知」,然而‥也不必多作了解啦!
  世間情愛,情來愛去,總是那麼回事——只有當事人,才會「認真」,外人嘛!就像「看戲」一樣。(不過‥也有些人,會看得「太入迷」了,忘了自己是在「看戲」;而「演戲」的人,也會演得「太入迷」,而忘了自己是在「演戲」。)
  在此,也僅能提供‥淑慧一點意見,供作參考——
  自己但能多一分理智去分析、判斷、思考,便能知道‥自己是被玩,還是被愛(其實‥「愛也是為了玩」嘛!玩要是有愛也好,不要「玩而不愛」就好)——
 
  阿文有話說‥「婚姻就像翹翹板,沒有兩個不能玩。」
  幸福美滿的婚姻,是「創造」來的、是「經營」來的,彼此都要盡心、盡力,學習~成長;而不是「希望」來的、不是「祈求」來的——也不是光靠「單方面」的付出,就可以得到的。
  但問問對方‥「你不要一個怎樣的妻子? 你不能容忍一個怎樣的妻子?」
  也問問自己‥「他所不要的、不能容忍的——我可以不犯嗎?」
  也說說自己‥「我不要一個怎麼的丈夫? 我不能容忍一個怎樣的丈夫?」
  也問問對方‥「我所不要的、不能容忍的——你可以不犯嗎?」
  問問自己‥「我不要什麼?」 而不是問‥「我要什麼?」
  不問‥「我要什麼」,則不論對方,給了什麼,那自己都是‥「賺到的」。
  擇偶的條件,總是因人而異,但一切「條件」,也是「無常變異」法——
俊帥美麗,也有老病的時候;榮華富貴,也有衰敗的時候;權勢地位,也有退休的時候;才華學識,也有忘懷的時候;老實古意,也有糊塗使詐的時候……
  而任何的「承諾、保證」,儘管「山盟海誓」,在說的時候,是無比的「真誠、實在」,也沒有半點「欺騙」的意念——然而‥「人是會變的」,誰又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事」? 有一天,當對方說‥「對不起!我感到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愛了!我們分手吧!」這話,也是「誠實無欺」的呀!
  承諾、保證、誓言、約定,就像是「鎖」一樣——
防君子,而不防小人;防得了君子,而防不了小人——
然而‥要是連「君子」也要「防」,那未免也太「悲哀」了吧!?
  有所「承諾、保證、誓言、約定」,就「信任」於彼,那是「自欺欺人」,好讓自己「安心、放心」——自己如果‥不能判斷是非對錯,而需要別人‥「承諾、保證、誓言、約定」,那是自己愚痴無智——就像 是自己吃飯,還要問人家‥「我的肚子,飽了沒啊?」 自己吃飯,自己知道‥自己飽不飽,若是須要人家說‥「你肚子飽了,不要再吃了!」這才知道自己飽的話,那自己可真是個笨蛋呀!
笨得連自己飽不飽,都不知道,還要別人說。
  「承諾、保證、誓言、約定」,又真能‥「承諾什麼、保證什麼、誓言什麼、約定什麼」呢? 人生,充滿了變數;未來,有無限的可能——
  結婚證書,也不能保證‥婚姻一定有保障;簽下借據,也不能保證‥一定收得到錢——自己收下「支票」,那自己就得承擔‥可能遭受「跳票」的風險呀!
 
  阿文道‥
「『世間情愛』,是需要的互補;『愛與被愛』,彼此要共鳴~相應,然後‥
 彼此分享,才會有好的結果——
 要是彼此,誠心相愛的話,那就『繼續』走下去吧!」
「人,應該做的是‥看清楚前面的路況,以使自己‥走得更順利;
 而不是‥追憶已走過的路啊!」

  追憶過去的苦樂,不過是‥徒歡喜、枉悲傷,而無濟於現在、未來的人事——「憶食不飽腹、其失無能補」呀!
  眼前美麗的風景,不去欣賞,卻只回憶過去的影像,這是‥「顛倒行」呀!
 
  阿文有話說‥「能珍惜,但莫痴迷;能把握,但莫執著。」
  「珍惜、把握」,可以歡笑、可以快樂、可以喜悅、可以高興、可以溫馨、可以甜蜜;然而‥要是「痴迷、執著」的話,那麼‥「憂悲惱苦、愁煩啼哭、怨恨忿怒、牽掛恐怖」,可有得受了。
  阿文有話說‥「來時招招手、在時握握手、去時揮揮手,然後甩甩手。」
  人生世間,若能如此,則於‥「得到~擁有~失去」(成~住~壞~空)的過程中,就都能‥「清淨安樂、自由自在」了!
                  阿文
                    (85)1996.10.10.四 15:35:32
 
  阿文的話很多,這些話,都是經過觀察~思考所體會的!很多「論調」,不是「世間知見」,也許不好聽、也許不中聽,但是‥它是人生世間的另一面鏡子,可以讓人,看得更清楚——「看得清楚、走得順利」,若是願意去思考,會得其益用的;若是‥「不能認同」,那就‥「一笑置之」吧!
  但把淑慧的來信,也一併輸入電腦,列印出來~寄給妳,是想讓淑慧,往後再看的時候,知道自己‥曾「有什麼問題、有什麼想法」——到時候,就會有新的體悟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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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7.23.日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柯淑慧_001。1996.10.10.四 15: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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